七零之丰年好个秋: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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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人于丽华送进牢,人家照样能全须全尾地出来,不仅出来还找了个顶厉害的对象,人家因祸得福。”

    邱天不知自己是厌恶听到有关于丽华的消息,还是单纯厌恶听到邱玉环的声音,她皱眉尖刻地说,“那你好生抱紧于丽华的大腿,千万别松开,看她能不能带着你鸡犬升天。”

    邱玉环脸上横肉一抖,吊梢眼倒竖,“你别特么嘴硬!你白上那么多年学也比不上人家从牢里出来的混得好!”

    邱天不明白为何从小到大邱玉环总拿她跟于丽华比,好像贬低她、欺负她,就能得到于丽华多大好处似的,不过邱天也懒得想,只耸了耸肩冷声道,“所以让你好好抱大腿,这不是你从小最擅长的吗?”

    邱玉环说不过她,又不敢打她,顶着一头乱发气得脸红脖子粗。

    ……

    回去的路上,邱玉珍主动对邱天说,“你别听玉环胡咧咧,于丽华找的那个对象虽家里挺有几个钱,可他都快五十了,闺女儿子好几个,死了老婆动了花花肠子,于丽华跟着他连名分没有。”

    虽对于丽华的事并不感兴趣,可邱天还是被这消息惊得震了一下。

    心想这女的脑子大概是被驴踢了,从小到大不灵光,和邱玉环一样净干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几年的牢狱生活大概也没改造好她的脑子,一出来就寻上了捷径——找个老男人。不过话说回来,从牢里出来,她要想板板正正找个好人家也是难。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随她去吧。”

    邱天丁点都不愿想起于丽华,这么多年过去她早就释然了,毕竟那一年她的升学路虽受了些波折,可终究算是得偿所愿,而于丽华机关算尽,却把自己算进了监狱。

    邱天跟着邱玉珍去了她的店里。这几年大姐的店生意越来越好,店面比以前扩大了三倍不止,以前只卖包子,现在扩大了经营范围,成了远近闻名的私房菜馆。

    玉珍姐就是店里的活招牌,这回连店名都改了,以前叫“骆家包子铺”,现在叫“珍馐小食堂”。

    邱天站在装修简单大气的门店前,细看牌匾上的字体,怎么看都像是骆老师的手笔。再看两侧篆刻的对联也是应景,右边是“骆家暖风至”,左边是“玉盘珍馐来”,里面含了骆老师的姓氏和大姐的名字,外人读起来只觉得上口,而邱天却读出了其中的浪漫。

    她笑嘻嘻打量邱玉珍一眼,后者撇开视线道,“都是你姐夫的主意,说这样有格调。”

    邱天忍笑点头,“是有格调,还宣誓了主权呢。”

    “谁的主权?”大姐不解地眨着眼,“怎么还牵扯上主权了?”

    邱天忍不住笑出声,“骆老师怕有人把你拐带跑了,特意在对联里体现自己的主权呢。”

    邱玉珍一愣,抬头再去看那对联,仿佛这才品出味来,脸刷一下红了。

    邱天没在邱玉珍家停留很久,趁骆老师回来吃饭,匆匆见了一面便离开了,她还得抓紧时间回北角村一趟,大老远回来不家去一趟属实是说不过去的。

    家里一切都好,只是邱北山肉眼可见地老了许多,刘爱花自然也是,岁月在她脸上留下更明显的痕迹,横生的皱纹也加重了她脸上的刻薄感。邱天只在进门跟她不甚热络地打了声招呼,便只跟邱北山说话去了。

    谈及恩赐,昔日的男孩如今已经十六,在乡里读高中,成绩还算说得过去,邱北山这才想起姐弟俩关系亲厚,便提出要去把恩赐喊回来,被邱天制止了。

    “他上学呢,别去打扰他了吧。”

    邱北山默了默,笑道,“也行,那你坐着,我去杀只鸡。”说着就要磨刀霍霍向鸡窠。

    邱天一愣,乐得拉住他,“爹,可留着那只鸡的小命吧,炒些素菜就行,我不爱吃肉。”

    邱北山怔了一瞬,那神情分明在说居然会有人不爱吃肉?可愣怔转瞬即逝,他眼神黯淡须臾,低声说,“你哪是不爱吃,是没的吃啊。”在家的那些年,属这个幺女受的亏待最多,可是那年月也就那样,缺衣少食,邱北山复又笑了笑,执意道,“等着,爹炖鸡肉给你吃。”

    邱天拉他不住,只能和他一起磨刀霍霍向鸡窠。

    刘爱花心疼家里的几只鸡,可拗不过邱北山,且现如今她对邱天也忌惮几分,是以虽气得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却也没拦着。

    只是到底是觉得不能单单便宜了邱天一个人,到底是跑去乡里把恩赐喊回来吃晚饭。

    恩赐听说邱天回来了,自是欢天喜地,还没进门就高喊一声,“妞妞!”

    邱天心中一喜,嘴上却戏谑道,“喊姐!”

    恩赐极脆生地改口,这下邱天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清着嗓子笑了笑。眼前的少年过去还像她身后的小尾巴,如今却已比她高半个多头,长得倒是精精神神的,可就是太瘦了,又黑又瘦,衬得两排牙阙白。

    “姐你变样了!”

    “是吗?变啥样了?”

    恩赐笑嘻嘻地上下打量一番,“变洋气了。”

    邱天白他一眼,也笑了,“你也变样了,再不多吃点饭都瘦成麻杆了。”

    恩赐便只嘿嘿笑。

    这会儿鸡肉已经下锅,香味飘满整个院子,姐弟俩凑到灶台前烧火,说是烧火,其实不过是寻个由头说些体己话。

    “这味儿太香了,一会儿别把那馋虫给招来。”

    “哪来的馋虫?”

    “金宝呗。”恩赐皱了皱眉,一提到那孩子就不爽快。

    邱天一愣,心里将这名字和印象中那个满脸黑毛的男孩对上了号,转而笑着调侃,“那不是你三姐家的宝贝蛋吗?你亲外甥,你还嫌他抢你肉吃?”

    恩赐撇了撇嘴,“那孩子……太吓人了。”

    邱天想象不到一个几岁的毛孩子能怎么个吓人法,只当是恩赐夸张,“你还怕一个小屁孩?”

    恩赐往灶膛里续了一根柴火棒,表情似乎有些尴尬,“你不知道,那孩子跟别的孩子不大一样。”

    “怎么不一样?不都是一个鼻子两只手?”话虽这么说,可她还是依稀记起那孩子的特别之处,他身上毛发特别旺盛,某个地方夸张得有些……怪异。

    “那孩子被三姐惯坏了,动不动就发火,一发火就打人咬人。”恩赐撸起袖子给邱天看,“呶,他咬的。”

    少年黝黑的胳膊上印着两排清晰的牙印疤痕,可以看出当时咬得伤口有多深。

    “这个小兔崽子,纯粹是暴力分子,哪天不打哭一个孩子他就浑身难受。”

    邱天好多年没见过那孩子了,且她虽对邱玉环厌恶至极,可还不至于无端迁怒到一个孩子身上,便道,“可能就是男孩子淘气吧。”

    恩赐却说,“就这么下去,这孩子迟早出大事。”

    邱天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心想反正也跟自己没什么关系,谁家的孩子谁操心去吧。

    姐弟话里谈及的小霸王没有出现,隔壁栓子却闻着味来了,一进门看见邱天,也是又喜又惊,惊喜过后又有几分局促。

    见到幼时的玩伴,邱天自是欢喜,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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