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婚你就离吧: 13、长长湿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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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百合很习惯忍气吞声。周围的人用“温柔”这么形容她,说的婉约一点,相当于无害,即使被欺压到头上也不会做出太剧烈的反抗;说的粗暴一点,那就是受气包,天生就是用来让人找不痛快的,只要捏过一次就会发现是十足的软柿子。

    再怎么作弄也不会被记恨。

    怎么长成这样的,和家庭状况有关系,和成长环境有关系。但是罗百合还是会觉得,有时候会这么想,人是朝着既定的方向生长的。她天生就不太会朝人发脾气,这项功能比较薄弱,难以修复,也无济于事。

    蒋媛曾经这样评价罗百合:“还好她长得漂亮,别人不太敢欺负她,有朝一日被人发现是个软柿子,不得分分钟被捏死啊!”

    罗百合不是很想被捏死,可是色厉内荏也学的不是很明白,所以,时至今日她还在被人找麻烦,被同部门的学长造谣,被他女朋友在社交软件上内涵小家子气。

    她一直让身边的人不用因此生气,完全没必要和一个以后不会见面的人计较。

    可是他还说了她在意的人。

    罗百合对自己身上发生的事太宽容,但是对身边的人,不是那样,她会计较的。

    现在,她冷静得不像是来吵架,神情自若,语气恬淡,她像只是在他讲道理。

    如果忽视她紧紧攥住对方衣领的手。

    最后不欢而散,刘文杰一群人连菜都没上齐就结账走人。罗百合更没心情吃东西。邹锋选提议,去他打工的地方休息一会。

    市中心的沿江大道左路,邹锋选打工的地方叫花间酒吧,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红开的清吧。罗百合不是第一次去,第一次去的时候邹锋选还在和她商量结婚的事情,现在距离他们拿到结婚证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

    他的兼职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两点,有时候生意好还会加班。罗百合就坐在右手吧台边,喝邹锋选特调的度数很低的鸡尾酒。

    有人在唱台那边弹唱,是个粉丝不多的民谣歌手,唱抒情的小镇情歌,灯光旖旎。

    气氛被烘托得很浪漫。

    有客人来,邹锋选就给他们调酒,大多数都点的套餐,里面有一些小食。刚刚有人突然点了水割威士忌,这是套餐里没有的,邹锋选嘀咕一句“倒大霉了”,拿铁勺在冰块里搅合,几分钟就小臂充血、青筋毕露。

    罗百合不否认,穿着西装制服在调酒的新婚丈夫很性感,他袖口挽在手腕线上三分之二的位置,指关节连亘突兀的青色细蛇,动辄有蛇群在低体脂的皮肤底下游弋。

    不远处有女人的视线停留在他身上,他没看她们。只是在闲下来的时候,他走到罗百合面前低头说话,隔得近,像耳鬓厮磨。

    他做两杯水割,老板大叔正好来巡查,邹锋选和对方说“要不咱们店买一台冻杯机吧”,大叔不客气地递他一根万宝路。

    “看把你懒得,就这点活,别偷懒。”

    他也看到吧台边坐着的罗百合了。上次就见到了,但是在忙进货就没有打招呼。这次终于能坐下聊天:“诶,你好啊。”

    邹锋选介绍:“这是我老婆罗百合。”

    “嗯?老婆?”大叔摸着下巴上的络腮胡子,“你们年轻人现在谈恋爱不用宝贝、亲爱的这种,改用老婆这种爱称了?”

    “……真的是我老婆。”邹锋选说,“两个月之前就领证了,是真的结婚了。”

    “诶——哟——”老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既对邹锋选,又对他年轻漂亮的妻子,“你们怎么想的嘛到底,都是年轻人,那么早就想踏进婚姻的坟墓啊?”

    “婚姻的坟墓?”罗百合问。

    “是啊。”老板叹气,表情生动丰富,适合上镜,难怪总是创作出那种让年轻人喜闻乐见的视频,“反正你们多过几年日子就知道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呗!”

    邹锋选赶走了他,“你别听他瞎说。”他顿了顿,“他就是闲的。”

    邹锋选在工作,罗百合打开电脑写毕业论文,她想提早把该忙的学业忙完,大四也该到出去实习的时候。如果履历足够理想,她秋招投出的简历也许会被捡走。

    两个人各忙各的,一不眨眼居然错过了宿舍门禁。罗百合摘下眼镜,想给酸痛的眼睛滴眼药水,灯光太暗看不清瓶口,邹锋选说,我来吧。他刚进完货,从她身后经过,拿着蓝色的薄荷清凉型眼药水瓶给她滴。

    滴眼药水,罗百合需要抬着头,就和低头的他对视。邹锋选的手扶在她的下巴上。

    “稍微往上抬。”他耐心地说。

    滴的时候蓝色的液体一点点靠近眼球,那种感觉绝不会让人舒服,液体进入眼眶,一瞬间,会失明,眼睛像被冰块严丝合缝地吻住。罗百合打了个哆嗦,感觉变成邹锋选做的那杯水割里的冰块,在霓虹光晕里不停旋转、贴壁,浸出足以挂杯的模糊冰雾。

    她睁开眼了,液体顺着眼角滑落下去。

    邹锋选的目光还停留在她湿漉漉的睫毛上,罗百合的睫毛,真的,太长了。滴的时候会让人更忧心,忧心药水全部都被船桨一样的上睫毛给挡住了。

    他收回手,有那么一瞬间被她凝视的表情震撼到,太冰冷也太美丽,像突然不是他熟悉的那个人。邹锋选脑子有点乱,想到什么说什么:“你……你门禁时间过了?”

    罗百合用指关节轻轻揉眼睛。

    “过了,已经过了五分钟了,现在回去也来不及,可能得在外面通宵了。”

    “……去我住的地方吧,挺近的。”

    罗百合停下动作,下眼睫也变得潮湿。

    “好。”她说。

    .

    罗百合去邹锋选的出租屋,离酒馆只有两条街的距离,真的很近,但因为在上城区和下城区的交汇,所以周边并不是很繁华,街道很狭窄,行人稀少。

    进居民楼,摁了电梯,罗百合和邹锋选在封闭的小空间里对视。比起紧张更多的是疲惫,她今天坐一天的车,车马劳顿的神情骗不了人,眼睛里有血丝,她需要休息了。

    出租屋很小,五十多平,罗百合在电话里听过铁门打开的声音,然而自己站在门前又不太一样。邹锋选踩亮了楼道的声控灯,用钥匙开门,拎她的行李箱进去。

    一进门,有他生活的气息。一个独居男人应该怎么生活,他就是怎么生活的。

    客厅的沙发很干净,茶几上有添了水的烟灰缸,巴掌大的地方安不了智能电视,只有投影仪。厨房只够转身,看得出经常使用,他说会做饭不假。

    卫生间在卧室旁边,那构造,更像是在里面。邹锋选的卧室,有一张两米的大床,床单是棉白色。剩下的位置够摆放书桌。

    书桌上有专业书和几本长篇小说。

    在走廊到卧室的甬道里,人的头顶,横着一根室内单杠。墙角还放着健身用的哑铃和俯卧撑自用板,使用痕迹很明显。邹锋选身材保持得那样好,想必和单调的器械脱不开干系。简单的事情重复做,这就是健身。

    他不带人回来。

    他家里甚至没有准备第二双拖鞋。

    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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