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不听话怎么办[穿书]: 7、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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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眠整个人陷在被子里,乌浓的长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子,他半阖着眼,几乎要死过去。

    傅疏衣衫整洁,面色不愠。他冷笑了一声,素帕一根根擦干净手指,随口道:“少海喜欢玩儿,宫里的东西怕是入不了少海的眼。”

    渐眠小指动了动,捡鞭的手却抓不住,哆哆嗦嗦的去握,被牵着碰到了床头窄窄的梁木。傅疏顿了顿,从渐眠的头上将那根韧软的绸带勾了下来:“记吃不记打是不是,嗯?”

    “唔啊…”

    傅疏紧紧一勒,丝昂扽紧的声音掩盖了渐眠的呜咽。

    傅疏可能并没有羞辱他的意思,捋着渐眠绷挺的颈,像顺什么东西的毛。

    渐眠的手腕被压着反束在床头,挣动都困难,还要恶狠狠地啐他:“去死!”

    傅疏走了,留了话给禁卫。

    不准开门,不准听他撒娇,也不准喂吃的。

    他是铁了心要叫渐眠吃教训,黝黑昏暗的屋子像蜗牛的壳,蠕动都困难。

    薄奚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木屋年久失修,掀了混泥的顶盖和薄薄瓦片,霜雪的冷裹挟着少年身上的食物香气飘了进来。

    他轻巧落地,猫儿一样的半点声都不出。

    裹了糖芯的烧饼沾着白芝麻,一口咬下去又香又酥,他却没碰,从怀里掏出来,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凑到渐眠唇边,声音压的很低:“殿下,吃点。”

    渐眠偏过头去,闷闷的声音从被子里传来:“解开。”

    那实在是个很漂亮的结,末端打成一朵花,碾在渐眠脉络清晰的腕骨上,勒出鼓鼓的雪白肤肉,垂落的绸带被攥在手心,像渐眠不得不去握住什么东西。

    渐眠蜷住的手指高热,洇湿软绸的丝带,手心汗渍黏腻,根根如玉的手指交叠在一起,花芯子一样的娇嫩。

    薄奚却觉得可惜。

    可惜什么呢……

    渐眠在催:“磨蹭什么!?”

    薄奚舔了舔尖牙,开口道:“殿下,解不开。”

    渐眠觉得他在睁眼说瞎话,但他看不见绳结,也看不清薄奚脸上的神情。

    油乎乎的手指沾上烧饼的香,渐眠就着他的手吃完一整块才想起来嫌脏,蹙着眉往后缩,好像吃的嘴巴亮晶晶的不是他一样。

    正在这时,横空伸出的指腹在他的嘴角蹭了蹭,又在渐眠即将发脾气的瞬息收回来。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黏腻的油渍在薄奚指腹附着,他却并不嫌脏,甚至想……

    他的目光落在渐眠的唇上。

    他人很瘦,下巴尖尖,整个人雪里堆出来的娃娃一样,分明是个薄情寡义的长相,却偏偏生了双饱满上翘的唇瓣。不笑也似笑,得意时就更漂亮。

    上翘的唇瓣像在索吻。

    薄奚沾了他唇瓣温度的指腹都烫起来,油渍黏腻香甜,他的心不知为何好像被猫儿抓了一下。

    也痒痒的。

    ……

    渐眠吃饱了,那点儿掩于散漫下的小心思又活络起来。

    他垂睫下扫。

    绳结说难解也不是全无办法。

    薄奚跪坐在床头,硬瘦的指骨垫在渐眠细白的手腕上。他低下头,拿尖尖的犬牙去叼软软的丝绸,只是不免会碰到渐眠的皮肉,粗重呼吸热烫氤氲,很快就在渐眠的腕骨上渲出点点粉斑。

    两个人难免有接触,这也是第一次,在渐眠清醒的情况下两个人离的这样近。

    在这个距离下,能够看见薄奚高高挺挺的眉骨,和洗墨一样的眼睛。

    在这双眼睛的攻势下,大概很少有人能够不败下阵来。

    渐眠声音都在颤,语调却硬撑着如此不动声色:“薄…薄奚,你快点儿呀!”

    他鲜少有这种示弱的时候,两个十几岁的半大孩子折腾一会儿,薄奚才装作很不容易的撕开了绸带。

    渐眠下意识松了口气。

    接着,他就要颐指气使的要薄奚背对着他跪下来。

    门口有守卫,想要突破显然没那么容易。

    最好的办法,就是按薄奚刚刚的办法。

    ——哪里来的哪里出。

    渐眠有苦难言,踩着薄奚的脊背站上去,屁股疼的龇牙咧嘴。

    他在心里骂傅疏一万遍。

    哆哆嗦嗦的小腿站不稳,薄奚温驯的问:“殿下,您怎么了?”

    他没怎么,他总不能跟主角攻说,自己十六岁还要挨人巴掌。被压着打屁股。

    渐眠身上虽瘦,屁股肉却不少,一巴掌下去晃晃荡荡,手感十足好。傅疏给他体面,没给人打的三天下不来床就是敬重。

    他面无表情的坐在薄奚身上,看着自由的顶棚两眼放空。

    蓦地,薄奚的手指箍住了渐眠小腿。

    他的话比行动要迟:“殿下,得罪了。”

    现在被掌控的分明是渐眠,他却觉得薄奚比自己还要紧张,紧张到嗓音都嘶哑。

    啊——

    渐眠被他颠起来,岔着腿稳稳坐在薄奚肩头。身形挺括的少年脸上一派柔和,手指上扶,没入了渐眠未束袜的小腿上。

    冰冰的,叫人瑟缩。

    “殿下,扶稳了。”

    渐眠难堪地偏过头去,身子却低伏在他身后,多温驯似的。

    连绵雪脉起伏,进山的路崎岖狭罅,薄奚将御寒的外衣都裹在他身上,盛冬了,他还穿单薄鞋袜,掩在雪下的尖锐石子儿刺破脚底,他一声不吭。

    这仅是因为渐眠一句半真不假的玩笑话——他要登顶看看。

    这样冷的天,这样连绵的积雪,人踩上去都能陷进半寸湿,薄奚的鞋袜都湿透,佝偻着身子,让他趴的更舒服。

    倒真像个卑贱的马奴了。

    书中主角攻的忍辱负重对于读者而言仅仅是一笔带过的屈辱岁月,这些经历只会磨砺的他更加坚韧。但渐眠如今被他背着走过这段路,才有这个人是有血有肉真真切切活着的实质感。

    他愣了愣神,往薄奚身上贴了贴。

    真冷。

    越走越陡,薄奚的脚步却始终稳的很。

    啼啼山不很高,却重重成关,外壁下陷。若有人一时不察脚滑摔下去,就算一时摔不死,耗也是能耗死的。

    浓雾弥散,薄奚身上染了霜露,凝在眉骨上又顺着下颌砸下来。

    渐眠半眯着眼,声音又轻又黏:“薄奚。”他叫他的名字。

    “放我下来。”

    薄奚神色晦暗,声音却很真挚:“殿下,此处危——”

    冷硬的蛇骨鞭绞缠住了他的脖子,渐眠在笑:“放我下来。”

    薄奚清楚他打什么心思,只是略有些疑惑。

    袖袋衣襟他都摸过,这根鞭子究竟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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