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死后我成为了白月光: 第63章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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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回去之后能够让Boss夸夸自己,诺万也就忍耐了下来。

    回程的时候他还听闻隔壁的小镇有很好看的花海,于是绕了一圈,挑挑拣拣选了最好看的几十支,拢在一起做成花束,想象着它们在Boss的房间里扎根的模样。

    诺万·达奇没什么艺术细胞,他比较擅长的是鲨人,鲨人嘛,不需要什么艺术不艺术的,不论什么武器,找准地方咔嚓下去,任务就利索地完成了。

    这是他在试验室里所接受的思想,后来Boss来了,跟他说这是错的,是不对的。

    诺万不知道什么是对是错,但是如果他做错了事情的话,Boss不会责备他,却会露出比责备他、比鞭打他更加可怕的、悲哀的神情。

    这让作为兵器出生的诺万·达奇不知所措。

    所以后来他也就稍微学会了一些叫做“艺术”的东西,学会欣赏美,因为这美与他的Boss很是相配。

    诺万·达奇欢欣地带着他的花回到Boss的身边。

    等到将这些东西放在Boss的书房里,Boss鼻尖都是花的味道,会想起他;Boss一抬眼就能看见花瓶,也能想起他。

    只要想到Boss会在闲暇一抬眼的时候想起他的模样,诺万·达奇就觉得人生仿佛都有了光亮。

    那个人本身的存在,就是生命中的光。

    但是,等他回到日本,回到他的Boss的身边的时候。

    光消失了。

    等待他的是冰冷的黑棺。

    他的Boss躺在其中,神色平静又安详,像是终于睡了一场好觉。

    “Boss,”他单膝跪在Boss的身边,长发落下,掉落在铺满了棺柩的白百合上。

    赤红的双瞳盯视着沉稳睡去的首领,他恍然觉得,对方似乎下一刻就会迷蒙地睁开眼,看见他露出苦恼又温和的笑。

    【“是诺万啊,”他会这样说,用温柔的语调,“怎么了呢?”】

    怎么了呢?

    其实也没怎么。

    就是想要看着你……一直、一直看着你。

    可是等到能够看他的最后一面的时候,诺万却出乎意料地胆怯了。

    被叫做是里世界暗地里的掌权人,Decimo的疯狗的男人第一次如此逃避,将自己关在暗不见天日的房间里,就像是当初犯了错、被实验室的“家长”关进小黑屋一样。

    Boss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在他的面前的。

    黑色披风的男人身后带着光,微微俯下身的时候,他就成了光的模样。

    【要和我一起走吗?】他问。

    诺万·达奇犹豫了一下,软弱地伸出手。

    这一次,他却没等到Boss的到来。

    房门被人从外打开,诺万的心脏在霎时间跳得很快,却在看见来人之际,迅速地平静下来,归为黑暗。

    “你不去看看他么。”站在门口,逆着光的安德里亚问。

    少年人碧绿如宝石的眼瞳闪烁着光亮,如同水光,痛苦而难过:“你将要永远也见不到他了,你不去看看他么?”

    可是去看看他又有什么用呢?

    诺万想,就算去看看他,Boss也不会再睁开眼了。

    他会永远沉睡在那个地方,阴冷、黑暗……Boss会不会说冷呢?他一直是那样热,稍微住在冷一些的地方的话,大概反而会比较喜欢。

    可是就算要去这种凉快的地方,怎么不带上他呢?

    不在Boss的身边的话、不能听见Boss的调遣的话,那他还有什么用呢?那名为“95”的他还有什么用处呢?

    诺万·达奇手中的所有技能,从杀人放火到做饭暖床(?),无一不是为了某个存在而准备的。

    可是那个人抽身离开的话,他的这些技能就全然没了用处。

    他也就没了用处。

    诺万想起他曾经看过的某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卖血的人,等到老了、有钱了,却馋那份卖完血之后才能吃上的炒猪肝、卖完血才能喝上的二两黄酒,于是准备去卖血。

    可是他已经老了,他想要为自己去卖血,却卖不出去。他的眼睛很明亮,他的耳朵也不聋,可血头说他的血谁也不要,只有油漆匠,只配往家具上刷*。

    诺万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卖血的人。

    只是他没有老去。

    可是他的血谁还要呢?Boss已经不要了。

    那他要怎么办?他的血是不是也能往Boss的棺柩上刷,可是这种曾经被改造过的东西,如果真的沾上了Boss的床榻,大概也只能是污秽。

    他的血会发黑发臭,会露出他所不愿意让Boss看见的一面。

    他就像是一只好不容易被驯服好的流浪的恶犬,在骤然失去了主人之后,跌跌撞撞不知往何处去。

    他以后就是没有主人的恶犬了。

    ……

    ……

    而遥远的名见町内,被成为“公安的协助人”的琴酒,竟然先宫野志保一步获得了自由。

    他手里拿着一本书,是上楼的时候鬼使神差买的,叫做《关于我一个人兢兢业业撑起了家族但我身边还是有卧底一二三水货四五六我也很崩溃啊的这件事》。

    书名很怪,封面上是看起来挺正常的轻小说封面,正中心是一个银发绿眸的漂亮女孩,朝着外面比着射击的姿势。而封里则是一个很抽象的小人,光看帽子,大概就是封面上的家伙。

    琴酒拿这本书的时候听见身边的宅男捧着心说“啊我死了我老婆在biubiu我”,一度让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里长了伏特加,才拿起的这东西。

    想到伏特加,向来习惯了这个算得上是万能的小弟的琴酒也就有些不习惯起来。

    可不习惯又怎么样,伏特加那家伙已经被扔进了局子里面,一时半会也不大捞得出来。

    而就算是他琴酒,大概过不了多久也得出个门,去避一避风头。

    但琴酒有些不是很想出去。

    比起去奇怪的地方、像是老鼠一样偷偷摸摸,他更乐意在条子们面前招摇过市。

    ——毕竟他们又不能把他当场抓捕,是不是?

    这得多亏了某个自说自话的家伙给他套上的公安协助人的壳子,毕竟都是协助关系了,公安要是将他再带进去,那就是过河拆桥。

    人民的好公仆会做这种事吗?

    因此就算知道他从来不是什么协助人,也没做过什么好事,可这些条子就是抓捕不了他,只能咬牙切齿地瞪视。

    而琴酒就喜欢这群家伙那种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的模样。

    生活似乎是没什么区别的。

    不仅如此,因为没了任务,琴酒更加自由放任。无聊的时候就去警察厅门口溜一圈,溜到条子们紧张兮兮地窜出来,他又咬一根七星,慢条斯理地抽完这根,再悠悠然地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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