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骨樊笼: 第 49 章【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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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八点多,肖芥子拎着半桶土,气喘吁吁回到车旁。

    姜红烛等得心焦,扒住车窗看好几回了,终于见她回来,一肚子气开骂:“我还以为你死里头了呢。”

    肖芥子懒得再开后车厢,径直打开车门坐进去,桶和铁锨往座边重重一放:“你去挖!还一米深,你怎么不早说是冻土?”

    姜红烛这才想起来,大兴安岭大部分区域是冻土区,解放前,冬天死了人都不好下葬,因为地冻得太瓷实了,铁锨铲不动土,会先在地面烘一把火,把地烧软些再开铲。

    她语气放缓和了些:“现在已经冻上了?”

    差不多吧,肖芥子嗯了一声,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挖了个浅坑,铲了些土皮回来。至于“一米深”什么的,就当没这回事吧。

    她发动车子,经过那辆别克车时,努力目不斜视。

    “红姑,你老嚷嚷‘死里头’,今晚上,说不定叫你说中了。我在里头,撞见一个要自杀的。”

    姜红烛对要死要活这种事,提不起任何兴趣:“我就说那辆车,怎么一直停在那……活腻了的人到处有,跑深山老林来自杀,看来是真想死。被你撞见,你就没劝两句?”

    “怎么劝嘛,良言难劝向死的鬼,人不自救天难佑。不过这人挺有礼貌的,还要送我钻石呢。”

    姜红烛意外:“钻石?”

    “对啊,他扔在附近的,还都是大钻。不过不值钱,其中有一颗粉的,闹了半天是骨灰钻,噫,这我才不要呢,多晦气啊。”

    姜红烛想了想:“那颗粉的, 是不是耳钉?”

    肖芥子一愣:“是啊,红姑,你认识他?”

    “不认识,听人说过。这应该是野马那头的李二钻,身上带两颗大钻,很好认,那颗粉的,据说是拿他老婆的骨灰做的。”

    居然是“人石会”的,不过也不奇怪,“人石会”散场了,有坐高铁、飞机走的,也就自然有自己开车、慢慢回的。

    “那他为什么要自杀啊?”

    姜红烛不耐烦也不关心:“这谁能知道。”

    ***

    在林子里耽误得太久,赶到县城就太晚了,肖芥子调整行程,就近去了小镇。

    这儿的小镇萧条得可以,而且北方歇得早,这个点,店铺关门、家宅拉灯,车进街道,跟在林区时没两样,反正两边都是黑咕隆咚的。

    肖芥子在镇上兜了好几圈,才找到一家三层小楼的家庭旅馆。

    旅馆没客人,一楼到三楼任住,肖芥子选了三楼,因为三楼通天台,没事可以上去看看风景,虽然很大概率上,这儿有风没景。

    上楼的时候,她给陈琮发了条信息。

    ——你知道李二钻这个人吗?帮我打听一下。

    陈琮秒回。

    ——知道!他有两颗大钻!尤其那枚钻戒,得上百万!粉钻不值钱,骨灰培育的。

    末尾还配了个代表沮丧的表情符号,仿佛粉钻不值钱这事,对他打击不小。

    钱钱钱,就知道钱!问你事呢,谁让你估价了?

    肖芥子拎包挎桶地爬楼, 本就心烦,一个没好气,顺手回了个“滚”。

    回完“滚”字,陈琮就没动静了,像是真的化作球形生物,滚去了她信号触达不了的地方。

    这也配叫“内线”?

    肖芥子耐着性子等了好久,洗漱的时候没忍住,追了一条过去。

    ——人呢?

    还是没回应,怕是滚得太欢脱,滚阴沟里去了。

    ***

    肖芥子悻悻从洗手间出来,看到姜红烛正在“联石”。

    联石,说白了就是请保镖。

    一般新产的石胎都太弱,怕引来掠食者觊觎,就会请老资历的养石者过来守门——打个比方,土匪来犯,你虽然弱小,但你邻居是个高手,且愿意罩着你,那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会安全感爆棚。

    肖芥子并不觉得镇上这种偏僻地头,会有潜在的掠食者,但万一呢,现放着姜红烛这样的大佬,干嘛不用呢。

    她凑过来,看姜红烛操作。

    联石,得让彼此石头的物理距离拉近,这种近,不是紧挨着摆在一起就够了的:你觉得近,人家石头不觉得。

    姜红烛将刚从水龙头那接的水倒进桶中,伸手慢慢搅和湿泥,见肖芥子认真看,就多说了几句。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道理,你要让石头待在同一方‘水土’里。我让你挖一米深的土,是因为越深处的土越接地气,石头本来就是地里出来的,它好这个。可惜了,这一路没看到河,取河流水,效果还更好。自来水……也凑合吧。”

    说着,伸手进衣领,拽着挂线,把自己的那块油胆水晶捞了出来,放进泥中。

    这块油胆水晶,肖芥子见过几次,水晶没穿孔,是结线兜包的那种挂法。

    听说这块水晶,起初是块“人参晶”,差不多巴掌大小,有胳膊有腿,脚下还带须,活脱脱一株珍奇小人参。

    后来就毁了,那时候,姜红烛犯流氓罪,公安上门抓人,她不能接受,还试图从二楼跳下来逃跑,结果腿摔伤了,人参晶也摔裂了。

    现在看来,人参晶的裂法,简直像石头对她的往后余生作出了可怕谶言:从中裂断,腿部没了,脸上也掉了一片,留下了水晶独有的贝壳状断口。

    但姜红烛觉得,这是好事,是人参晶为了留在她身边、进行的悲壮自残:这么珍奇的晶石,倘若保持完整,等她坐牢出来,早不知道被人转手几道、卖去了哪里。就是因为它残了、破了,无人馋涎,才得以与她再续前缘。

    这说法,让肖芥子对这块人参晶,多少生出点敬意来。

    姜红烛示意肖芥子:“你的,也放进来。”

    肖芥子取下自己的那块和田玉,解了挂绳,也放进泥桶中,这样一来,“联石”达成,以后每晚,都能在姜红烛的庇护下过了。

    为了避免潜在的掠食者,她给自己请了位最大的掠食者。

    她看着桶里的湿泥、以及没入泥里的和田玉:“红姑,你不会哪天一时兴起、把我吃掉吧?”为了驱狼,请来老虎护院,安全与否,还真不敢打包票。

    姜红烛冷笑一声,头也不抬:“你现在,还那么丁点,都不够我塞牙缝的。”

    这就好,肖芥子正想松口气,姜红烛缓缓抬头。

    昏暗的灯光下,她的眼神有些怪,其实不止今天,这几天,肖芥子总能在无意间撞见姜红烛的这种眼神:她好像在盘算着什么,却又顾虑重重,情绪太多太杂,眼神就不太显——这就好比,白光看似最无趣乏味,却是七种色光复合成的。

    她说:“但以后,我就不敢说了,毕竟我这个人,疯起来,什么事都做。”

    肖芥子抿着嘴唇,喉头轻轻滚了一下,她想笑笑,说两句无关紧要的把这话题掀过去,但脸上有点僵,笑不出来。

    她直觉,姜红烛说这话,不是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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