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捡到了我的日记本: 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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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覃明皓习惯了自己的陪伴,等他有能力给这人幸福的时候,再跟他表明心意也不迟。

    反正他这辈子,就认定他了,不急这一时。

    日子这么一天天过去,距离升考还有一个多月,可噩运,偏在这时找上了他。

    某天彭辉放学回到家,没看到他爸,只看到好几个痞里痞气,从没见过的家伙闯进了他家。

    彭辉那会儿才知道了很多事情,也是从那个时候起,他的人生整个彻底改变。

    那个撞死他妈逃逸的富二代,事后看到新闻,良心过不去,自首了。不仅甘愿坐牢,承担责任,还给他爸打了三十万的赔偿款。

    虽然不知道撞死他妈的凶手是谁,但彭辉自懂事起,就每天都在心里诅咒那个人,希望那个家伙有一天,会得到该有的报应。

    但其实,人家早就为自己的罪孽偿还过了。本来对方也不会被查出来,大可当这件事没发生,不必去自首,可还是过不去良心那关。

    可他爸呢?良心在哪里?

    他那三十万,也就花了一点零头给自己儿子买了辆二手自行车,还有付了点基本的学费、伙食费,除去这些,连多一个子儿都不愿意再拿出来。

    他以为他们家条件拮据,他爸接活儿很劳累很辛苦,所以从来不敢要零花钱,连自行车打气的五毛钱,他不把那点车胎气用绝了,都不敢问他爸要。

    谁知,他爸把自己的儿子当成了一条狗,到处丢到别人家里去,让他儿子寄人篱下,天天低着头做人。自己却藏着那三十万,天天出去外面花天酒地、赌博,带女人回来睡觉!

    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

    重要的是,撞死他妈的人,早就已经得到了该有的刑罚的事实,如果不是今天高利贷的人来要债,他这一辈子都不会知晓。

    只是因为他爸怕那三十万,被人知道,连自己亲儿子都防着,就是怕他会说漏嘴出去吧?

    三十万……三十万明明能做成很多事情,他却全部挥霍光了,现在还欠下了不少高利贷,然后一声不吭,自己一个人跑路了。

    来要债的几个混混里,带头的人看着很年轻,却有着别于他这个年纪的锐利眼神,夹杂几分狡黠跟狠厉。

    那就是彭辉第一次见到赵友成的时候。

    这些事,就是赵友成告诉他的。

    当时,赵友成还管着一个地下赌场,彭父到那个场子赌钱的时候,出手都很阔气,一来二去,赵友成就注意到他了。

    场子里来了这么个“大客户”,照看场子的赵友成,总得亲自过去好好招呼。那些事,就是彭父无意中自己说出来的。

    赵友成虽然跟着现在的老大混饭吃还没多久,刚接手管的这个场子,但他早在社会上混了好些年,形形色色的人跟事都见过不少。

    彭父这样的大鱼,肯定得好生养着,再宰了他。

    赵友成知道他手里有三十万,就想着让他把那些钱都花进这个场子里。只要彭父过来,就会被当成上宾,还会暗地叫两个人去陪他一起赌,烘托气氛什么的。偶尔他手气不好,也不用打条,场子直接给他借款。

    这样的“特别对待”,就让彭父有了一种虚荣的膨胀感,渐渐上头。反正他手里有三十万,不怕还不起,有输有赢,赌得也是越来越大。

    等他回过神的时候,三十万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全输光了。

    但他还不知道停手,想着再去赌几把,就能把钱赢回来,反正赌场不用他打欠条,也会给他钱。

    几次过后,彭父的借款越积越多,也不像之前那样,能痛快还钱,赵友成就知道,这家伙已经没钱了。

    赵友成限他一个月内把债款还上,别想跑,他们会盯着他儿子,要是不还钱或敢跑路,就拿他儿子回去抵债。

    彭父这才知道他们这些做非法勾当的,都不是善茬,自己拿不出钱来还,对方肯定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

    赵友成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没人性到这种程度。

    一个月后,赵友成也不见他拿钱来还,这才带人找上门来,谁知彭父竟连自己亲生儿子都不管,真的就那么自己跑了。

    找不着彭父,赵友成只能就这样把彭辉带了回去。他这个年纪的孩子,个头器官什么的都没长全,卖不了,只能当“血牛”。

    所谓“血牛”,就是抽血卖钱,利润肯定要比买卖器官低很多,但也是供不应求。一袋血一百块钱,他爸欠了五万,利息五千,彭辉虽然年轻,但毕竟只是个半大的孩子,一天最多只能抽掉三、四袋血。

    利息一天就是一滚,一天的量,连还利息都不够,就算他每天都这样来卖血,恐怕把身上的血都抽光,也还不了。

    彭辉当时,已然觉得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

    只是他不甘心,他明明可以跟覃明皓一起走向那个光明的未来……却被他爸,给毁了。

    107:彭辉·二

    别说他以这种方式,都还不了他爸欠下的那些钱……即使能够还清,他还能去上学吗?他要怎么养活自己?他还能再见到明皓吗?

    彭辉看着赵友成拿手掂量自己刚抽出来的热乎血袋,就感觉自己此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仅供血肉交易的畜生。

    他不甘心!他绝对不甘心自己的人生,就这么断送在这里!他还要再见到明皓,不管怎么样,都得先活着!

    那很可能,是彭辉人生第一次做出那样大胆荒唐的决定——他要跟着赵友成,直到自己把钱还清为止。

    赵友成这里可不是慈善堂,他也只是个给老大打工的小喽啰,难不成每个没钱还债的家伙说要跟他,然后把钱还清,他都能答应?

    况且,跟着他,那可是有进没出,染了黑,这辈子都别想变回白色儿。

    彭辉拼命求他,放下所有尊严来求他。

    赵友成看着这个,眼里只想着活命生存的小孩,不禁就想起了自己。只是这小孩比自己惨,有爹也跟没爹的自己一样,还被自己爹坑成这样,躺在这里当“血牛”。

    要是有得选,谁也不会想要走上这条路的。

    他只问彭辉一句:走上这条路,很可能会变得跟自己一样,甚至最后下场会很凄惨,真的想好了?只要你想好了,我可以收留你。

    可能是抽血过多,让彭辉的头脑变得不清醒,他当时实在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他爸跑了,还留下一大把债款要他帮着偿还。他能想到的,能看见的希望,就只有跟着赵友成这一条路。

    先活着,才能去想以后,才能再见到明皓。

    于是,彭辉就这么跟了赵友成。

    彭辉后来才知道,赵友成跟自己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混道上的,不可能出淤泥而不染,只会泥足深陷,甚至全身覆没。

    那时彭辉才十四岁,心智早熟却没有完全成型,每天跟着赵友成在肮脏的行道里穿行,能看见的,就只有用拳头沾血说话这一手段。

    只要你够狠,敢豁出去,就能让人对你低头,再不敢给你半分脸色看。

    彭辉还想着,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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