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真少爷开始养生以后: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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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

    陈默不论是刚开始看似无欲无求的状态,还是他不畏惧一切时暴露的果断张扬,在席司宴眼里,他能清晰感知这一切表象下的戒备疏离。

    席司宴猜测过原因,成长环境,身世骤然被揭开的巨变,看似合理当中又处处透露着一些不合理。但不论如何,当陈默一点点融入人群,也靠近自己,甚至说他们能突破到这一步,席司宴能清楚听见心脏血脉跳动的声响,吻他时,灵魂仿佛都在颤抖的悸动。

    喜欢一个人,感觉最骗不了人。

    他了解自己,所以更小心翼翼,步步谨慎。

    “想好去哪儿了吗?”席司宴再次提起这个话题。

    陈默看向车窗外。

    经过暴雨洗礼的绥城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陈默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不少年,占据他短短二十八年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一生不出意外,未来他也将一直生活在这里。

    陈默低声:“我想回去看看。”

    “什么?”席司宴没有太听清,往他这边靠了靠。

    人就在陈默身后,以至于陈默回头的时候,差点撞到他。不过陈默并未纠结在这上面,看着席司宴说:“榆槐村,我打算回去看看。”

    席司宴没说话。

    但陈默从他脸色就能猜出他的不赞同。

    陈默笑了笑,放任两人过分挨近的姿势,开口说:“你这么严肃干什么?其实榆槐村那个地方并非都是不好的记忆,之前媒体放大了那部分不堪,让人觉得那里除了封建闭塞没有一点可取的地方。其实不是的。”

    席司宴嗯了声,示意他在听,同时拍陈默的肩膀示意他躺下来。

    陈默在聚会上站了不少的时间,昨晚又熬了夜和老K理项目计划书,这会儿也就没客气。

    他倒下头枕着席司宴的膝盖,找到舒适的位置喟叹一声。

    然后看着车顶接着说:“你见过乡下的晚上吗,星星特别多,我在绥城从没有见过那么亮的星星。晚上睡觉总能听见狗叫和田里的虫鸣,邻居也不像城里这么冷漠,住在隔壁半年的都不知道是男是女,陈家隔壁就有一个小孩儿,姑且叫他小黑吧,因为他太阳一晒就特别黑,又瘦,八岁的时候跟着他爸妈去城里了,你知道他梦想是什么吗?”

    “是什么?”席司宴的手有一下没一下捋着他的头发。

    陈默:“当个理发师。因为他觉得那些十几岁就出去打工,过年回来染着一头各种颜色头发的人都特别帅。”

    陈默说着自己都笑起来,不是觉得这理想太不值得一提的那种笑,是有些轻松的笑。

    席司宴垂眸看着他,若有所思,“你羡慕他?”

    “对啊。”陈默没有负担地承认,笑:“有梦想谁都了不起。这个词对过去的我来说过于奢侈,所以我想回头去看看,回到最初的地方,或许能更清晰接下来要走的路。”

    陈默不是个有梦想的人。

    十七岁之前他只求生存,后来那些年野心占据了一切。

    前几天老苟提起他在乡下过暑假的时候,陈默就有这个模糊的念头了,如今席司宴再提起出行计划,陈默就顺势说了自己的想法。

    席司宴沉吟两秒,然后说:“好,陪你。”

    陈默扬着嘴角笑了笑。

    上辈子他和榆槐村的联系断绝在了十七岁,从此他再不曾回头踏足那片地方。他设想过回去,在公司屡屡遭遇陷害,和杨家决裂他都想过,只不过那种设想当中,是代表着他这一生的终结。

    他生长于此,最后长眠于此,无人知晓,也不需要被找到。

    只不过这种悲观主义衍生的结局终究是没有实现。

    他死于绥城,一栋烂尾楼底,从此身后事一概不知,也无从知。

    他从没想,真的要回去了,却并不是一个人。

    有个人说,我陪你。

    陈默后来在平缓行使的后车座里睡着了。

    他也不知,在他睡着的那短短路途,席司宴看了他很久。

    最后他问了司机林叔一句话。

    他说:“林叔,他提起过去生活的地方像是早已释怀。明明才一年,放我身上,我自认做不到。林叔能吗?”

    林叔看了一眼在高大少年膝头睡着的人,摇摇头,“代入自己,确实不能。”林叔又总结,说:“所以他很强大。阿宴,你爷爷不会轻易同意你留下的,真的不再考虑考虑?”

    席司宴没有说话,林叔感觉到了他无声的拒绝,果然,席司宴说:“我要是决定走,一开始就不会招惹他。”

    林叔摇摇头,再没有劝说。

    年少时遇见的人最为珍贵,也最为可惜。

    说到底,林叔其实也很喜欢陈默,在少年情意正浓时,隔着大洋彼岸,那几乎是看不见将来的。

    席家老爷子说过,阿宴这人太骄傲。

    林叔觉得,他是太心有成算,自小就是如此,他决定的事,几乎不容动摇。

    陈默并不知道这点插曲,这个暑假对他来说太特别了,也很充实。他开始参与了解一些苏浅然投资的核心项目,主要是对方也刚起步,他们更像是协作关系。而且陈默还有学业,有自学的各种教程,加上还有个席司宴,时间一晃而过,甚至是不够用的感觉。

    席司宴也很忙,常常一两天见不着人。

    不过他们电话联系频繁,都是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终于,要到了陈默和席司宴约定出发的日子。

    结果头一天晚上出事了。

    出事的不是别人,是齐临。

    陈默接到席司宴消息,打车赶过去的时候,头一次体会到了风中凌乱的感觉。

    “他……没事吧?”陈默问。

    深夜的大马路上。

    周围荒无人烟。

    齐临裸着上半身,身上仅着一条四角裤,连双鞋都没有。抱着自己的胳膊,缩在路边的石墩旁一动不动。

    很难想象他这些日子经历了些什么。

    席司宴靠着一辆停在路边的跑车上,眼睛看着齐临,回答陈默:“没事,真要有事他还能活着出现在这里?”

    “我有事!”谁也没想到齐临突然爆发,抬头大吼:“我他妈有事!!妈的!草他妈的!!!”

    他对着空气一通怒骂发泄,看起来有点癫狂。

    陈默四周看了看,试探:“要不你先找件衣服穿上?虽然这地方没什么人,但过路的车还是有的,我可不想被人当成变态。”

    席司宴泼冷水,冷笑一声:“衣服早让人扒了。”

    “谁扒的他衣服?”

    席司宴朝齐临抬抬下巴,“他女朋友。”

    陈默:“啊?”

    事实就是这么玄幻。

    齐临和他网聊了大半年的女朋友,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见面了。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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