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部落当祭司: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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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没想那么多就问出来了。

    常念也是第一次吃到花椒烤兔,满足的在心里给花椒比了个赞。他解释:“兔子肉嫩,也没有异味,本来就比较好吃。刚才烤之前,用姜和花椒腌渍过。你们觉得多出来的味道,是花椒的香味。”

    雁和鹤都见到常念背回来的花椒,祭司还让他们尝过,味道似乎并不好。但跟常念这么久,他们也总结出来了,凡是称为调料的,大多单独吃都不好吃,但要是与其他东西一起做出来,就又会添上独特的味道。

    其余几人也没想寻根问底,毕竟就算知道是什么,回去了自家女人也做不出这个味儿。

    吃完晚饭,雁和鹤开始汇报工作。

    雁先说:“今天申带回来的盐已经制好了,除去分给族人的,部落里现有的细盐还够用一个月。”

    常念没想到已经存了这么多,他问:“族人手里分了多少?”

    “按照首领吩咐,每家手里的盐,都足够用一个月。”

    “好。以后申他们带回来的盐你先存放好,不着急制成细盐。最近我手里事情多,你先跟我吧。”最近事情太多,只能先这么办了。

    “是,祭司。”

    他又转头看向鹤,“你那儿的进度怎么样?”

    “按照您说的今天都去挖排水渠了,我过来前排水渠已经挖好。”

    “排水渠的深度和坡向都没问题吧?”常念有点担心如果工程质量不达标,以后排水问题会很麻烦。

    “都是按照您给的图纸上要求做的,回来前我全部看了一遍,深度和坡向都符合要求。”

    常念在心里过了一遍自己的计划,觉得没什么问题,看向借调过来的五人说:“这没什么事儿了,你们回去歇着吧。”

    刚说完,便见玥朝他们这跑过来。

    常念同他挥了挥手,“慢点跑,是母亲找我吗?”

    玥一边跑一边说:“不是,是首领带着狩猎的战士们回来了。”

    常念像屁股上装了弹簧一样,腾地站起来,和身边几个人说:“走,我们去看看首领带回来的猎物?”

    嘴上说的是去看猎物,但心里其实更关心厉受没受伤,蒙汗药用的对不对。

    一阵风似的回到了部落,他没去管地上横七竖八堆着的猎物,而是先将人从上到下打量一边,一边看还一边不放心的问:“受没受伤?”

    他离着厉很近,厉微微倾身,附到他耳边轻声道:“我说过,我是延越部落最强大的战士。”

    常念:行,你厉害,你自信放光芒行了吧!不过腹诽归腹诽,还是围着他绕了一圈。

    工笔画一样的脸没有挂彩,古铜色的肌肤上也没有淤青,至于一米九的大长腿,哦,还是那么长。好吧,确实有自信的资本。

    因着这次出去的人少,但猎物却比以往多了许多,部落里的人都过来看热闹。常念这才发现,一群猎物里竟然有马!

    靠!这货真的用套马杆去套马了,是该夸他艺高人胆大吗?

    但他真是感动哭了!

    来到这里无论去哪儿都要靠自己的一双腿,但他娇弱啊,同样的路能和他们土著战士比吗?部落里是有头驴,但那驴比他这个祭司还娇贵,怎么可能给人骑。

    现在有了马就不同了,虽然他根本不会骑马!但能学!常念可看见了,一共三匹马,其中一匹是小马驹。

    成,就是它了,骑它!

    常念激动的看着厉,“你,你哪里弄来的马啊?还是活的。”

    他围着两匹枣红色的大马转了两圈,不愧是在野外长大的烈马,即使没人打理,它身上的毛发也十分光滑,尤其是马尾,显得更为飘逸。比起他印象里的马这两匹马的腰部更显短小精悍,只是为啥他觉得有点打蔫儿呢?难不成是两匹病马?

    他脸上的疑惑很明显,厉握拳抵在唇边轻咳一声说:“他们性子比较烈,我用了一点办法。”

    办法?常念想到了自己给厉抓猪准备的东西,不确定的问:“那东西,你给马用了?”

    “嗯”

    行吧,不过没想到这么大一只,也能管用。只是他也真够冒险的,要是那东西不顶用伤到自己怎么办?常念觉得蒙/汗/药以后少给他,不然怕他胆子大到去屠了勾陈的老巢。

    不过,比起担心这些,他显然还有更重要的事儿。

    “那个”常念神色尴尬的问:“这匹小马,能不能换给我?”虽然两匹成年马十分神骏,但常念不好意思开口。小马看着体型应该还不到一岁,也能自己养着,慢慢培养感情。

    听见他的话,厉挑了下眉,“这三匹马都可以换给你,但你要拿什么换?”

    啥?都换给他?为啥呀?不对,管他呢,先把这些马搞到手!

    他觉得自己又可以画饼了,厚着脸皮说:“织布机,我用织布机换。”说完解释道:“今天给你的帕子你见过了吧,织布机可以让麻绳变成那样的布。”

    厉只是从大祭司口中听说过布,但从未亲眼见着过。今天陶罐里的东西他摸过,比皮子柔软,如果代替皮子做衣服穿着肯定更舒服。尤其是冬日,布做的衣服穿在里面,外面在套一层厚厚的皮子,别说冻不死,就像他们这样强壮的战士,完全可以出门狩猎。

    这么一想,织布机确实是极好的!

    但想到那天常念说的话,厉剑眉上扬玩笑似的挑衅道:“我怎么记得你说过,关于民生方面的东西会无偿给部落。”

    这话他确实说过,但这不是想要马吗?某人脑子一转,就想出了说词。

    “当下的布应该多数都是麻纺布,那为什么苎麻这么多,布却很少见?相比我们这些小部落,城中的人不少吧,如果他们能做出很多的布,一定会拿去和大部落或是中型部落的人交换好东西。但他们并没有,这只能说明布的产出很少,最多也只够城中贵族自己用的,或许也可能连自己都还不够用。”

    常念明白,对比的方式是最能突出优势的,于是接着说道:“我已经教了苎麻组如何分麻纺线,后面我还会教大家如何织布,就像城中的人那样,包括如何制作那种织布的工具。但我现在要说的织布机不同,用普通的双轴织机,一个人一天织的布大概也就一尺?或许还不到。但要换成用我手里的织布机,一人一天至少可以织出十五尺布。你觉得,它值不值得你手里的三匹马?”

    小狐狸似的眨了眨眼睛,他觉得自己这次换马的计划稳了。

    他刚才的话当然不是胡说,双轴织机一天能织出一尺,都是他往多估计的,毕竟他昨晚就深有体会。两个手帕大小的布,织了大半个晚上。而用斜织机能织出十五尺,也是他计算过的。他记得上辈子看过一段老旧的采访录像,那里面一个热爱传统手艺的老人说,她坐在那儿一天可以织出六七米的布。

    而常念说的尺是自己做的尺子,约莫三十多厘米,十五尺布还不到五米。想来换成族里的女人织布,等熟悉织布机之后也是能织得出的。

    只是想逗弄他一下,没想到他口里的织布机又是了不得的玩意,厉觉得只派乔和山跟着他有点不稳妥,要自己总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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