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装乖竹马养成暴躁老婆: chapter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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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再把家里闹得天翻地覆我就让你滚出去住!”

    张叔悄悄走过来,在宋玉耳边道:“祝导一开始不同意,少爷很硬气地闹了两天绝食每天就坐在沙发上摆脸色,也不出门,不和人说话公司电话都打到祝导手机上了,他们还以为少爷出了什么意外”

    “还有这种事?”宋玉错愕。

    “是啊,从小到大成逍都没跟祝导要过什么东西,这次真是很认真。”

    在祝家庄园和祝一江吃完饭,祝导很忙,又要出门去剧组处理点事儿,祝成逍开着车,问宋玉要去哪,他载。

    于是宋玉道:“宋得胜说房子他要卖,让我找时间把里面东西都收拾出来。”

    “我不想搬到老厂房区。”宋玉靠在车窗边上,一提起这事儿他又有些烦躁,手下意识地往裤兜里摸了摸。

    “搬来庄园。”祝成逍声音带着磁性,比Z市的雪还清冷,但很动听,“放我房间,或者整理一个空房间出来给你。”

    “这不好吧?”宋玉没想到祝成逍会这么提议,“祝导他们”

    “他们不止一次问过我,你什么时候回家。”

    宋玉的心脏骤然缩紧。

    家。

    他以为只是他擅自把这个偌大的庄园当成了家,但庄园里的每个人好像也从未排斥过宋玉,他们也把宋玉当成家人。

    “好。”宋玉无奈笑,“那走吧,收拾东西去。”

    祝成逍开着车,载宋玉到了他高中住的房子。

    本来就是二手房和老小区,居民楼的外围墙皮已经逐渐开始破败,粉白的墙灰落在墙角,积雪盖在顶层,低楼层窗户上还能看到冰。

    宋玉哈了哈白气,搓着被冻红的手指,仰头。

    不管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相比于自己启程去下一站,目送别人离开好像更能真切地感受到触动。

    拉着行李箱低头赶路,似乎就能弱化离开的失落感。

    在人生的每个节点宋玉都要和一批人告别。而他回头一直能看到的,是祝成逍。他难过的时候可以藏起来的地方,有祝家庄园。

    大三的时候,宋玉下楼要去食堂,一开门,看到隔壁宿舍的男生拎着行李箱。

    “hi,收拾啊?”宋玉点头寒暄。

    对方也冲他笑:“是啊。马上走了。”

    “去实习吗?”宋玉问,“什么时候回来?”

    “不回来了。”对方拍了拍行李箱,“毕业了,我们系就读三年。”

    说完这句话,他和宋玉挥了挥手,拎着行李箱离开。

    不回来了。

    这句话当头一棒。

    明明只是一个很平凡的瞬间,但宋玉却突然有很多感触,以至于宋玉拿着饭卡,站在寝室门口愣了好久。

    心里产生地失落感和各种遗憾还有不解全都达到了巅峰,一些独家记忆在脑子里上映。

    初见时窗明几净的庄园,一眼万年的矜贵少爷,地上散乱一团的笔。

    教祝成逍识字,算数,教祝成逍怎么和人交流,买东西要说谢谢,分别要说再见。

    烟嗓嘶哑时随便揣进书包就能摸到的润喉糖,祝成逍站在门口大汗淋漓地塞给他的篮球,少年在阳光下对着镜头笑,脖子上挂着蓝色门禁卡,校长慷慨激昂地宣布竞赛获奖名单。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

    人生所有重要的阶段,祝成逍都在他身边,哪怕曾经有过短暂的缺席,也用一句“本场考试结束,宋玉,恭喜你毕业”填满了。

    而非常幸运的是,他现在一侧头,就能看到祝成逍和他一起站在楼下,仰头看着这栋宛如梦核的建筑物。

    回忆会不断褪色,把回忆当作参考系,旧人会越来越新,新到你找不到当初的痕迹。

    但宋玉相信有一些美好永远不会改变。

    比如他仍然能和祝成逍紧紧地拥抱。

    没有长大之前,人不会懂什么叫青春。

    只有这样的突然回首,才会触景生情。

    *

    因为长时间没人居住,室内气味不太好闻,宋玉开窗通风。

    这间二十多平的小卧室所有的装潢都没变,墙上挂着四叶草标本,书桌底下有一个已经瘪了的篮球。

    宋玉蹲下来,手指捏着篮球,“太久没用,漏气了。”

    “嗯。”祝成逍站在窗边,“给你买一个新的?”

    “不用。”宋玉笑,“我好久没打球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整理的。”宋玉从柜子里翻出来一叠他高三做的卷子和教辅,“可以卖给收杂物的,这些,当时毕业卖二手书,最后也就剩下这些了。”

    “啊,有个东西我还真得找找。”宋玉突然站起来。

    他在房间里转了两圈,愣是想不起来自己把东西放哪了。

    找到最后焦头烂额,晕头转向,宋玉甚至都忘了祝成逍的存在,自己碎碎念,“被小时候的我藏起来了!宝贝你把日记本放在哪里了?我不会笑话你的!让我找到吧。”

    闻言,窗口的男人突然笑了一声,低沉悦耳。

    宋玉这才惊觉房间里除了他还有个祝成逍。

    “你不许笑。”宋玉面红耳赤,“快来帮我一起找估计被我塞在衣柜里。”

    祝成逍点点头,快步走过来。

    两人对着衣柜一顿翻找,祝成逍道:“是这个吗?”

    他手里捏着羊皮本,本子封面已经有了灰尘,书页泛黄,看起来真是用了很多年。

    “对。”宋玉眼中划过一丝惊喜,他把本子摊开,就这么坐在床边一页一页地看-

    不喜欢喝醉酒的人-

    不喜欢言而无信的人。

    直到某一页,上面宋玉的字迹清晰又锋利-

    好像有点喜欢祝成逍。

    看到这行字,宋玉怔在原地。

    “好像”已经被他划掉了。

    宋玉用指腹摩挲着早已干涸的字迹,旁边落下好闻的男士香,祝成逍坐在宋玉身边,和他一起看着手里的日记本。

    “什么时候写的?”祝成逍将宋玉揽进怀里,从背后抱着他,把人圈在怀里。

    换做以前,宋玉绝对不可能让祝成逍看到自己写的文字。

    但时过境迁,宋玉长大后回头看,并不再尴尬和遮遮掩掩,只觉得很有趣,虽然也带了点不好意思。

    “不告诉你。”宋玉挑眉,“自己猜去吧。”

    宋玉刚准备翻页,脖子上却忽然传来柔然。

    他整个人一激灵,差点从祝成逍腿上弹起来。

    密密麻麻的触感刺激脑神经,脖子上又痒又热,祝成逍细腻地亲,用嘴唇轻轻地吻着宋玉肌肤,碾完又意犹未尽般地咬了一口。

    “你干什么”宋玉忍不住哑了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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