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26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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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啊!那是全城出了名的孝顺。”

    “明家娘子双眼视物不便,小郎君便专门改建了一座院子让她居住,在院子里修了盲道,能够让母亲自由进出,侍弄花草,颐养天年。”

    “不止明家的院子,明小郎君为了给母亲祈福,还在一整座坊市中建了盲道供盲人使用呢!”

    陈绎听了这些供词,心想:这叫不孝顺?

    那天下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孝顺的人了。

    但又问了问,陈绎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又查了一遍案卷,见他所虑的,唐坰在诉状上也提到了。

    “你已有多年未返回京兆府?”陈绎皱着眉头问明远。

    明远此刻正站在开封府的大堂上——此案为官家交由开封府公开审理,但是首告和被告都是在朝的官员。在审理结果出炉之前,陈绎就只好一碗水端平,让明远和唐坰都站在堂上。

    这时,明远年轻而秀美的面孔上流露出千般歉疚,万般无奈。

    他望着陈绎,点头道:“是的。”

    陈绎反应很快,片刻后就想明白了:“是因为你父常年在外?”

    “是的……”

    明远低低地应了一句。

    开封府大堂外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汴京百姓,还有些想要对此案做全城报道的记者和小编。众人听见这个答案,都不约而同地“哦”了一声,似乎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父母长期分居两地,身为子女夹在中间,左右不是人。

    像明家这样的,一子一女,女儿留在家乡照顾生母,儿子在外奔走,追随老父——这样的安排似乎无可厚非。

    陈绎转头看了看唐坰,似乎想要以眼神“建议”唐坰见好就收,差不多就得了。

    谁知唐坰嘿嘿冷笑,这位“汴京吵架王”似乎根本不在意陈绎和堂下百姓们刚刚得出的结论,反而露出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陈绎一向知道唐坰的反应比常人要慢上几拍,因此人前总是显示出一副强项而固执的样子。但他又不知唐坰是否还有“猛料”没报,重要的证据没展示。

    为稳妥起见,陈绎传来长庆楼的大掌柜明巡来堂上,为明远作证。

    明巡当即将他当年所知的旧事一五一十都说了一遍。

    末了他说:“远哥上京及到杭州,都是应二伯所要求。后来一听说二伯人在南方广州,他就又冒着坐海船的风险,千里迢迢去了广州……”

    最终,明巡异常有力地做了一句总结:“要说我家远哥不孝——这不可能。”

    世上像明巡这样的老实人很多,他们不会说什么花团锦簇的浮华言语,也不会用铺陈排比让自己的话听起来更有力量。

    但是他们能做到将坚定的信念融入普通的话语。

    所以明巡一开口,开封府堂上堂下便都明白了:不可能!明远不可能不孝顺。

    这是非常了解明家家事的族人口中说出来的话,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余地呢?

    “哦——”

    明巡话音一落,开封府堂下当即传来一片感叹。

    汴京百姓在这一刻都选择了相信明远:这小郎君钱是多了点儿,可他也没做什么天怨人怒的大坏事儿,唐坰没必要死缠烂打,非要给人栽上这等罪名吧!

    陈绎则转头看看唐坰。

    他不想宣判,而是希望唐坰能见好就收,大家以后见面就都还是好同僚。

    但唐坰此刻正仰着脸,站在开封府堂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这在陈绎看来,唐坰这般模样,正代表他掌握了关键证据,手中握着“大杀~器”。

    至于陈绎自己,其实心里也有一点不确定:哪里不对……确实有哪里不对!

    陈绎原本只以为自己是认为明远钱财过多,深恐来路不正。可是他见到唐坰的眼光,顺着唐坰这等人才才该有的思路想了下去,才渐渐皱起眉头。

    难道……竟是这个原因?

    想明白了的陈绎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于是他颤抖着声音问明远:“明监司,你的财产……是否都记在自己名下?”

    明远明确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只有上百万贯,相较于他的总资产来说,根本不能算多。

    但此刻他听陈绎问起,便顺水推舟地点了点头,脸上流露出一丝赧然。

    陈绎惊呆了。

    唐坰得意得嘴角咧到耳朵根,几乎就要狂笑出声了。

    堂下百姓,包括明巡,都变了脸色。

    明巡急急地问了一句:“远哥,你……”

    似乎想要帮明远找个理由。

    但违背律法的理由哪里那么好找?

    按照宋律,父母在,子女不得分家,因此子女不得单独把家产计入自己名下。

    因此世人很多时候会采取变通的做法,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记在妻子名下。在分家时妻子的财产不作为分家财产,从而避免被分给兄弟姐妹。

    但是明远,父母俱在,他还有一个未出嫁的妹妹。论理,他所打理的一切财产,都应当是父亲明高义的财产,在明高义过世之前,他不得肖想。

    谁能想到,明远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财产直接记在了自己名下。

    因此,唐坰这时候跳出来说明远“不孝”,这一条控诉确实站得住脚。

    第279章 全天下

    唐坰诉明远将财产记在自己名下, 违背了宋律中“父母在子女不得分家”的律条,因而是不孝之人。这个指控一出,开封府堂上堂下一片哗然。

    开封府尹陈绎也很吃惊。

    陈绎还记得, 当年审唐坰诉明远案时, 就曾有人向他提过:明父是一位巨商, 只不过喜好衣锦夜行,将财产托名于他人名下——当时陈绎也只是笼统地认为:长庆楼、山阳炭厂等都是“明家”产业,从未认真计较过这些究竟记在何人名下的问题。

    但陈绎怎么也没想到:如今已有更多更大价值的产业被记在明远名下;他更加没有想到,唐坰竟然会抓住这一点痛打。

    由于三年前唐坰第一次诉明远时给人留下的印象太深, 陈绎理所当然地相信明远这一次也能够轻松应对。谁知道这一次,唐坰给出的, 竟是一个只要存在, 就不可能被驳倒的罪名。

    这位开封府尹一挥手,命人呈上唐坰事先准备的证据。陈绎一瞧:好家伙,唐坰原本在诉状上根本没有详细写明的, 现在却把详细证据都列出来, 一桩桩产业,一门门生意, 无论是在开封府还是在杭州府,确实都是记在明远名下的。

    陈绎抬起头,看向唐坰——唐坰正一脸的得意。

    看样子,唐坰极其享受此刻开封府堂上躺下的“反转”氛围,喜欢看到人们连下巴都合不上的样子, 喜欢看到他们重新将审视的眼光转向曾经欣赏、信任的人, 眼光渐渐转冷……

    唐坰以前在明远手中跌过大跟头, 而今日, 他选择了, 要在世人面前堂堂正正地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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