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的英文名: 2、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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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的九月一号。

    r县松林中学初一一班。

    “从今天起大家就是中学生了,既然是中学生,那就要有中学生的样子,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整天就想着玩,你们该长大了。”

    “好了,现在开始点名。”

    “艾雨舒。”

    “到。”

    “柏龙。”

    “到。”

    “薄晓梦。”

    “到。”

    ……

    “陈竟夕。”

    点到这里,老师停顿了一下,忍不住说:“这个名字起得好,谁是陈竟夕?”

    目光在教室里扫过,一群小萝卜头里冒出一个格外鲜嫩的,刚刚升上初中的陈竟夕顶着那张还没褪去婴儿肥的脸举手:“老师,我在这。”

    好乖。

    这是老师对他的第一印象。

    笑了一下,继续往下点名。

    “陈莱。”

    “到。”

    “成羽鲲……嗯,也是个好名字。”

    “老师,是我,这是我爷爷给我起的。”

    ……

    “顾年。”

    “到。”

    ……

    “陆遥夜。这个名字也……”才说到一半,老师忽然想到什么,问:“陆遥夜,陈竟夕,你们两个是一家的吗?”

    陈竟夕眨了眨眼,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只是有些好奇地跟随老师的目光向后看去。

    一个皮肤白皙,长相精致的男生就这么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或许该怪那天的天气太好,一切都恰如其分,男生又碰巧坐在靠窗的位置,一抹阳光和着树影一同洒在他的身上。

    男生的一只手放在桌面,另一手则支着下巴,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意。

    一阵微风吹过,微长的刘海被吹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深色的眼瞳。

    好二次元。

    年轻的老师莫名打了个寒颤,心里咯噔咯噔。

    陈竟夕却不懂这些。

    那时的他辗转于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每天做不完的课外作业,动画也只看过最火的那几部,看的时候高兴,看完就完了,对二次元和中二病都缺乏认识。

    所以在陆遥夜装逼成功的闪光时刻,陈竟夕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他刘海好长,这样是不是违反中学生行为手册了?

    “我们不认识,”陆遥夜摇头,嘴角勾起,“但遥夜和竟夕,确实很有缘分呢。”

    老师:“……”

    陈竟夕更不明白了,毕竟他从小就是学渣,三年级学过的《望月怀古》早就还给老师了。

    于是在课间抓住了陆遥夜,不耻下问。

    “老师为什么说我们两个是一家?”

    “你为什么说遥夜和竟夕有缘分?”

    “我们这样叫有缘分吗,难道是以前认识?可我从来没见过你呀。”

    “告诉我好不好?”

    陈竟夕像一只小狗围在陆遥夜身边,眼神湿漉漉的,满脸都写着诚恳。

    “你真不知道?”

    陆遥夜精确地扬起半边眉毛——这个表情他也对镜练习了很久,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呈现出的效果堪称完美。

    陈竟夕小狗摇头。

    “你想知道?”

    陆遥夜勾起嘴角,有些邪气,痞帅痞帅的——当然也是练过的。

    陈竟夕小狗点头。

    陆遥夜冲他勾了勾手指,示意他靠近点。

    陈竟夕很乖地凑到他旁边,眼巴巴地等待他指点迷津。

    “《望月怀古》学没学过?”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背过吗?”

    “陆遥夜和陈竟夕是情侣名。”陆遥夜故作轻松地说,同时吹了一下额前的刘海。

    ——很好,很酷,云淡风轻。

    陆遥夜自我评价。

    ——什么呀,就这?真没意思。

    陈竟夕感到有些失望。

    -

    升旗仪式结束后有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葛星宇力邀新弟陈竟夕一起去食堂补充能量,但也做不到忽略旧爱,于是一边跟柴思远勾肩搭背一边冲陈竟夕挤眼睛。

    “走走走,哥哥请你去吃食堂二楼八号窗口的王叔包子,保证好吃。”

    陈竟夕是吃过早饭才来的,现在还不饿,所以婉拒。

    “婉拒了哈。”

    葛星宇冲浪漏了一拍,还没见过这个梗,脸上当即浮现出一个问号。

    柴思远哈哈大笑:“得嘞,星宇哥哥,你还是请我去吃吧!”

    边说边把葛星宇拉走了。

    陈竟夕心不在焉地思考此陆遥夜就是彼陆遥夜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

    a.还是挺大的。毕竟这个名字不算太常见,而且年龄性别都吻合,这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了;

    b.也没有那么大。首先性格就差得太多了,自己记忆中的陆遥夜既嚣张又中二,整天缠着自己嘀嘀咕咕什么魔界啦魔王啦胜利与誓约之剑啦,很难想象这种人会摇身一变成为一朵高岭之花。

    再说世界这么大,年幼时分散的好朋友想要再次重逢哪有那么容易。

    又不是小说。

    况且,陈竟夕绝对不会承认陆遥夜是自己的好朋友。

    倘若陆遥夜只能在陈竟夕的人生中占据一个角色,陈竟夕给他的定位是骗子。

    一个很会骗人的,没有良心的骗子。

    陈竟夕一边思考一边往回走,不知不觉就落在了最后面。

    路过操场边的体育器材室时,耳朵意外捕捉到了一句不该他听到的话。

    “……这两天我怎么想都觉得不甘心,陆遥夜,你真的不能给我个机会吗?”

    陈竟夕:“……”

    好巧,太巧了吧。

    “抱歉,那天我说的很清楚了,我不想谈恋爱。”

    一道微微低沉的男声紧接着响起,和印象中陆遥夜的声音有些像又有些不像。

    这个声音里没有任何表演的情绪,又或者说干脆没有情绪,哪怕是在拒绝别人的告白,听起来也像是在说无关紧要的事。

    这很不陆遥夜,因为陆遥夜总是充满活力的,虽然很装逼也很中二。

    但是陈竟夕多么了解陆遥夜啊,两年的同桌时光让他对陆遥夜的说话方式、吐字习惯和气息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因此他只花了不到半秒的时间就确定了,此陆遥夜绝对是彼陆遥夜。

    人模狗样的高岭之花曾经是中二病晚期的杀马特,还抛妻(同桌)弃子(没有),这谁能想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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