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赛亚幼崽在哥谭: 第277章 毒液小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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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蝙蝠侠闻言赶紧制止说风就是雨的小女儿,很难说有咩有一点点对杀手鳄的怜惜。

    “还没确定,不需要。”

    接下来蝙蝠侠手把手的验尸顺便教导batbaby,而batbaby的学习态度也很认真,就是不知道到底学进去了多少……

    根据阿福传来的消息,监控没有异常,这点不奇怪,哥谭很多小巷子都没监控,就算装上了也会莫名其妙的坏掉,这点蝙蝠侠也没办法,他总不能天天派人24小时看着吧。

    不过阿福根据那几个器官衰竭而亡的尸体找到了些许线索,据说旧金山有个私人医院曾经有过类似的就医记录,当时怀疑是体内有寄生虫,后来这个记录被删除了。

    然而删除了也没用,挡不住阿福的,所以阿福直接把那个病人的信息一通搜索,然后摆到了蝙蝠侠面前。

    埃迪·布洛克,职业……记者?

    要说别的职业可能还不好接触,但是记者的话,就太好搞定了。

    这个人蝙蝠侠不算陌生,早就在他的资料库里留了名字,是外星共生体的宿主,立场不好说,目前看还是正义一方的。

    当年生命基金会搞来外星共生体研究不是秘密,起码正义联盟和复仇者联盟都了解了,不过那都是在一切结束之后,卡尔顿·德雷克的所作所为都被曝光,他本人也死的透透的。

    德雷克……

    好叭,和他的三儿子一个姓,但是祖上数八代都没关系。

    单看这些死者的症状,确实像是共生体干的,就是不能确认是不是寄生在埃迪·布洛克身上的那个。

    蝙蝠侠看来,不太可能是那个共生体,但也难说。这种共生体没有好坏,他们的立场受宿主的影响很大,埃迪·布洛克没有犯罪的理由。

    尤其是千里迢迢从旧金山跑到哥谭犯罪,这里可是哥谭,在蝙蝠侠头上动土,日子过得太无聊了?

    蝙蝠侠决定以布鲁斯·韦恩的名义指定埃迪·布洛克做个专访,把人弄到哥谭来再说。

    至于危险不危险……

    共生体的弱点太明显了,怕火焰和噪音。布鲁斯都不需要用火,光用超声波都能弄死共生体,随时随地那种。

    “共生体厉害吗?”小维迪斯好奇。

    布鲁斯点点头又摇摇头,“还可以,共生体拥有类似金刚狼的超级自愈能力,但就像氪星人怕氪石,变种人怕变种人抑制器一样,共生体的弱点比氪石还容易掌握,火焰和噪音,有心的话,杀死他很容易。”

    小维迪斯惊讶的瞪圆了眼睛,立刻想到了制敌法子,“那我学比扎罗喷个火不就行了?”

    布鲁斯哭笑不得的点点头,“是,就是这么简单。”

    小维迪斯只是想想,还没那么凶残,转念一想,又突发奇想的问:“但我如果想把他当沙包,他岂不是最完美的人选?”

    这比要杀人家还过分呐!

    可布鲁斯也不得不承认,确实很适合当沙包~甚至比金刚狼还要适合,因为共生体是液态的,除了火焰和噪音,无论什么攻击都根本不怕疼。

    金刚狼打重了还会流血呢,这在共生体身上不存在。

    想到这,小维迪斯就满眼兴奋的问家里的大家长,“阿福,家里可以养共生体吗?”

    阿福:“……”我可以拒绝吗?

    小维迪斯看着资料,给阿富做安利,“共生体吃的都没恐龙多呢,不费钱的,而且也不占地方!省钱又省地方。”

    看阿福一脸拒绝的模样,布鲁斯扭头偷笑,等乐够了才在阿福想刀人的眼神下劝上头的小女儿,“共生体是不能独立存活的,需要宿主,你说家里谁能给共生体当宿主?不是每个人的体质都适合,万一不契

    合就会像那几具尸体一样器官衰竭而亡。”

    想到停尸房那几具尸体的惨样……

    小维迪斯本来想的挺好,可以让阿福当宿主,这样以后就算出了意外,阿福也能自保,谁知道还有这一茬。

    只能忍痛放弃,拍拍自己的胸口,一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架势,“我可以!我的体质很好~如果我不行,地球上就没人行了。”

    对此,布鲁斯也不明着拒绝,只是一脸戏谑,挑明告诉她,“这样你就多了两个弱点哦,火焰和噪音可以杀死你。”

    小维迪斯傻眼.jpg

    当个宿主,还把自己当弱了?

    达咩!不划算!一点也不划算!

    说起来布鲁斯对于小女儿可以当宿主这件事可是一点也不怀疑,共生体搭上赛亚人,绝对的祖坟冒青烟。

    但是共生体这个东西吧……还是那句话,弱点太明显,没必要。共生体所有的能力,小女儿都有,没有的,小女儿也有,完全就是鸡肋的存在。

    当然,如果共生体不经同意就赖上小女儿也不怕,超声波一开,不出来也得出来。

    所以布鲁斯一点也不担心共生体会对小女儿怎么样。

    第二天,埃迪·布洛克收到主管给自己的任务,不禁困惑了。

    “布鲁斯·韦恩的专访不都是大都会的星球日报包揽吗?而且还都是指定那个普利策获奖人克拉克·肯特。”

    主管可不管那么多,他只要专访,这可是布鲁斯·韦恩,一个人养活整个哥谭的大小媒体报社。

    “管那么多干什么?让你去就去。别人想要都轮不着,这位阔佬可是指定了你去,说是家里小女儿喜欢你的报道。”说完主管小心的四下看看,跟做贼似的,确认没有旁人,压低声音又说,“既然去了哥谭,你顺便看看能不能搞点蝙蝠侠的料,不行拍点照片回来也行,尤其那个batbaby知道吗?她的流量很高,随便一张图你这个月的kpi就完成了。”

    埃迪·布洛克:“……”

    你想让我死就直说!

    蝙蝠侠也是我能编排的?更何况他的崽!遇到蝙蝠侠能是什么好事?埃迪不怕夜晚的哥谭,毕竟他有毒液可以自保,但是哥谭黑暗的附属品蝙蝠侠他怕啊!他怕被盯上。

    谁不知道蝙蝠侠出了名的讨厌外地人。

    “我不是娱乐版块的记者!”埃迪意图挣扎。

    主管多的也不说,就面无表情的用那双死鱼眼盯着他,只问一句,“你去不去?”

    社畜没有底气抗争到底,埃迪只能垂头丧气的答应下来。

    除了主管办公室的门,一直安静如鸡的毒液迫不及待说话了,“埃迪,为什么不想去?去了这一趟,这个月的奖金肯定很丰厚。”

    这样他就能吃更多的巧克力了!

    “你懂什么,那可是哥谭,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晚上八点以后出门不死也要受点伤。”埃迪·布洛克压低声音,有气无力的回道。

    毒液不屑的说,“怕什么,你有我。”

    “受伤是其次,就怕到时候把你暴露了引来蝙蝠侠或者罗宾。”

    “他们很厉害吗?比我强?”毒液依旧不屑,对自己的实力超级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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