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摸死对头的猫尾巴: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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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宋时衍的眼眶红了。

    “你怎么知道……”他欲言又止,迟书誉听懂了他未竟的话。

    你怎么知道我想来小吃街。

    “我不知道啊。”迟书誉低头,忍不住又摸了摸宋时衍的头发,笑道,“其实是我想吃。”

    信你个鬼。

    旁边有小丑服的工作人员正在编气球,嘻嘻哈哈地走上来递给宋时衍。

    是用长气球编的小狗。

    宋时衍都二十多了,才不喜欢这种东西,他拉着迟书誉往前走,又被揽着脖子拉了回去。

    迟书誉接过工作人员手里的气球小狗,往宋时衍怀里一塞。

    宋时衍瞪他。

    这人也不嫌丢人,明明表情没什么变化,却总带着股欠揍的意味:“我喜欢,帮我拿着。”

    宋时衍拿着小狗,仔细地从头看到尾,看宝贝似的,眼睛都黏在上面了。

    幼不幼稚啊。宋时衍一边看,一边慢吞吞地想。

    能幼稚一辈子就好了。

    他上小学以前,也是这么幼稚的。

    那会宋北川还是个好父亲和好伴侣,每逢闲暇,一家人总能出去玩一玩。

    宋时衍喜欢亮闪闪和可爱的东西,尤其喜欢气球,每次出去都要买。

    小孩记忆不好,回忆起来也都是点滴碎片,如泡影似泡沫,稍纵即逝。

    他一直是个挺幼稚的小孩。只是被迫长大。

    那会,小小的宋时衍心里大概也幻想过,能不能幸福一辈子。

    可幸福戛然而止了。

    宋北川亏了钱,出了轨,开始家暴,脾气变得很差很差,醉酒抽烟,夜不归宿。

    陈雅如被丈夫殴打,又护不住孩子,离婚又离不掉,整日以泪洗面。

    她再也不会去街上买一个气球递给儿子,再也不会拉着小小的宋时衍去看琳琅满目的商品,再也不会朝着宋时衍笑了。

    宋时衍想着想着,心脏疼到麻木。

    他那些不堪的,难以启齿的,不为人知的童年,明明早该埋藏于记忆之中,再不为人知。

    烤红薯的香气冒入鼻尖里,熏走了宋时衍好不容易酝酿出的泪意。

    隔着薄薄的雾气,迟书誉在朝着他轻快地笑。

    “这个很好吃的。”迟书誉递到他嘴边,“发什么呆呢。”

    是啊,发什么呆呢,宋时衍接过烤红薯,张开嘴咬了一口,甜的,一如那个大雪纷飞的冬日。

    有人请全班吃了烤红薯,还给他留了一张稚拙的,明显就是故意写的乱七八糟的字条。

    对啊,发什么呆呢。

    他现在,幸福得要命。

    第34章

    迟书誉怕他吃饱了没法吃别的,烤红薯只买了一小个,宋时衍吃了一会就吃完了。

    他将垃圾整理好拎着,看向迟书誉,睁着大眼表情很乖,也不说话。

    迟书誉伸手接过他手里的垃圾袋,要被他萌死,问:“还想吃?”

    宋时衍点了点头。

    “别吃那么多了。”烤红薯饱腹,迟书誉怕他很快吃饱,两个人相处时间打折扣,编了个其他的理由,“待会想吃别的怎么办。”

    “哦。”宋时衍这人贪,吃什么都得一次性吃足,今天又发生了太多事,兴致不太高,低低地回了一声,不太想搭理迟书誉。

    迟书誉:“……”比起相处时间打折扣,他更怕宋时衍不开心。

    行行行,吃吃吃。

    他握住宋时衍的手,宋时衍偏头没好气地看他,就买一小个,怎么够他吃的!

    “祖宗,咱得往回走,烤红薯在最前面。”迟书誉退让一步,叹口气,“怎么跟猫似的,一不如意就发脾气。”

    嘿,他当了那么长时间的猫,染了一身坏脾气,不喜欢就丢掉好了。

    当猫的时候也没见迟书誉对小鱼不耐烦,怎么现在还对他不耐烦。

    “那不吃了。”宋时衍更不开心了。他不想走回头路,“待会要是还有,再吃吧。”

    “好。”迟书誉随他心意,他们来的这个商业街叫盛元广场,盛元广场旁边的小吃街叫一二五小吃街。

    宋时衍进来的时候没注意名字,一回头看到偌大的一二五三个字,皱了皱眉:“哪个天才想出来的名字?”

    天才轻咳一声,把这祖宗的头掰回来,手指往前指了一下:“你要不要吃糖葫芦。”

    “甜。”宋时衍牙口不好,普通的糖吃点就算了,糖葫芦对他来说太甜了,他一次最多吃半根,剩下的只能丢掉。

    “你想吃吗?”迟书誉问他,“想吃就买。”

    “待会浪费了。”宋时衍摇摇头,“也不是很想吃。”

    宋时衍不想吃的东西,看都不会看一眼,也不是很想吃,翻译过来就是有点想吃。

    至于有点想吃,那就是该买,买回来尝尝也该买。

    迟书誉不由想到他家猫祖宗,看到小鱼干的时候高贵冷艳的跟什么似的,等他一走,吃得比谁都香。

    小贩抱着葫芦架,上头草莓的,山楂的,番茄的三五成串,甚至还有杨桃和苹果片。

    “吃什么口味的?”

    “都行。”宋时衍眨着眼睛,他的眼睛很漂亮,像杏仁,里头亮晶晶的,像糖葫芦的糖衣。

    都行的意思是都想尝尝,但确实也吃不下那么多,迟书誉选了一根种类最丰富的。

    宋时衍小声说了句“谢”,然后伸手要接糖葫芦。

    迟书誉不给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条手帕,包住糖葫芦的签子,才递给宋时衍。

    这手帕有点眼熟。

    白色的,但是布料很旧,能看出用了好几年,一个角上绣了个橘色的迷你小猫,正缩着脑袋打瞌睡。

    呃。

    他好像,是确实,丢过,这样,一条手帕。

    宋时衍肩膀一抖,更不想承认自己的身份了。

    这人怎么这么缺德呢,还偷他手帕。

    他握着手帕的手指发紧,轻轻咬了口糖葫芦上面的糖壳,最近天冷,糖很硬,咬进嘴里嘎嘣一下,便碎成了糖片。

    甜的。

    他歪头看迟书誉,还是忍不住问手帕的事:“你还随身带手帕?”

    迟书誉仿佛毫无所觉:“以前没这个习惯,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

    “你看这猫多可爱。”他对上宋时衍的眼睛,笑着地问他,“好吃吗?”

    这是转移话题,拒绝讨论的意思。

    宋时衍只好压着一腔难受,死死盯着自己失而复得的手帕:“好吃。”

    这两个字咬牙切齿,简直要把糖葫芦咬碎一个洞。

    这手帕虽然失而复得,待会还得“物归原主”,宋时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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