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推的孩子谈恋爱: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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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意识的肢体动作和眼神都在传达,她非常乐意接受他“入侵”她的生活。

    今天的哥谭风和日丽,无风,无云。不出意外,摩天轮应该是开着的,那里是一个非常适合袒露心意的地方。

    从旋转木马下来后,我们同时忽略了刚才的那个小插曲,马不停蹄地奔向下一个项目。

    过山车、海盗船、转转杯。

    我最喜欢的应该还是碰碰车,坐了足足三次。被达米安追着跑很有趣,和达米安一起包抄别的玩家很有趣,体验达米安马力全开把别人撞得头晕目眩也很有趣。

    “真是完美的一天!”我嘴里哼着不着调的歌,脚步欢快。

    “嗯。”

    对达米安又何尝不是,他拒绝迪克也许有不想被怜悯的这一层原因在,但和同龄人,还是喜欢的人一起来到这个在童年中缺失的地方,多少也弥补了一些遗憾。

    只是这次来得匆忙,也没有借口正大光明地帮叶穹拍照,很多她笑得开心的表情都没有留下。下次,等他们在一起以后,一定要再来一次。

    “还不够完美,时间不早了,要上去看日落吗?从高处看,哥谭的黄昏很美。”

    他从高处看的情况应该和现在不一样,甚至不是以达米安韦恩这个身份。不过,我刚好想看一看他眼中的哥谭。

    “你们要寄存这个吗?”工作人员指着大熊礼貌地询问。

    我摸了摸熊头看向达米安:“带他一起吧?兴许他也想看一看哥谭的落日。”

    “为什么是他?不是她或它?”

    “因为是达米安的分身嘛,对吧,D先生?”

    D先生的屁股有点大,狭小的摩天轮轿厢里,我们俩都没办法和他同坐在一面。只能把他放到对面,我和达米安坐在一起。

    随着高度上升,轿厢内的空气变得稀薄、炎热。好像是我们坐得太近了,达米安身上的热度在持续不断地向我扩散。

    我们中间的两只手拘谨地放在凳子上,中间隔了不过两个指节的距离,只要微微一抬手,就能碰到另一个人的手。

    我扭着脖子竭力将注意力放在外面的风景上,不去在意另一个近在咫尺的呼吸。对面的泰迪熊眼睛黑亮,好像在监视着这边,给这一场谁都不许碰到对方的游戏做裁判。

    看着,看着,真的被外面的风景吸引走了注意力。这个摩天轮号称哥谭之眼,直径达五百米,据说在最高点能看清整个哥谭的全貌。所以,我们几乎在上面慢悠悠地看完了整个日落的过程。

    这座城市时常云雾缭绕,但围绕在它上空的云雾被驱散时,是这样的闪耀。无数高楼的玻璃幕墙被日光反射成了巨大的宝石,散落在城市各处,但这只是这座城市盛装上最廉价的装点物。

    韦恩大厦即使在这样远的距离也能一眼就被看到,十二尊滴水兽有的迎着夕阳,露出微笑,有些先一步踏入阴影,迎接哥谭的夜。

    那里有一尊不笑的雕像,据说,它是十二尊滴水兽里蝙蝠侠最喜欢的那一个。大概真的是这样,由此我蹲守在那,真的捕捉到了蹲在滴水兽脑袋上的影子。

    大厦上的光渐渐黯淡,紧接着夺取所有光芒的是围绕着哥谭的海。海面上泛起的金光像是一圈足够奢华绚丽的副钻,将哥谭这颗宝石托起、簇拥在中心。

    我记得小时候,也被爸爸妈妈带着看过日落。那时候只觉得害怕,天黑以后,自己一个人睡的夜晚让我恐惧,哪里还有心思去欣赏。抬头看看,好像也没什么特殊的,很美,但美得不真实。转眼间就消逝了,短暂得让人讨厌。

    可今天这副画面,我应该会记得一辈子。

    哥谭,我抓住了人生中唯一可以触及的救命稻草,于是为蝙蝠侠而来。可现在,我不止拥有了蝙蝠侠,达米安、阿比盖尔、对门的杰森先生……

    我在这座城市留下了足够多的痕迹,情感、责任、梦想,无数条隐形的丝线将我和哥谭相连。我不再是漂泊不定的旅人,这里是我可以去见证每一天日出和日落的地方。

    达米安,我凝视着他的侧脸。这副美景自己看我大概只能打六十分,剩下的四十分是由他补上的。真是神奇,不用说话,仅仅就这样并肩坐着,好像景色可以变得更好看,食物可以变得更好吃,时间也流淌得更快。

    “谢谢你达米安,哥谭的黄昏很美。”

    落日最后的余光落在叶穹的眼中,丁点的亮光就可以将她的眼神衬得亮晶晶的。

    达米安紧张地吞咽了一下,他似乎能听到喉咙间发出的声音。太仓促了,氛围很棒,环境一绝,可是他好像还没有准备好。

    告白应该做什么来着?他好像没有准备鲜花,要不然算了吧,这样缺少了点仪式感。如果手上拿着花,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紧张到不知道手该往哪放了?

    可今天刚把叶穹的乌龟脑袋逼出来一点,再等的话,她又会缩回去的。

    那要怎么说?我喜欢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好像太俗套了,电影里、漫画里是不是都该说一些酸不拉几、似是而非的话,让他想想以前看过些什么爱情诗篇,有没有能从中借用一句的。

    可这样又太没诚意了吧,告白的话还是该自己想。

    激烈的头脑风暴中,达米安不忘谴责一下自己的粗心大意,这种重要场合的预案怎么能不做足准备。就该准备上百八十个方案,随机应变,那还需要像现在这样茫然。

    “达米安?你怎么了,脸好红,是发烧了吗?”

    达米安看着越来越近,伸向自己额头的手,喉咙愈发紧,神智几乎到凝滞的程度。

    “太,太阳太刺眼了,我很喜欢罗宾。”他猛地抓住叶穹的手,一股脑说出来。

    “啊?”

    作者有话说:

    那句英文台词大概意思是,我的公主,别低头,皇冠会掉

    第58章 他的耻辱

    他都说了些什么啊……

    达米安沉痛地捂住脸,在叶穹讶异的目光中像一只放在锅上反复箭竹的虾一样,从脸颊到脖子慢慢全部变红。

    想在告白之前告诉她自己的罗宾身份,左脑组织着语言在想从哪里开始解释比较合适,右脑在挖空毕生能想到的抒情词汇,准备编造一篇足够表达自己全部想法,令人听了就落泪流涕的情诗。

    结果,左脑和右脑没有协调好,相互打架,将两边的内容混在了一起,就变成了那句前后完全不相干,一种意思也没表达出来的话。

    耻辱,在他过去短短的十五年中这件事的丢人程度可以排在前几。

    父亲说的没错,慌乱和急切,是成大事者的天敌。他今天的失误,就是因为太贪心太急切了,才酿成这种恶果。

    “我也挺喜欢罗宾的,你要说的就是这个?”

    “”达米安不知道说什么,甚至都不敢将手放下直面叶穹。

    叶穹毫不介意他的沉默:“没关系,等你想说了再说,我随时都可以听。”

    她真是个好人,达米安在心里由衷地感叹。没有拆穿他的窘迫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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