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前雪: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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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咙堵塞,心跳如雷, 身体抑制不住地发颤, 当她转过头来的一瞬间, 她看到了沈煜的脸。

    此刻, 他正微微含笑,苍白的脸几乎和庄灿的贴在了一起。

    “是你……你想干什么?”你他妈的这个变态!

    庄灿想动,却怎么也动不了,整个身体除了脑袋以外全都像僵住了一样, 那种躺在砧板上只能任人鱼肉的感觉,让庄灿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无能为力的绝望。

    庄灿问完,沈煜便向后挪了一点, 后背紧紧贴在身后的黑色木板上, 庄灿这才把目光放向四周……

    当她终于看清周围的环境时,她的瞳孔因恐惧几乎在一瞬间猝然放大!

    怪不得,怪不得她从刚刚就觉得四周又闷、又窄, 胸腔憋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原来……原来这他妈的是具棺材!

    她和沈煜现在竟然并排躺在一具棺材里!

    只是棺材的盖子没有完全盖严, 还移开了一条缝隙,此刻正好有一束光打进来,照射在沈煜的脸上。

    庄灿此刻才看清他身上的衣服。

    我操……

    沈煜穿着一件崭新的改良款的中山装, 这是中式婚礼上标准的新郎服。

    他抬起葱白似的指,????? 放在庄灿白皙的颈部, 摸了摸她因愤怒、因恐惧而暴起的紫色血管,而后一路向下,摸到她的胸口,在胸前的那对鸳鸯刺绣前爱不释手地打着转儿。

    庄灿此刻穿着一件大红色的秀禾服,这是他亲手替她换上的。

    “喜欢吗?”他笑着问。

    “你疯了!!”

    “对,我疯了。我爱你,我不允许你嫁给别人,你是我的,只能属于我一个人。”

    沈煜说完,咯咯笑了起来,他把脸贴在庄灿胸口,嘴唇颤颤亲吻她胸前的那对缠绵的鸳鸯,意乱情迷地重复着那三个字,“真好看……”

    庄灿咬紧牙关,强忍着恶心和愤怒,她知道现在不能刺激他,所以只好顺着他的话道,“你早说啊,早说我就不跟他结婚,这样吧,你先放开我,好不好?我跟你结啊,咱俩总在棺材里躺着也不是事啊。”

    说实话,穿着大红袍子躺着棺材里,真的挺瘆人的,就算庄灿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也遭不住这刺激。

    沈煜笑着来到她眼前,“你真要和我结?”

    “真的啊!”

    “那你爱我吗?”

    “爱啊!”

    沈煜哭了,眼泪掉在庄灿眉心,他说道,“我也爱你,灿灿姐,你看,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他从身侧摸索出一个小盒子,盒子打开,里面竟然是拍卖会上的那支琉璃发簪。

    他把发簪小心翼翼地为她插在头发上。

    “好看的。”

    庄灿现在只想骂街。

    她也笑了,“谢谢你,这发簪这么贵,让你破费了,好了礼物我也收了,现在我们能起来了吧?”

    她知道一定是沈煜给她用了药,所以才会导致她手脚麻木,一动不动。

    沈煜却又把脸贴在了她胸前,这次手也搂住了她的腰,他闭上眼,回忆似的说,“呵呵,区区五千万而已,对我来说如同九牛一毛,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有钱,但不是沈兴德的钱,也不是封诚的钱——”

    庄灿眉心一跳,“所以你早就知道自己不是沈兴德亲生的?沈夏是你在背后下的毒手?”

    沈煜却没有回答她,他像是进入了自己的世界,继续自言自语道,“我的钱,都是我自己凭本事挣来的,你知道我的本事是什么么?”

    “呵呵。”他又笑了,用一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脑子,“智商。”

    沈煜从小身体不好,不能出门,很多男孩玩的运动他都玩不了,大多数时间,只能每天闷在家里上上网。

    初中那年,偶然的一次,他在网上接触到了炒股,一开始只是觉得有点意思,就试着玩了一下,没想到就从一百万赚到了五百万,翻了五倍,虽然那时候沈家有钱,五百倍也只不过他一个月的零花钱,但这是他自己挣的钱,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以及活着的意义。

    那种难以形容的愉悦感,深深刺激着他,也就是从那个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在金融方面有着非凡的天赋。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越玩越大,也逐渐去挑战更刺激的玩法,后来他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取名HILL,别人只知道HILL是一家外来的投资公司,但很少有人知道,HILL的母公司其实是美国的一家基金公司,那家公司曾因在华尔街做了一支所向披靡的对冲基金而名声大噪,至今没人知道HILL以及母公司背后的真正老板到底是谁。

    母公司的基金客户遍布全球,其中也包括北城的各路权贵。

    这也就是为什么沈煜在北城能有如此庞大的关系网。

    “曾经我想毁灭这个世界,我想疯狂搅乱这个世界现有的秩序,我想在我死之前,拉上这个世界所有贪心不足的人和我一起死,可是有一天,你竟然回来了……灿灿姐,你知道吗?那时候我都已经放弃治疗,放弃我自己了啊,可是你竟然回来了,我开始觉得这是上天为了挽留我,而送给我的礼物。于是我接受了,从此我便改变了目标,不,我不要摧毁这个世界,我要控制这个世界,我要成为这个世界的老大——

    可是,可是有人和我抢……有人竟敢和我抢!!”

    沈煜激动起来,“你明明不喜欢他,却还要和他在一起,为什么?因为他是北城第一吗?如果是这个,那么我也可以做!我告诉你,封诚在背后搞的那些勾当,我真的一点都不放在眼里,我想要的,从来也不是什么名和利,我只是想要一个人,像灿灿姐你一样,半夜能够哄我入睡,喝药时可以喂我吃糖,看病的时候,可以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

    “灿灿姐……灿灿姐……”他掉着眼泪,哽咽着说,“可是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我要死了……可是我不甘心啊,怎么办?所以你陪我一起死好不好?”

    他说着,从身后拿起一支针管,庄灿看到里面已经注满了液体,她瞳孔一震,“你冷静一下!你不会死的!现在的医学技术这么发达,肾脏心脏都可以换新的啊,还来得及,真的还来得及,我还等着你打败靳朝安,成为北城第一呢!”

    “你、你要干什么?”庄灿看到沈煜手中的针管在向她靠近,同时冷银色的针头被缓缓推了出来,有一两滴液体落在庄灿脸颊的皮肤上。

    沈煜将针尖抵在她脖颈那根细细的紫色血管处,他低头亲了一口,然后破涕为笑,“灿灿姐,既然你答应了嫁给我,那就给我陪葬吧,好不好?”

    庄灿机械似的摇了摇头,还来不及发出声音,那针头便已经刺破她颈下跳动的皮肤……

    冰凉的液体进入血管的一刹那,她咬紧牙关,从胸腔发出一声闷闷的悲鸣,无声的怒吼在血腥味弥漫的喉咙里盘旋、酝酿,她终于抬起了胳膊。

    只可惜,药效很快就发挥了作用。

    那咬破了舌头、让神经在剧痛的刺激下才艰难抬起的拳头,就那么在半空之中,软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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