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但万人迷: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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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变态疯批。

    且谢扶光青出于蓝胜于蓝,比他父亲还要疯。

    原著没有具体说谢扶光的过去有多惨多可怜,甚至连他疯批父亲的名字都没提。

    他的过去,就一句话一笔代过:谢扶光有个疯批父亲,他父亲虐待过他,他小时候很惨很可怜。

    具体怎么虐待,怎么惨怎么可怜,作者没写。

    沈秀托腮。有可能后半本书会具体写谢扶光的过去?只可惜她没看完后半本书的内容。

    她沉思着沉思着,慢慢偏转过脖子,目光放在打坐练功的谢扶光身上。

    谢扶光倏然掀开眼帘,“为何看我?”

    沈秀心里一突,大脑迅速运转。她想夸他长得好看,所以才看他,这样他应该不会生气?毕竟是个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罢?她想活命,于是想恭维讨好他。

    但她又很快反应过来,此时他戴着面具,她哪里能看到他真正的样貌。她眼珠一转,道:“我在看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当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头发。”

    其实她也没说假话。他的头发的确漂亮,乌黑润亮,长卷柔顺,披散下来时,如一朵墨黑的花张扬地绽放开来。

    谢扶光:“是吗?”

    她急急点头,加大拍马屁的力度,“不仅头发好看,你长得也很好看。谢公子是我见过的最最好看的男子。”

    谢扶光:“你喜欢我的头发和我的脸?”

    她能说不喜欢吗?不能。她扯出一个笑,“自然是喜欢的,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他伸手,一阵风打到沈秀身上,将她带到他面前。他捏住她的下巴,幽幽道:“你真的喜欢?”

    “喜、喜欢……”

    沈秀看着他幽幽的神色,突然意识到,她大抵是拍错了马屁。

    因为原著里说过,谢扶光并不在意容貌。他长得好看,却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脸。曾经他的脸上受过伤,然而他连药都不擦,任脸上的伤“自生自灭”。

    得亏他脸上皮肤的自愈能力好,不然他脸上得留疤了。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脸好不好看,所以她夸他好看,拍马屁都没拍到点上!

    沈秀正这般想着的时候,谢扶光倏而低笑一声,嫣红的唇畔若春三月的桃花在枝头绽放。随之松手放开她。

    她干巴巴地清清嗓子,重新回到小洲边上。她又掬了捧水,喝下去后,偷偷回望谢扶光。

    他在摸自己的头发,摸完头发,他又摸自己的脸。

    生怕他抓住她偷看,她快速转回头,呼出一口气。

    吃晚食时,沈秀想起了月摩珈。谢扶光与月摩珈打架,谁打赢了?

    如果谢扶光打赢了,月摩珈那么挑衅谢扶光,依谢扶光的性子,肯定不会留他活口。

    她很想知道月摩珈到底有没有死。若死了,谢扶光也算间接替她报了仇。

    咬了两口肉,沈秀迟疑着,最后大着胆子问:“那日挑衅你的那个楼兰人,你打赢他了吗?”

    谢扶光:“并未分出胜负。”

    当时谢扶光发现沈秀逃跑,第一时间收剑去追。月摩珈也追上来,还未追到他,一只蓝灵鸟便飞到月摩珈身前。

    月摩珈取出蓝灵鸟上的信纸,扫过信纸后,扔给谢扶光一句“改日再战”便飞身离去。

    听谢扶光说月摩珈没死,沈秀目露可惜。若谢扶光把他杀了就好了。

    她问:“你与他有仇?”

    “没有。”

    “那他为何要……”

    “他听说我是东陵武功最高强之人,故而来挑战我。”

    这样么?原来月摩珈之前寻找谢扶光,是为了挑战谢扶光的?他那么嚣张狂妄,是认为谢扶光是他的手下败将,所以来挑战他?

    昏黄的夕阳映照着凉羌小镇,将小镇融成了一片朦胧的灰黄色。小镇一处客栈里,谛伽问侍卫:“可有消息了?”

    侍卫摇头,“没有。”

    谛伽蹙眉,“继续找。”

    “是。”

    待侍卫离去,谛伽捏着佛珠,“阿弥陀佛,佛陀保佑,愿他能平安无事……”

    他一颗一颗捏佛珠,为沈秀祈诵平安经。

    念着念着,佛珠断裂,谛伽身子微微一颤,眼中波澜翻涌。

    在沙漠里穿行了四五日,终于走出沙漠,进入了草原,沈秀深深吸气,空气里都是花草的清新香气,不再是大漠里沙子溢满鼻腔的干燥味道。

    他们到了蒲犁国。蒲犁草原多,乃西域草原游牧国。

    这是沈秀第一次见到草原。

    澄澈的天空下,连绵起伏的绿地若一块绿毯,广袤无垠,茂密葱绿,一碧万顷,一望无际。

    远处巍峨的雪山巍峨挺立,微风把天山上的雪莲香气吹进草地里,清新的香气扑面而来,沈秀吸气,身心一片惬意。

    风吹到草低处,一群牛羊若隐若现。好一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原野美景!

    沈秀想在草原上尽情奔跑。但她想,谢扶光不会允许她乱跑。便歇了心思。

    领路人一边往前走,一边说着吐火罗语,“这里的牛羊肉乃是整个西域,整个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这里的牛羊肉卖到别处去,能卖极高的价钱!”

    沈秀以为领路人在和自己说话,但她没听懂,她下意识问谢扶光,“他说什么?”

    “他说这里的牛羊肉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

    “真的吗?”沈秀望向远处低头吃草的牛羊,目露好奇。

    “你想吃?”

    沈秀如实点头。

    谢扶光拉了一下缰绳,调转骆驼的脑袋,径直来到放牛羊的牧民面前。

    听谢扶光说要买牛羊肉,牧民笑呵呵道:“我们这里的牛羊肉用草原好水、好土、好气候滋养着,肉质鲜香滑嫩,味美无膻,多汁不腻,不加任何调料都极极好吃!保管你吃了不后悔,吃了还想吃!”

    谢扶光翻身下骆驼,给了牧民金锭子,从牧民那里买来牛羊。

    见他毫不犹豫花大价钱买了牛羊,沈秀心道,他真是舍得花钱。不过他有钱,也不在乎这些小钱。

    谢扶光是杀手,是很厉害的杀手,是江湖排名第一的杀手。任何悬赏令,任何任务,他都能完成。他靠□□,挣了很多钱,钱多到这辈子以及下辈子都用不完。

    牧民得了金锭子,笑得牙不见眼。他还特别贴心地送了火柴,还帮忙杀牛羊,还要帮忙烤肉,他说他烤肉的技术很好,保证烤出来的牛羊肉好吃。

    沈秀挠头。现在还未到吃饭的时间,谢扶光准备弄牛羊肉吃?先前他还说要快些穿过这片草原,在天黑之前抵达蒲犁内城呢。这会子又不急了?

    看来他也挺爱吃的。思及此,她面色僵了僵,他若是不爱吃,为何会想吃她。

    原著里并未写他重口腹之欲。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进食只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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