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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怀表文学www.laohuaibiao.com提供的《哥谭研究生,但流浪版》 30-40(第12/14页)
喜。唉,无趣无趣。
“咚咚。”
“请进。”
我推门进入病房,先被扑面而来的富贵气息给糊了一脸,接着才穿过小型会客厅,走到了病床前。
“早上好。”
床上的“病美人”暂时从小桌上的电脑屏幕上抽身,百忙之中和我打了个声招呼,接着他示意我随便坐,就又继续在键盘上敲敲打打,继续投入他的工作。
我:。
行叭。我先把慰问品放下,这才坐到床边的椅子上,双手略显局促地放在膝盖上。
说来也怪,这椅子的高度正正好,我坐上去合适极了,简直就像是专门为我放在这里的一样。想到这里,我赶紧在心里“呸”了自己一声,暗骂想太多。
我又把注意力转移到病号身上。
提姆难得脱下他身上最常见的西装衬衫,换上了新皮肤。虽然这么想有点儿不道德,但提姆穿病号装也颇有种别样的美感,一下子从矜贵少总哥变成了柔弱病美人,很有点我从前推过的某网王村哥在病床上的感觉。
代一下。
不、不对,苏虞,不要什么都想代餐啊!
我视线艰难地从他苍白专注的侧颜上移开,落到他的伤腿上,企图用闲聊转移注意:
“你的腿怎么了?”
提姆一心多用地回答:“昨天外星人入侵的时候,为了救一个分部员工被压了一下,不严重。”
很好,这还是个绝世好老板,坏了,我为自己曾经想把他挂路灯而感到羞愧了。这是什么?这是金子般的心啊!
“……我的直觉在告诉我,你在想一些很奇怪的东西。”提姆脸终于从电脑屏幕移动到我这边,皱了皱眉毛带了点小抱怨地说。
哎呀怎么那么像猫猫,可爱可爱。
我的心被提姆刚才的小表情击中了一瞬,旋即露出无辜的微笑:
“没有喔。我只是有点想在你的石膏腿上写字,可以吗?拜托啦。”
提姆的表情微妙了起来,但还是在我pkapka眼神攻击下答应了下来。一旦同意,他的底线就放得很低,十分配合地问:
“在哪里写?”
我观察片刻,回道:“外侧吧,对了,借我只笔,你有马克——”
我看着被递到自己面前的黑色马克笔,陷入沉思:提问,提摩西德雷克是否是一款哆啦A梦?
尤其是当我写写画画完毕,准备去洗手的时候,提姆又适时为我递上一张消毒湿巾,这种疑问就更加具有一定意义了。
他:“你又在想些奇怪的东西。”
我的心思被他一语道破,奇异地没产生多少不舒服的心理,反而是较劲的意思更多。我就又说:“没有的事,你怎么住院了还要工作啊。”
提姆大约是被我戳中了痛处,表情几经变换,最终定格在了沉痛上。
提姆:“不是工作,阿福,就是我们的管家,让布鲁斯去公司了。我现在赶的是两个小时后就截止递交的essay。”
我:……
沉默了!deadlne,多么沉重的名词!我都不好意思再多说话打扰他了,于是只好——
“哈、哈哈,这样啊,那我给你削个苹果吧哈哈哈,这青苹果可好吃了哈…哈……”
这下我连没有水果刀这件事都没有拿去打扰提姆,竭力不影响他在死线上蹦迪,我在随身的小挎包里翻来找去,找出了——
牙线。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上吧苏虞,给少总哥表演一个牙线削苹果!
‘但青苹果真的好难杀。’我在心里“嘿咻嘿咻”地为自己鼓劲,费了老鼻子劲才堪堪让牙线斜着削进了苹果皮肉里。
太费力了,我已经想放弃了,可旁边还有个病号……说起来,这键盘声是什么时候停下的?我疑惑抬头,对上提姆略显茫然的眼神。
我:确认过眼神,他观察我有一阵了。
这就有点尴尬了,本来是想展示新技能,没想到却是当了小丑,啊呸呸呸,不要小丑!
提姆:“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这里有水果刀呢?”
多啦A提说话间,从床头柜子的抽屉里掏出一把小刀,递给了我,将拒绝牙线的意思展露无遗。这就让我又有点憋气了,虽说接过了水果刀,手法利落娴熟地削皮,我却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苦练牙线削皮的技术。
等着吧提姆德雷克,我必将练成此功,荣耀归来!
然而现实里,我给他削了几个兔子苹果。
提姆:“……谢谢?还挺可爱的。”
我矜持地点点头:“没事,毕竟是探病,还是要有探病的样子的。”
这可是我在读初中的时候就从日本动画里学到的技能,却苦于没探过病从未施展过。现在本动漫高手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我还阻止了提姆就要朝可可爱爱兔子苹果伸爪子的动作,先拍照。
拍完后我才示意他,行了,可以吃了,别耽误我发朋友圈。
提姆:。
至于配的文字,我早都想好了:
【探病cgget![兔子苹果.jpg][写了‘你不用挂路灯’的石膏腿.jpg]】
美滋滋啊,放到攻略游戏里,好感度肯定提升了吧?回公寓去——
啊,差点忘记了,这次是公寓和帝国大学一起没了。
我的眼泪,射了出来。
提姆很谨慎地确认我只是滴眼药水伪装猛女落泪后,还是给我递上了纸巾,他真好!看到我收放自如地重归正常后,他才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都有点不好意思说了。
“我又要去流浪了。”
——我的意思是,有点不好意思,但不多。又不是我毁掉的公寓,我造成的损伤,我不好意思什么?
顶多感慨一下——
“感觉自己是天选自媒体圣体。”
提姆好奇:“什么意思?”
我给他看自己开设的自媒体账号,最新一条就是今早发的,标题是:《重生之我在美国当homeless那些年》,转评赞都相当高,两个月而已,粉丝都快30w了。
“蓝海,我涉足的正是一片蓝海。”
提姆:“啊……”
他好像有点无奈,不过更多的还是:
“嗯,很厉害。”
鼓励。
我顿时就支棱起来了,和他分享起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我一开始想的是开两个账号,一个分享留学日常,一个吃谷,啊就是买周边,你知道的,我现在喜欢红罗宾嘛。”
不知道是否是我的错觉,在说到喜欢红罗宾时,提姆嘴角微笑的弧度加深了一些,在我看过去时他又疑惑回望,好像在问我怎么不继续了。
我挠挠脸,把这点小问题抛之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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