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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怀表文学www.laohuaibiao.com提供的《死亡实况代理人[无限流]》 80-90(第11/18页)
是颜添,四是你。这局我们最好还是将解题的方向放在孙煜本人身上。”
戚檐没有异议,只伸出一个指头点了点“绣花鞋”三个大字,说:“思维一旦固化想突破就难了,非得玩里外俩世界一出……这绣花鞋我们之前讨论过了,便姑且放一放,等咱们把那玩意和裹小脚的关系翻出来再讨论……”
戚檐的长指沿着粗糙的纸张往下,在察觉那人尚留有余热的目光在随他动的时候,他不由地滚了滚喉头:
“至于谜题二所说的‘死于两只眼睛’,依我个人看法,同学校与俱乐部中总能察觉到的窥伺的目光应有很大关联。那几对总是会看见的黑眼睛,是俱乐部某位成员的?亦或者,是孙煜他本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窥伺了什么事情的发生?无论如何,究竟是谁的还不好说。”
文侪略微思索,说:“俱乐部一案,他可是亲历者,再怎么说都不算局外人吧?你若说他旁观,便是将他排除在了集体自杀名单之外。可按理说,这俱乐部内每个人所遭受的非议应该都不小,无论是颜添那般执拗的,还是郭钦那般暴躁的,江昭那般柔和的,最终都难逃一死,怎么独他孙煜被摘出来了?且孙煜最终不也自杀了么?理当也该归入集体自杀案中才是。这缺少的另一人,当真是孙煜么?”
话说到这,文侪仰了仰发酸的脖子,恰对上戚檐的狐狸眼。他习以为常地挪开,随后继续说:“除非他本来就不属于黄腾俱乐部。”
戚檐在脑海里将黄腾俱乐部中文侪那张挤在角落里的小办公桌过了一遭,说:“根据线索来看,应是新人领队,不过究竟是没参与那次行动,还是完全不属于黄腾俱乐部,再找线索看看吧。”
恰这时,外头又起了僵尸蹦跳的动静,他俩都知道此地不能久留了。
戚檐手快,只一瞬便攥了文侪的腕,笑说:“小弟带您去个好地方——”
文侪知道那人该正经的时候不会乱开玩笑犯浑,便任由他拽去了。
戚檐领着他一路往下,受这教学楼奇怪的对角线式楼梯布局影响,他二人每走一层都能正好瞥着先前走过的孙煜高中教室。
由于这回负责仔细探路的是戚檐,文侪得以边走边往那些教室里头张望。恰是路过高三那贴满标语的教室时,文侪倏地一怔。
只见当初贴着算得上奇葩的“玩吧,玩吧,放肆玩吧!”那条标语竟在他眨眼间变了个模样。
淋漓的血肉自那条横幅上往下滴落,几个黑乎乎的大字却被血色映得更加醒目——
【网暴,网暴,放肆网暴!!!】
第87章 【孙】EP24 用嘴给他渡气
文侪将脑袋摆正,恰能将戚檐奔跑的模样完完整整地装入眸中。他的眼神从戚檐的后脑勺落至紧握住他手腕的修长五指上,眼前闪过无数景象。
他们常在奔跑。
他们曾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医院廊道中奔跑,在瓢泼大雨晕开的灰绿林中奔跑,在天未明的石滩拖着一条几乎残废的腿奔跑,在泥泞的教学楼中奔跑……
偶尔是他拽着戚檐,但多数时候是戚檐这样拽着他。
他的长睫眨了眨,没咂摸出浪漫意味,先想到西伯利亚的雪橇犬与有些遥远的、被极光笼罩的北国。死前,他一辈子没出过国,年少时候是因为家境贫寒,即便后来有过那么几回出国留学的机会,却也在各种考量下最终错过了。
大概也有那么些心理作用的影响,每当他试图放下过去“远走高飞”时,他便会听到戚檐质问的声音。那可怜之人的哀嚎会叫他良心不安,甚至于一阵阵的心悸。
戚檐走也走不得,他还想飞往别处么?
他总在夜里想,也不是非得离开。
至少,他有一部分已经永远地留在了那场车祸的现场。
***
晚风中血腥味浓,当戚檐从七拐八绕从一个并不常见的小道钻入科学楼时候,文侪才真正意识到那人的方向感比他想像中还要好得多。
毕竟隶属于这僵尸高中,科学楼自然也不是什么净土。成群的僵尸四处蹦跶,宝蓝色的清装上下晃动,再配上灰青吐长舌的死人脸,文侪一时看得想吐。
“靠……哪儿都那么多……”
“甭着急,小弟保准将大哥安全护送到指定地点。”
文侪没问戚檐要带自己去哪里,只安静地跟在戚檐身后时走时停,最终成功进入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屋中。
“解释吧,这是哪儿?”
文侪四处摸索开关,没曾想黑暗中遽然伸出一只手从后搂住了他,戚檐身上的阳光味快溢出来了,文侪抬起手中笔记本,照着埋在他肩头的脑袋瓜就是一敲。
“叫你说话,没叫你动手。”
“我这不是怕你开灯嘛。别开灯,开灯了僵尸没准就过来了。”戚檐的语气很委屈,但由于在黑暗中文侪根本看不清他的脸,所以他这会儿面上根本没挤出可怜模样,甚至眼睛还在笑,“这儿是科学楼一层最深处的屋子,是放置化学实验器材的地方。你也知道的,在阴梦中,越是特殊的屋子越有可能找到些什么稀奇线索,既同化学相关,没准能找到关于黄腾精神病院相关的线索呢。”
文侪觉得有道理,只是这屋子里实在太暗,那头戚檐嚷嚷说他摸到手电筒了还在琢磨如何打开,这头文侪已经开始用脚步丈量屋子的大小了。
球鞋踩在瓷砖面上的脆声响着响着,他脚底却忽地往下陷了几厘米。脚底松软的感觉叫他意识到自己这是由瓷砖地面踩到了裸|露的泥土面,且那土有些潮湿粘腻,同屋外被大雨打湿的泥质感很相似。
恰这时,戚檐“啪”一声摁亮了手电筒,并将手电筒置于脸下,扮着鬼脸贴近文侪。文侪没工夫同他胡闹,只夺了他手中手电筒照向了脚底。
手电筒的照射范围有限,一个窄小的光圈从文侪脚底搅和着血色的泥土缓缓向前,在瞅见一个凸起的土丘,以及土丘前头竖着的一块残碑时候,文侪没有片刻的怔愣,便蹲身扶住那块石碑,细细读起了碑文。
“我们大哥还真不信鬼神哈,我姥爷过去总同我讲说踩人坟头要遭天谴的。”
“我没死干净,还要为薛无平卖命已经是挨了天谴了……甭给老子再废话,快过来帮着举手电筒,碑上字小得蚂蚁似的,我看不清!”
戚檐爽快踩着那土丘过去,听得啧啧水声,大抵也清楚自个是踩到了什么好东西,接了手电筒先把自个儿的脚底照了——一块掺血的烂肉嵌进了鞋底的凹槽中。
他只当是没看见,在文侪仔细读碑文时候,盯着文侪漂亮的眉目瞧。文侪那小子习惯不好,总是皱眉头,可即便是他紧蹙的眉心,戚檐也只会觉得可爱。
戚檐清楚自己疯的不轻,但他心甘情愿这么疯下去。
至于理由,他也不懂,只知道这么做身心都会舒畅。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戚檐一愣,以为是文侪在骂他,没成想文侪的食指正顺着碑上血字一行行往下,而那些极小极密的字皆是最为直白的咒骂。
“在人碑上写什么呢……”戚檐笑着挑起半边眉,他撞了撞文侪的肩,朝脚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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