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赶山记: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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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道:“让老二做,他做这道菜的手艺好。”

    “大嫂怕这个,不让这玩意进家里的锅,所以年年都是在山上做,我做,他吃,吃够了再下山回家,手艺就这么练出来了。”

    等水温降下来,霍凌面不改色地把林蛙倒进去,继而飞快盖上锅盖,待盆子里没了动静,捞出来用清水洗净,这时候外面的一层粘液已经洗去不见,随时可以下锅。

    第69章 捡核桃(小修) 看到霍凌把整只的林蛙……

    看到霍凌把整只的林蛙直接往锅里倒时, 颜祺眼睛都睁圆了。

    “不用……剁一下么?”

    不只是没有剁的问题,他也没看见霍凌剖开蛙肚子取内脏。

    “林蛙干净,内脏也能吃, 大补, 尤其是母蛙肚子里的油, 所以都是整只吃的。”

    霍凌翻动着锅铲,放林蛙之前土豆块已经过了油, 现在只需再翻炒几下加水炖。

    “那我一会儿好好尝尝。”

    挨过饿的人,对于能吃的东西一向是来者不拒,反正吃进肚子里都是一样的。

    土豆和林蛙家里都不缺,今天只有一个菜, 盛出来后满满一盆,霍峰还开了一坛酒, 和霍凌一起直接用碗喝。

    霍凌挑了只母林蛙给颜祺,颜祺用筷子夹起来, 打量着犹豫了半天, 一口咬下。

    蛙肉吃起来其实有点像鸡肉,也有点像鱼肉,很是滑嫩, 外面的皮像鱼皮。

    “这些黑的是什么,能吃么?”

    颜祺把碗里的肉给霍凌看,霍凌解释道:“能吃, 这就是母蛙肚子里的籽,现在这个时节, 籽是籽,油是油,开春以后母的准备甩籽, 两样混在一起就不好吃了。”

    颜祺遂安心地吃下去,连蛙腿上的零星几丝肉也仔细啃了。

    吃完母的再吃公的,就少了一点胶黏的口感,单吃肉却也不差。

    盆里的土豆吸饱了汁水,火候恰到好处,捞出来以后和菜汤一起浇在干饭上,每个人都吃了一大碗。

    “祺哥儿,你也喝点儿?”

    两个汉子的酒碗没多久就空了,霍峰添酒时问颜祺,颜祺忙摇头道:“谢谢大哥,我喝不了这个。”

    上次不过是舔了一下霍凌的筷子尖,他就被辣得喝了好多水,连眼泪都流出来了,要是论碗喝,还指不定会怎样。

    “入冬以后大集上就有卖米酒的了,到时候给你买那个尝尝。”

    “为啥冬天才有卖的?”颜祺问道。

    “米酒不够烈,天热的时候容易坏,一坏就酸了,而且这边冬日里烧炕暖和,有些人就爱坐在炕上喝一口凉米酒。”

    霍凌道:“那个连英子都能喝,我喝着和米汤一个味儿,都算不上是酒。”

    颜祺不由笑道:“好,到时候我和英子坐一桌。”

    每年能捉林蛙的时间只有大半个月,因公蛙要卖活的,他们七八日下一次山,来回往返了两趟,卖了九百多只林蛙。

    哪怕搭了四十个网口,对于整座白龙山而言依旧不值一提,只能拦得住走这条路的一小撮林蛙而已,故而越往后,能捉到的越少。

    这些林蛙里公母的数量对半开,公蛙卖了一两多银,母蛙四两多,加起来差不多七两,霍凌和霍峰各分了三两有余。

    霍凌还单独留出六十只,三十只公蛙和三十只母蛙,连带一只獾子送去了侯力家里。

    不过去的时候见侯力没精打采,说是和侯夫人吵架,对方带着孩子回娘家了,虽说娘家也不算远,只在隔壁镇子上。

    侯力去请了一回,没把人请回来。

    至于吵架的缘由,霍凌多半能猜出来,他知晓侯力素日多应酬,不单在酒楼吃酒,还会去花楼听曲,曾经还有个相好在楼里,后来教家里闹了一通,好歹是断了,不知道现下是不是又犯了老毛病。

    他和侯力关系倒没近到那份上,更是不懂为何放着好好的媳妇孩子不要,偏生爱往花楼里砸钱,兴许还是钱赚的太容易。

    而侯力同他抱怨这些,无非是确信霍凌不会出去乱讲,哪怕是讲了,霍凌身边的人与他相熟的圈子也没有丝毫关系,因此聊作发泄罢了。

    听了一脑袋官司,从侯宅出来,霍凌没急着回摊子上,而是穿过小路,进了一家银铺。

    他掏出怀里一张条子递给伙计,“上回在你们这里打了个银镯,约好取的日子是三天前。”

    伙计接过条子,和从柜台里翻出来的一沓比对,抽出其中一张后笑道:“早就做好了,您稍等。”

    说罢他在柜台下面一通翻找,找出个绣花荷包,从里面倒出一只亮闪闪的银镯,双手呈上。

    “您看看,是不是您当初要的样式。”

    霍凌接过银镯,转身对光细看,当初选样式时,铺子见他给的圈口小,说宽条镯不够秀气,戴着反倒显粗笨,让他选了圆条的。

    有些人的银镯戴久了发乌,霍凌见过的多是那种,现下不得不说,还是新制出来的鲜亮,熠熠生光。

    “样式可以,圈口没错吧?”

    哪怕他以防万一,拜托大嫂帮忙量了颜祺的手腕粗细,但心里还是打鼓。

    “保准没错。”

    伙计拍胸脯保证,“真要是戴不上,您只管带来,我让我们师傅给您改。”

    “那就行。”

    霍凌让伙计把镯子放回荷包,这荷包算是送的,绣工尚可。

    一只银镯花了三两,霍凌付了剩下的一两半,把装着银镯的荷包塞进袖子里放好。

    马上就是颜祺的生辰,到时将这镯子当生辰礼送出去,小哥儿定然高兴。

    他筹划这事两个月了,而今总算快要成真,今朝镯子在手,但凡想到就忍不住扬起唇角,搞得晚上躺在床上时,颜祺观他半晌,忍不住戳戳他肩膀,“你是遇到什么喜事了,这么高兴。”

    霍凌忙清下嗓子,搓了搓脸。

    “这不是想到大个儿的崽子再过半月就能抱回来了,所以高兴。”

    一般奶狗子都是满月断奶,但是红果儿月子里吃得好,奶水足,对崽子护得有些紧,加上董家人舍不得,和霍凌说定晚半个月再断奶。

    这么一算,就得等他们下次下山时再去接了。

    霍凌知晓有些生头胎的母狗母性很足,强行把狗崽抱走对大的小的都是无益,自然点头答应。

    ……真是为了这事?

    颜祺有些不信,但若真有什么好事,他也不觉得霍凌会瞒着自己。

    只当他爱狗心切,且大个儿难得和别的狗配出一窝,的确算了却夙愿。

    这么一想,他也来了精神,翻个身道:“你想好给小狗起什么名了么?”

    “没呢,要不还是你想一个。”

    霍凌的确为这事发愁,“总不能叫小个儿。”

    颜祺笑得肩膀抖。

    “大个儿听起来还有几分威风,小个儿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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