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医吃瓜日常[九零]: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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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兰把洗好的水果端来,主动转移话题道:“这会儿摊儿还没都摆全,等会吧,稍微等一会咱再去。”

    “中。”

    沈妙和王冬梅到她家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周末原本人就多,又赶上庙会,村里到处都是来凑热闹的人,中间的那条主路早就堵得水泄不通了,可谁能想到这才刚刚开始。

    不得不说,陈秀兰的性格是真的过于开朗了,四十来年加起来一共和王冬梅没见过两面,却能聊得像是来往多年的知心老友,总能找到聊不到头的话题。

    “你还记得恁那个姐不?她去年都抱上外孙啦!”

    “王霞吗?这么快,她妞不是前两年才结婚?”

    “这还快呀,你之前高中那个同学记得不?我忘了叫啥了,嘴特别大的那个。”

    “嘴特别大……嘶,啥丹,叫啥丹来着,我也记不清了。”

    “她今年才四十六吧,都抱上二孙了!”

    “咦~这才快呢,对了,她是嫁到哪了?”

    开始王冬梅还有些拘谨,没过多久就跟陈秀兰聊得不亦乐乎了。

    她们俩坐在客厅里聊着闲话家常,沈妙则借用了陈秀兰家的座机给爷爷打了个电话。

    沈妙的肚子浅得很,藏不住瓜,要是不早点把何胜伟家的时告诉爷爷,她这一天怕是都会坐立不安。

    和自己一样,沈万山在听说了何胜伟的事情后觉得解气之余,更多的还是唏嘘不已。

    眼看他苦学二十年考进了海市的名牌大学,父母折腾大半辈子供养他,最后却落得个因为疯癫而被迫退学的下场……

    何胜伟确实是可恨之人,不过可恨之人也的确有可怜之处。

    “妈!我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呢,楼道里就传来一个爽朗的叫喊声,几秒钟之后,就听到了他“咚咚咚”敲门的动静。

    “说曹操曹操到,俺家这土匪真快可回来了。”陈秀兰掸了掸衣服上的瓜子皮屑,起身走去开门。

    “妈,想……”男人刚进门就要往陈秀兰的怀里扑,看到沙发上坐着人,这才赶紧收住动作,连带那句没说出口的话也给咽了回去。

    “家里来客人啦?”男人礼貌地冲着沙发上的王冬梅躬了躬身,大方地同她打招呼道,“阿姨好!”

    胡噜着男人的头发,陈秀兰替他补充道:“这是恁清河村的那个姨,姓王。”

    “王阿姨好!”

    母子俩的性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同样的大眼睛、同样大大咧咧的行事风格,再加上那一张抹了蜜的小嘴儿,真是一对讨人喜欢的活宝。

    男人名叫姚恒,是陈秀兰唯一的儿子,和沈妙同年马上也快二十四了,不过月份却要比沈妙大了三个月。

    王冬梅常说沈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透着几分孩子气,今天见了姚恒才发现,原来比沈妙还幼稚的成年人大有人在。

    姚恒一看就是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的,眼睛里干净得没有半点杂质,说话也是直来直往,会毫不掩饰地夸赞王冬梅的气质,也会提醒沈妙的嘴唇有点干,需要喝点水润润。

    “好了,别跟个窜天猴样的乱蹦了,坐好,”陈秀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伸手替他理着额前的碎发,“看你这几根狗毛剪的,难看死了。”

    “哎呀!啥狗毛啊,这叫刘海,学校里时髦着呢。”姚恒撇了下嘴,重新把刘海给梳好。

    姚恒就在豫市的大学读书,明年就毕业了,因为学校离家近,所以每到周末都会回家。

    兴许是一直读书,没怎么在社会上飘荡过,白白净净的一张小脸儿满是书卷气,有那么点《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感觉。

    “俺爸了?”

    “还没回来,”陈秀兰看了看墙上的时间,“时间不早了,要不咱去饭店吃个饭吧?吃完饭咱再去会上好好转转。”

    “别别别,去饭店吃太破费了,俺娘儿俩都准备坐坐就回去了。”

    “回去弄啥?这还没开始逛呢,”陈秀兰下意识要挽留她,可拉的却是沈妙的手,“难得来市里一趟,等下午玩够了再回去呗。”

    “不想出去吃,那我一会去买点菜,咱搁家做着吃也中。”

    陈秀兰的盛情难却,王冬梅和沈妙只好答应。

    想着四个人一齐去买菜没必要,陈秀兰就让姚恒带着沈妙先去庙会上逛逛,自己和王冬梅去买菜,等到饭菜都做好后再回来吃饭。

    姚恒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就算陈秀兰不主动提,他也没打算和沈妙在家干坐着等。

    陈秀兰说话的这会功夫,姚恒已经开始往兜里塞零花钱,准备带沈妙出门了。

    “庙会人多,去看看恁辉哥忙不忙吧,不忙让他带住恁逛。”临出门前,陈秀兰特意交代他道。

    “中,知道了。”

    跟在姚恒身后下楼,沈妙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错觉,脚步也不由得轻快起来。

    就像是村里的大哥哥领着她们这群妹妹们去赶庙会,哥哥会用零花钱买各色的粘牙糖和一吹就响的玻璃鼓,而妹妹们则会乖乖拎着哥哥买来的玩意儿,寸步不移地当着小跟屁虫。

    “恁村有庙会不?”

    “有啊,人也是可多。”

    “恁那也有套圈?摸奖?”

    “当然了,俺那还有搭台子唱大戏的,还有会耍猴的。”

    “可以啊,还以为城边村太远,啥都没有呢。”

    “那你可想错了,就是因为偏,地方大,玩得才多呢!”

    从两人认识到现在才不过半个小时,沈妙发现姚恒竟然是一个比陈秀兰还要有趣的开心果。

    他和陈秀兰一样,话匣子一打开就闭不上了,听他“嘚啵嘚啵”地说个不停,向来自认为话多的沈妙此刻竟觉得自己有些内向了。

    好久没碰到这么有意思的人了,跟他聊着天,感觉自己的心情都跟着变好了。

    快到村里的主街时,人流逐渐拥挤了起来。

    “跟紧我,前面人可多。”

    “往前走吧,我跟着呢。”

    沈妙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和他有一米的距离,可稍微脚迈得慢了一步,旁边就会有人把她给挤开。

    眼看着沈妙和自己的距离被拉得越来越远,姚恒索性转过身,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拉到了自己身前,“你往前走,我在后面跟着你。”

    姚恒的个子不算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穿上带着跟的球鞋也就比沈妙高出一点点,可当他护着自己一点点往前走时,沈妙却觉得他的身型仿佛变得高大了许多。

    姚恒的身上有股淡淡的洗衣粉味道,是柠檬味的,被晒过之后还有阳光留下的余温,暖暖的,闻着很舒服。

    扑通扑通……

    唔,这种感觉好奇怪,分明他只比自己大了两个月而已,沈妙却不由得想要仰视他。

    尤其是他用手护在自己身体两侧,以防别人会在混乱中碰到自己时,更是忍不住想要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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