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医吃瓜日常[九零]: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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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他们乔迁新居。

    在和沈万山聊天时,她才听说了沈妙和陆鑫谈恋爱的事。

    “害,我说呢,为啥总有个男孩来接她。”喝了一口杯子里的花果茶,秦荷微笑着打趣她道,“我还以为是她认的弟弟,没想到是对象啊~”

    “没,还没谈呢。”

    放下手里正在织的羊毛围巾,沈妙难为情地回答说:“现在他只是在追我而已,我还没答应跟他在一起呢。”

    “那你喜欢他吗?”骆嘉麟淡声道。

    “嗯……喜欢,但不是男女的那种喜欢,我就是把他当弟弟,觉得他这个人很有趣而已。”

    可能是整天都在辅导学校复习,太久没有接触生人了,她感觉每天的日子都很枯燥,比白水的味道都寡淡。

    但陆鑫对沈妙来说,就像是水里的爆爆珠,虽然不能改变水的味道,但咬破的每一口都是酸酸甜甜的味道。

    沈妙是没有谈过恋爱,不过她还是能分得清什么是心动、什么是高兴。

    秦荷点点头,随后提醒她道:“不喜欢可得早跟人家说,千万别耽误人家,要不别人该在背地里说你了。”

    “说了,我跟他说过好多次,但他还是要追我,”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沈妙将毛线缠在小指上,继续捯饬着手里织了一半的围巾,“唉~可能是他还小吧,等他哪天追得累了,自己想清楚就好了。”

    沈万山他们和沈妙的想法一样,同样没想得那么长远。

    能成最好、成不了拉倒,反正沈妙已经二十多

    岁了,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身边能有个人试着相处也没什么不行的。

    况且沈妙从小就没让他们操心过,对方合不合适,她心里有数,完全不需要他们这些父母帮她参谋。

    他们是觉得,只要沈妙自己能认定了就好,真要是和陆鑫成了,年龄不是问题、户口不是差距,所有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包括和陆家的关系。

    可惜,陆家不这么想。

    为着那天陆鑫把沈妙带去吃饭的事,可把陆江海气得够呛,回家后血压高了好几天,三令五申着要陆鑫跟沈妙断了联系。

    青春期的男生叛逆,更何况陆鑫已经成年了,陆江海越是逼他分手,他越是犟着跟沈妙在一起,不仅故意在学校里大声向沈妙告白,还帮着沈妙把给她使绊子的几个老师都骂了一遍,铁了心要打他的脸。

    上一周,陆江海说如果不放弃沈妙就不许回家,陆鑫干脆就拎着行李搬来了沈家,陪着沈万山住了好几天。

    陆鑫非但没生气,还笑着向他道谢,说要是没他反对,自己还没办法和沈妙朝夕相处呢。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差点把陆江海在办公室气晕过去。

    陆江海说是要给陆鑫一个教训,结果倒是把自己折腾得够呛,折腾了半个月后,他终于是撑不住了,松了口说允许他追沈妙,但绝对不能再带回家。

    至于陆远鸣这个当爹的和他的“小三后妈”,他们更是不敢阻拦的。

    能在儿子的周岁礼上给亲戚们来个下马威,口无遮拦地把大人小孩都讽刺了一遍,真要把她惹急了,不得把他家的事嚷嚷得全天下都知道啊。

    惹不起,惹不起……

    把洗好的水果端来放在桌子上,王冬梅瞥了眼沈妙手里正在织的围巾,“还说不喜欢人家,我瞧着你这围巾都织了两三条了吧?”

    “哎呀,不是给他的。”

    沈妙把围巾的一角亮出来,是一朵绣得很精致的荷花,“是给秦奶奶织的。”

    前段时间一直在秦荷家住,打扰了她好几个月,沈妙也不挺好意思的,想着入冬了天冷,就给她织一条围巾。

    不止是秦奶奶,她也给周家的妹妹们招娣、盼娣织了几条,还有姚恒。

    沈万山和沈山生的毛衣毛裤每年都是王冬梅来织,沈妙的手艺有限,每天还要专心复习备考,只能在空闲的时候织几条比较简单的围巾。

    至于陆鑫的嘛……要是织完这些还有时间的话,或许会给他也织一条。

    “妙妙的手艺不错啊,瞧瞧,这织得多密,比商场里卖的好多了。”抚摸着沈妙织了一半的围巾,秦荷不住地夸赞道,“不急,慢慢织,等你织好了,我一定天天围着。”

    “哎!”

    看向一旁的骆嘉麟,沈妙把袋子下面的几个深灰色毛线团拿了出来,说:“叔,我用这个颜色给你织可以不?”

    骆嘉麟一愣,“我也有?”

    沈妙:“是啊,等我给奶奶织完就给你织,就是不知道这个颜色你喜欢不。”

    “可以,这个颜色挺好的。”

    摸着那两团毛线,骆嘉麟似乎能想象出围巾缝好后的样子。

    毛线的质量很好,沈妙织得又密,冬天围在脖子上一定会很暖和。

    “你一会不是要去上晚自习?外面天冷,让恁叔开车去送你吧。”秦荷提议道。

    沈妙:“会不会太麻烦?”

    骆嘉麟放下了手里的杯子:“不会,我一会要去警局,正好顺路。”

    “那就谢谢叔啦~”沈妙笑笑。

    计划赶不上变化,吃完饭后,沈妙正准备和骆嘉麟出门时,刚下楼就看到陆鑫已经坐在自行车上,在楼道里独自等了好一会了。

    “你怎么来了?”沈妙问道。

    “来接你去上晚自习啊。”

    说着,陆鑫就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只烤红薯。

    烤红薯用牛皮纸袋包得严实,打开时瞬间就有一股香甜的热气涌了出来。

    “哇!红薯!”

    陆鑫“嘿嘿”地笑了两声,“天气冷,正好路上你能拿着暖手。”

    瞧陆鑫的鼻子冻得通红,沈妙伸手帮他把帽檐上结的霜掸了掸,“这么冷的天,怎么不上楼?又不是没来过。”

    “你家不是来客人了嘛。没事儿,我刚到没一会,你看,我的车还没锁呢。”

    见骆嘉麟还陪在一旁,陆鑫恭恭敬敬地向他道了声叔叔好,然后又对沈妙说:“咱们走吧?”

    “这……”

    看看身旁的骆嘉麟,沈妙有些犹豫。

    坐车去学校很快、很暖和,可陆鑫特意骑车来接自己,还买了烤红薯……

    “叔,我还是跟他一块吧,就不麻烦你啦。”

    最后,沈妙选择了陆鑫。

    骆嘉麟理解地抬了抬唇角,“好,那你们路上慢点。”

    沈妙:“嗯啊~!”

    陆鑫扶着车把坐好,然后又把车座上的软垫拍了拍,“上车吧。”

    此时的陆鑫像极了极寒地区的雪橇犬,大冷的天,非但没有因为冷而怏怏不乐,反而还会为了能拉着主人在雪地撒欢而高兴。

    骑车带人的次数多了,陆鑫现在要比一开始稳当多少,再加上特地在后座放了个垫子,所以哪怕路过坑坑洼洼的地方也不会颠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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