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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怀表文学www.laohuaibiao.com提供的《你的眼里有春天》 【END】(第3/4页)
时间都干了什么,又聊到了高中时候的趣事,还回忆起了他们几个第一次一起吃饭时鸡飞狗跳的场景。
胡玉瑾笑道:“那时候陶芯和从樾差点儿没把桌子掀了。”
陶芯哼哼:“谁让他那个时候见色忘义,还不承认。”
“喂,陶芯,讲道理,我那时候可没对林稚音别有所图,纯粹是关心新同学。”从樾为自己辩驳道。
陶芯:“你看,他到现在都嘴硬不承认。”
从樾:“我说的是实话!”
眼看旧事又要重演,卢成宇和胡玉瑾忙和以前一样从中调和。林稚音在一旁看着熟悉的情景,一时恍惚,觉得他们才刚认识,怎么就要各奔东西了?
不仅她有这个感触,其他人也觉时光飞逝。
一切恍如昨日,却已是往日不可追。
陶芯忽然嚎啕大哭:“怎么就毕业了呢?”
“我真的好不想和你们分开啊。”
“我们以后一定要常联系,不能走散了。”
“呜呜呜。”
陶芯哭得走心,其他人被触动,相视一眼,也跟着伤感了起来。
最后还是余扬过来,把哭得抽抽的陶芯带走,没了“领哭人”,这场小聚才没以所有人抱头痛哭收尾。
从樾和林稚音的航班是傍晚的,他们没办法多留,得提前去值机。
和胡玉瑾还有卢成宇分开后,从樾拉着林稚音的手上了机场大巴,坐在最后一排,一如他们曾经在平湖搭乘公交时那样。
落座后,从樾见林稚音眼睛红红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嘀咕道:昨天好不容易哄好的,又被陶芯整emo了。
他拿出兜里的耳机,塞了一个到林稚音耳朵里,自己也塞一个:“这里过去机场要20分钟,听听歌。”
从樾点了下手机,打算用音乐转移林稚音的注意力。
听到耳机里熟悉的“let it be me”,一些不太遥远的回忆被唤起,林稚音回过头看向从樾,问:“你很喜欢这首歌吗?”
音乐是随机播放的,从樾回道:“还行。”
“还行?”林稚音说:“那次在公交车上你是开了单曲循环吧?我一路上听的都是这首歌。”
从樾记起了这茬,顿时乐了:“我那时候想和你表白,就让你听这首歌,没想到一连听了好几遍你都没懂我的意思,急死我了。”
“林稚音,你怎么这么不开窍!”
从樾好意思说她不开窍?
林稚音据理力争:“你就给我听这个歌,我怎么能明白你的意思?”
“let it be me,让我爱着你,歌词多直白啊。”
“你也知道是歌词,这话又不是你亲口和我说的,我哪里能知道你是在和我表白!”
“let it be me。”
“嗯?”
“let it be me。”
从樾的这句话和耳机里的音乐奇妙地重合在了一起,弥补了上一回的缺憾,是少年庄重正式的告白。
林稚音看他认真的神情,心潮澎湃,眼圈一热,更红了。她微微一哽,说道:“从樾,我也想到你的眼睛里。”
从樾立刻会意,心神一荡,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下她的额头。
窗外,落日熔金,霞光万丈。
夕阳的余晖斜照进车厢,落在少年少女深情对望的眼眸中,映出了一个明媚、盎然的春天。
大巴上的广播提醒机场即将到站,请车上乘客做好准备。
新的起点就在前方,未知的旅程即将开启。
下了车,从樾拉着林稚音的手向航站楼奔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大声地喊她的名字,神采飞扬道:“林稚音,我们‘私奔’去吧!”
林稚音跟在从樾的身后,和他一起奋力地向前奔跑,快乐地回应道:“好啊,从樾,我们‘私奔’去。”
到天之涯,到地之角,到青春永不消逝的地方。
到恋人的眼睛里,过一个永恒的春天。
完
作者有话说:
后记
写完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眼眶微微湿润。
或许是终于写完了的如释重负,或许是遥远的歌声传到了我的耳畔,又或许是不舍。
写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感动了很多次,其实我写作很怕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担心不过是一场自我感动。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苦笑)。
很早之前我就和自己说,写十分喜欢的故事就好,不要写十二分喜欢的故事,因为越喜欢的故事,越不能平常心去看待,得失心会越重。如果太喜欢一个故事,但是写出来并没多少人喜欢,对我的打击会比写作上的质疑更大。
我会反复地去想,是不是我的审美有问题,我是不是跟不上潮流了,我的萌点是不是很奇怪?这会让我非常内耗,在故事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释怀,怀疑这个故事是不是被我写砸了,甚至在很久很久以后想起来都觉得是个遗憾。
因为不喜欢这种状态,所以我会尽量避免,可是有的故事要冒头真是拿它没办法。
写蝴蝶小狗之前,我写了好几个故事的开头,心绪浮躁,都很难进行下去。后来想着春天到了,干脆讲个应景的小故事吧,就动笔了。
一开始只是想写个简简单单的甜水文,写着写着,发现不太对劲,过分投入了。我犹豫过要不要中止,最后看着故事里的人物,还是舍不得,便说服自己,十几万字的小故事而已,存一半稿,开文后来不及多想就会写完的。
但,人物自我行动之后,这个故事的长度超出了我的预期。存稿很快用完了,后半部分我基本上是在一种苦闷、不断自我怀疑的状态下写的,每天都自嘲故事砸手里了,但又不愿意随便糊弄完事,就还是吭哧吭哧写。
虽然过程不是很轻松,这个故事看的人不多,喜欢的更少,但我自己很喜欢,回头想想,便也足够了。
我喜欢写少年人的情感,热烈纯粹,也喜欢写少女的蜕变成长,虽然这在言情小说里不讨巧,但我认为是青春小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和《春夏》里小粟和景聿这样内驱力十足,目标高度一致的智性恋小情侣不一样,蝴蝶和小狗更接近我认知里“初恋”的理想状态,青涩却满溢着激情,喜欢一个人就要轰轰烈烈。
这个故事肯定不完美,但已是我目前阶段能做到的最好了(挠头)。
以后应该不太会再写纯高中背景的青春小说了(希望别和人人木越一样打脸),感谢阅读到这里的读者,如果你们喜欢这个故事,那是我的荣幸,如果阅读这个故事让你们获得过哪怕一秒钟的幸福,也值得了。
絮絮叨叨讲了这么多,有点矫情。想着要不要删了的,不过想想,都是此时的感慨,随手记录一下,兴许经年之后再看,又是一番感触。
青春的故事就留在青春,各位,这个故事就讲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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