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欢(双重生):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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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响起轻舔慢吮的啧啧声。没多久,居尘的身子便酥了,双手绵绵搭在他的后颈,不断迎合,不断喘息。

    大概是为了照顾她,宋觅比之前要柔和许多,没有一上来攻城般的勾缠与翻搅,不兴风,也不作浪。不像在缓解一时无法排泄的欲.火,更像在通过亲吻,转移她的注意力,安抚她的不适。

    居尘被迷得晕头转向,小腹的疼痛感都轻了不少。

    宋觅却越来越觉得煎熬。

    不吻还好,这一吻,愈发生出一丝爱而不得的哀怨,犹如笼中困兽,眼睁睁看着猎物就在前面,香甜美味记忆犹新,却无法挣出牢笼,将其恶狠狠扑在下面,一口咬住要害。

    他只能带着点沮丧地啃上她的脖颈,顺着半敞衣襟,下一枚吻,直接落到了她锁骨之下。

    居尘身子猛地一颤,白嫩嫩的趾尖不由蜷缩。一股酥酥麻麻的熟悉感觉,从后脊背蔓延而来。

    “别,别咬……”居尘脑子一片空白,只能手足无措地去抓他后脑勺上的头发。

    他的发梢泼墨一般,顺滑又柔软,可他的心却如铁坚硬,一把擒住她捞他的手,按回在床褥上。

    “不可以?明明你给我的反应,你很舒服。”

    “……”

    居尘只能咬着牙,呼吸错乱不堪,时而急促,时而漫长,不经意泄露几声喘息,好几分有苦难言的懊恼,暗含流淌其中。

    他太可恶!

    就因为她小日子扫了他的兴。

    非撩得她全身是火……——

    后来,居尘小日子没过的这几天,她再也没有答应宋觅的邀约。

    明知道做不了还约她,他才是真的故意!

    宋觅只是想见她,没想到她这么排斥,还气急败坏地剜了他一眼。他只能无奈笑笑,随她脚底下抹油,开溜而去。

    连隔数日不见。

    这日,居尘领了沈尚宫交代的差事,前往史馆将近日的记录归档入册,顺便整理卷宗。

    居尘以前并不喜欢这样枯燥无趣的差事,总觉得是在荒废大好时光,后来身处高位,经历太多血雨腥风,重来一世,她十分享受史馆宁和的氛围与这种平静的生活。

    空气中漂浮着陈年的墨香,鳞

    次栉比的书架上,几缕光斑从旁侧排列有序的窗户投入。

    史馆卷宗室分为上下两层,楼顶建得高高,许多古籍的翻阅都需要借助云梯。居尘站在梯顶上,微微俯身,将一份近日梳理成册的卷宗归档。

    二楼是大梁皇室的机密卷宗,只有内阁几位要员方可进入。居尘现在的阶品还上不了楼,并不知晓此刻,二楼的阅览室前,一人听见动静抬起头,视线隔着堆满故纸的书架,朝她看了过来。

    宋觅看着她从云梯下去,手持几轴书卷,坐到正厅的案几前低头阅览,微垂的螓首下,露出一段雪白脖颈,蓦然回想起前世凤阁与内阁合并后,两人共处一室批阅奏折的画面。

    自两人共舞之后,他不知为何,忙里偷闲时,总会隔着堆山码海的案牍,下意识朝她那厢看一眼。

    她总是低着头,握住笔杆,一坐下便连忙好几个时辰,一口水都没有空喝。

    能进中枢的女官不多,李居尘是大梁史上第一个,所以格外拼命努力。

    她经常忙到很晚才回去,每夜乘车路过太元楼时,她会亲自提着衣摆下车,走到门口,对里边轻唤:“钱掌柜,给我打包一份点心。”

    她很喜欢拿甜食作为自己忙了一天的犒劳。

    宋觅坐在马车内,修长指尖轻抬起车帘,透过罅隙,远远望着她站在楼前耐心等待,那一抹纤细娇俏的背影,忽然无法理解,一个那么爱吃夜宵,还是甜食的女子,怎么还能看起来那么瘦。

    要不是给她当过舞搭子,他从没见她胖过,更不会知晓她的.肉,其实都长在该长的地方。

    总归,能吃是福。他之前一直还以为她那么拼,是因为头上那顶乌纱帽来之不易,太过沉重,时常令她夜不安寝,食不下咽。

    如今察觉,她心态没有那么差,她所有的努力,并非去证明她配得上,不过是和他们一样,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善其事。

    后来,不知不觉,每晚散值路过太元楼,去听她那一句脆生生的点单,成为宋觅每日不变的消遣,他也因此记住了她最喜欢的那几类点心,太师饼,春水生,玉露团,蜜浮酥奈花。

    他那时想了很久,都没想出他这么做的意义。

    就是单纯觉得有意思,要他说出哪儿有意思,他又说不出来。

    就像现在,明明他已经翻阅完要找的卷宗,却还是不自觉倚在二楼书架后,手握一卷古籍,透过书架的缝隙,看她看得出神。

    史馆内,光线幽暗。

    随着外头日头转移的零碎光亮,缓缓掠过少女的脸。

    她专注地低头阅览,沉浸其中,直到门口传来了一声轻唤。

    居尘听到有人唤她的名字,抬起头,宋允突然出现在门口,唇角衔笑,朝着她这厢狂奔而来。

    宋允被老王妃解禁放出门,却不允许他离京半步。

    他把整个东都逛了一圈又一圈,从小长大的故乡,实在熟悉过头,毫无任何诗意迸发,无奈只能将眼光转向了浩如烟海的史书,心想通过前人的脚步,亦可纵观天下百事,大好山河。

    他一直想成为一个云游诗人,但老王妃不同意,也从来不认可他写的东西。

    “前不久,母妃刚把我书房里所有的诗集都烧了。”

    居尘见他沮丧地挠了挠后脑勺,不由轻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两人打小在郡主私塾读书,一直都是同窗好友。居尘被迫拜读他的诗词长大,也算是见证了他从狗屁不通,到文采飞扬。

    见他如此烦恼,居尘忍不住给他透露道:“可我觉得你写的很好,我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像我一样。”

    上辈子他就是大器晚成,后来红遍了大江南北。

    然而如今的宋允并不知情,只是笑了笑,开始同她倾诉作为孩子的统一烦恼,就是永远会被长辈拿去同别人家的孩子作比较。

    “最近母妃总是频繁提起小叔,老爱拿他的政绩来鞭策我,时常说我但凡有蓬山王十分之一,她就死而无憾了。”宋允长叹一息,“我当然知道他很厉害,从小到大,不论习文还是学武,感觉什么事到他手上,都是游刃有余的。可我努力这么久,只学会了写诗这一件事,我永远都不可能像他那么有出息。”

    居尘见他垂头丧气,不由回想起自己前世同宋觅针锋相对,非常理解他被拿去同他比较的痛苦,扬声宽慰道:“他也没有那么游刃有余,大部分时候都是装的吧。”

    宋允懵懂道:“是吗?可我听说他过目不忘,三岁写诗,五岁作画,十岁通读百书,满腹经纶,还武艺高强,而且天生会用双手写字。”

    居尘一听到这些烂大街称颂宋觅的话术,心底某些“陈年旧恨”便不受控制地被激了起来,脑海中一时犹如走马灯般闪现起前世的种种画面,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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