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原来那么长: 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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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给你打一通23秒的电话。

    让你听我22秒的沉默,和1秒钟的心跳。]-

    程巷倒在地上,缓缓睁开眼。

    当她意识到自己又晕了过去, 第一反应是低骂一声弹射起来:她灶上可还熬着粥呢!这要是砂锅熬干了造成天然气泄漏可怎么办!

    可当她弹射起来的时候,她一眼发现——灶台上的火已经关了。

    熬好的砂锅粥摆在一旁流理台上, 不太像样,毕竟之前就已糊了底, 但此时看起来尚算能吃。

    并没有熬得太过。

    程巷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

    是她关了火?是她把砂锅挪到了一边?

    不应该啊。

    手机响起,程巷看了眼屏显, 是乔之霁打来的。

    “喂, 乔总。”

    “你刚才给我打电话?”

    程巷一怔:“没有啊。”

    “你打给我,接通了, 但不说话。”

    程巷心头一跳。

    “等等, 你先别挂。”

    她从通话界面里切出来,发现刚刚的确有一通拨给乔之霁的电话,显示通话时间为23秒。

    程巷微一抿唇。

    拿起手机, 复又凑近唇边:“嗯, 我看了通话记录。看来是我忘了锁屏,不小心打给你。”

    “没什么事?”

    “嗯, 没有。”

    乔之霁挂了电话。

    程巷收起手机,一手撑着流理台站了会儿, 脑中想着事,另一手顺手拿起一旁的瓷勺,下意识盛起一勺粥喂进嘴里。

    “啊烫烫烫烫……”程巷咬着自己的舌尖。

    放下瓷勺坐回沙发边, 捞过一个抱枕塞在怀里,又开始咬自己的指甲。

    刚才这个电话,很明显不是她打的。

    按理说, 她应该觉得毛骨悚然。但现在,她只想大笑——哈哈哈哈哈,我真是穿越题材的女主角诶,后续还有这么复杂的剧情呢!

    疯了她。

    既然电话是打给乔之霁的,那么很显然,刚刚占据这具身体的灵魂,是余予笙。

    程巷咬着指甲再次确认了一件事:余予笙想要夺回对这具身体的控制权。

    余予笙一度服药,主动选择了放弃,现在想法的转变,大约是从见到乔之霁开始。

    程巷咬着指甲又想:她刚才根本没经大脑思考,就对乔之霁说了假话。

    她没想办法暗示乔之霁,刚才那个电话是余予笙打的。

    根据这几次晕倒的经历,她发现,只要她灵魂尚在这具身体内的时候,余予笙是做不到完全操控这具身体的。

    余予笙用尽全力给乔之霁拨出一个电话去,也只停留在了无声的23秒。

    她对乔之霁说不出话。

    就像程巷永远说不出自己是程巷一样。

    程巷停下咬指甲,垂眸看,指甲被自己咬出一个小小的缺,她顿了顿,继续咬。

    她发现自己本能对乔之霁撒谎,是因为她意识到了一件事:

    如果余予笙的灵魂要重回这具身体的话,就意味着她的灵魂,得从这具身体里先出去。

    可她遭遇了重大车祸,她的身体早已损毁了。

    若她的灵魂从余予笙体内出去,又该去哪?

    她是因为跟余予笙恰好有许多灵魂共振的时刻,才能穿进这具身体内的,又不可能随随便便再穿进另一具身体内。

    那……

    她放弃咬自己的指甲,丢开靠枕,将笔记本电脑拽到膝头打开。

    在搜索框里敲下几个字:灵魂失去肉身后能在世界存在多久?

    哈,她又想笑了。她一个唯物主义价值观下成长起来的大好青年,她在搜什么啊她?

    按过往老一辈的说法,灵魂飘荡七天就得玩完。

    可显然不是,因为她是在人间游荡了一年,才穿进余予笙的体内。

    对世间尚存眷念的魂灵,显然能存续得更久。那什么,如果要用科学来解释的话,大约是电子磁场更坚强的缘故。

    她往后翻了好几页,在一个神神叨叨的论坛,翻到一个网友的回复:777天。

    是、是不是啊?

    那按这个说法的话,余予笙的魂灵也飘不了多久,岂不是终有玩完的一天?

    但不要慌,这位网友好像是个江湖郎中,有另名网友说自己高血压,他让人家别吃降压药,每天早晨七点对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摆出一个青蛙起跳的姿势,运气,用丹田里的气大喝三声:

    “呵!”

    “呵!”

    “呵——!”

    据说包治百病。

    程巷:……

    一听就是胡说八道!那这人胡诌的什么777天,肯定也是假的!

    程巷丢开笔记本电脑,将抱枕拽回怀里,这次没咬指甲了,就抱着靠枕愣神。

    她开始有点怀疑自己了。

    从小马主任就说她:“我这闺女吧不算多聪明,就一点,心眼好。”

    她因为不小心踩到蚂蚁哇哇大哭过。

    也在青椒肉丝味儿的写字楼里拿着微薄工资时,坚持不懈的买猫粮来喂流浪猫。

    当然,小时候扶老奶奶过马路这事就不算了,那是为了写作文。

    总之,她一直觉得自己心眼还挺好的。

    但当她发现余予笙开始同她争夺这具身体的控制权时,她还是下意识选择了隐瞒。

    她抱着靠枕,对四周望了望。

    触目所及,还是她熟悉的电视、电视柜、茶几、茶几上的奶糖味薯片、抽纸被她撕了一半、因为她就擦个嘴觉得用不完一整张。

    她用很轻的声音说:“那个,对不起啊。”

    屋子里也没棵树,余予笙也没法让树叶哗啦啦的摇,她也不知余予笙听到没有。

    她接着说:“你别急,你让我琢磨琢磨。”

    程巷想实在不行,她再飞趟泰国呢,再去找找那位能感应写轮眼的灵媒。

    ******

    第二天,易渝给程巷打了个电话:“你去看过陶老师妹啊?”

    “陶老师……的妹?”

    “我这是东北话,意思就是你去看过陶老师没。我最近接了个东北客户,姓丁,有钱,特有钱,种了整座山头的榛蘑,还养了傻狍子。诶你知道傻狍子吗……”

    “打住,你打住。”程巷一听易渝说话就脑袋疼。她第一次遇到比她还话痨的。

    “哦。我就是问问,你去探病了没。”

    “去了。”

    “怎么样啊?”

    “还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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