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神重开小酒馆[美食]: 3、三杯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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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

    万磊把几块肉塞进嘴里,感受着食物塞满口腔的幸福感,浓郁的酱汁伴随着咀嚼,莹润唇舌,让他整个人愉悦起来。

    酱汁粘在嘴上,他舔了舔嘴巴。遇到有不太好啃的骨头,他直接上手,大块的肉撕咬下来,连犄角旮旯的骨缝里的肉丝也不放过,骨头吃得干干净净,还“嗦嗦嗦”吸着骨缝。

    万弘顺看着儿子吃得那么香,有点郁闷,又夹了块黄焖鸡,怎么吃都感觉这肉是“死的”,没有万磊说的“活泛劲儿”,不香,吃了两口还被骨头茬子硌了下牙齿,更让他恼火。

    所幸还有一盒附赠的冰红茶,万弘顺插上吸管,喝了一口,酸甜的柠檬茶确实好喝,可多喝两口,舌头上留着很重的柠檬茶味道,总让他觉得添加剂和糖量很多。

    另一边,万磊咽下一口香喷喷的鸡肉,端起杯子,“咕嘟咕嘟”畅饮大麦茶,喝完还“哈”地呼了一口气,大麦茶的清香和三黄鸡的浓香拌在一起,相得益彰。

    万弘顺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道:“这三杯鸡真这么好吃吗?”

    “当然啊。”万磊说着,还止不住往嘴里送肉块,再扒拉几口被酱汁染成深棕色的米饭,吃得满脸幸福。

    “要不,你给我吃一块。”万弘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emm好吧......”万磊刚才还想让老爹尝尝,可这会儿却有点舍不得,思索半晌,勉为其难地分了万弘顺一块肉。

    三杯鸡和黄焖鸡摆在一起,差别更加明显,前者简直带着金棕色的光泽,让后者显得平平无奇。

    万弘顺夹起三杯鸡,咬了一大口,焦香的鸡皮撕扯而下,白里透棕的鸡肉内部露出,咀嚼间,焦香带着鸡皮油脂的味道,让满口都是香气,内部肉丝也非常入味,鲜美与酒气萦绕舌尖,神秘的味道更加勾人。

    一块下肚,万弘顺发自内心感叹:“真没想到普通的鸡肉还能做得这么好吃!相比之下,这黄焖鸡真不算美食了,顶多算是吃了维持生命体征。”

    “你刚才不是说【江云枫做的菜绝对不可能好吃,要是好吃你倒立吃肥皂】吗?”万磊笑道。

    “臭小子,把肥皂吃了我还卖什么日用品啊!”万弘顺一敲拐杖,假装伸手打他,万磊嘻嘻哈哈地躲避。

    万弘顺一转头,看到江云枫抱着胳膊,倚在厨房门口,正笑着看他,万弘顺想起刚才讲过的不客气的话,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两人都发现,江云枫改变了不少,不只是厨艺,连周身的气场都变得从容镇定,耳边点缀的枫叶耳钉,更是让她整个人显得松弛又飒爽。

    万弘顺有点尴尬地清了清嗓子:“说实话,小江你以前做菜真的难吃,但是一个多月不见,做菜水平确实提升了不少,我吃了这么多年鸡肉,都没眼前这一份三杯鸡好吃。”

    万弘顺咂了咂嘴,品味着口中的余韵,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房东一家对江云枫态度转变如此之大,而且现在,他也相信江云枫能把饭馆做大做强了。

    “我就说嘛,您先尝尝,就会知道跟之前不一样了。”江云枫笑道,“那再来一份?”

    人一旦吃过真正的好东西,就很难再吃得下一般的食物了,万弘顺又吃了两口黄焖鸡,更觉得难吃,他干脆把吃了一半的黄焖鸡放在一边:“好!给我也来一份!”

    另一份三杯鸡上桌,那鸡块呈现出近乎完美的焦糖色,清凉的油光裹在每一块肉上,看着好像加了一层明亮的滤镜,热腾腾的香气扑鼻,夹杂了几分酒气和甜香。

    万弘顺忍不住动筷,鸡皮撕扯,整块咬下;肉块咀嚼间,香味四溢;连骨头上残存的肉丝他都不想放过,啃了又啃,骨头干净得像是用钢丝球刷过。

    父子二人吃得正在兴头上,江云枫却在思考另一个问题,怎样才能让更多人知道江家小酒馆的存在。

    在大梁,江家小酒馆地处在京城繁华地段,四通八达,不愁宾客。

    而现在这里地处偏僻,整个上午,除了房东和隔壁杂货店老板,几乎没人路过,就算江云枫做菜再美味,可酒香也怕巷子深。

    原主记忆中没有宣传过江家小酒馆,江云枫也不太清楚现代有什么传播方式,她想着干脆问问面前两个现代人好了。

    “我能问您两位一个问题吗?”江云枫开口。

    吃过三杯鸡,两人对江云枫的印象提升一大截,也乐意帮忙。

    万弘顺咽下一口香喷喷的肉,大手一挥:“你尽管问,我知无不言!”

    万磊也连连点头。

    “您也知道咱们这边位置比较偏,没什么人来,我想问下您是怎么宣传杂货店、吸引客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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