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为什么总是看我: 20、020(大修,对应原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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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朗姆,他也看着我,在我的目光里,他渐渐汗流浃背了。

    “行行行……反正你都猜到了,说吧说吧,”他底气不足地嘟囔着,“花园洋街05号,今晚十点半。收到邀请函才能入场。”

    “其他所有人都参与吗?”

    “当然不是!”朗姆掏出手帕来擦脑门的汗,“就是那一条街上,做生意的大老板。”

    “你也知道,春集不是还有不到一个月就到了吗?”

    春集就是玩家近来天天念叨的湖心市集。

    说到这里,我的心里已经大致有了猜测了。不过,想要讲清楚这一点,就得插播一句我们npc对于玩家的态度。

    ——那就是欢迎,绝对欢迎!

    这不是什么夸张的修辞手法。因为游戏里存在一类定时刷新的资源点,比如木头,石块,纤维,它们的特点就是多,分布广,产量小。

    从游戏设计的逻辑上说,这么做是为了让玩家更有体验感,无论溜达到哪,总能不期有意外收获,这无疑是一种绝佳的正向反馈。

    但玩家的体验感,放到npc身上却苦不堪言。

    做一瓶避水药,得连着半个月去野外的池塘里捉青蛙;

    翻修房子,需要跑遍半个地图砍木材、挖石头。

    地图到哪里都有新发现、新收获,也意味着收集材料的难度无限上升。大多数人不像玩家这样游手好闲,是有自己的工作的,一旦出现这种集中的、大批量的需求,就十分让人苦恼了。

    至于玩家——

    玩过这种经营类游戏的都知道,到后期,玩家手里的基础资源只多不少。有的人甚至会为了给珍贵的物品腾空间,而将一组99个的木头全部丢掉。

    既然他不需要,自然有需要的地方。

    有个勤快人能拿来大量廉价的原材料售卖到市场,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在这之前,这些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不从商,不开店,不需要仰赖别人的口舌过活,不需要从别人的钱包里抠出自己生活的油水。

    但村口的木牌摇摇欲坠,广场的花坛亟待翻新——这些都是需要人去做的。

    放在半个月以前,我的态度只会是坐井上观。

    可现在情况不同。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朗姆藏在眼皮褶子下那双小眼睛里精明的光亮,我居然感到一种轻微的不适。

    他说集会上的人全是有头有脸的大老板,我就换上意味深长的语气:

    “你的生意似乎也不错啊。”

    “好说好说,”朗姆立刻垮下脸,“那、那什么,只有我告诉你,你也别去和别人说啊。”

    我:“今晚你过去吗?”

    “我的小祖宗,你不会还想参加吧?”朗姆的头立刻摇成了拨浪鼓,“不成不成。绝对不成!你自己可以去,但我绝对不能带你。他们三令五申,就是不能把消息泄露给那些和斜刘海走得近的人。镇上的小孩算一个,村长也算一个。”

    “我算吗?”我明知故问,“我应该不算吧。”

    朗姆:“……你真不算?”

    我:“不算。”

    其实,早在图书馆的半睡半醒间听到对话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一定不在他们“严防死守名单”的最高一档。

    不然,那两个人也不会态度轻松地随口谈起这件事。

    朗姆又想松口、又犹犹豫豫的态度,更加印证了我的猜测。

    “你们为什么会觉得我和他很熟?”我用指甲盖弹了弹高脚杯,佯装诧异地说,“不过是之前调查凶手,顺便把场馆借出去而已。”

    “镇上的教堂那么破旧,你不会想林塞在那里办公吧?多加一个人是顺带的。那种时候,我也不可能单独欢迎一个,而拒绝另一个。”

    “何况他还顶着调查的名头,这不是明摆着做贼心虚吗?”

    朗姆看着我,怀疑的神色还未消去,不过,眼里的警惕淡了很多。我趁热打铁:“我不硬拉着你过去。”

    “——聚会开始前三分钟,你拉个人在门口聊天,我装成散步路过,他们不会怀疑你的。”

    说服朗姆以后,我从酒馆里走了出来。

    那杯“蓝调火烧云”,我没有喝,用杯沿蘸湿唇角,就当是已经碰过了。

    再过两个小时,面前还有一场硬仗等我。

    但走在路上,我的内心是有一点迷茫的。

    ——混进这场聚会,我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从下午迷迷糊糊间听到两人的对话开始,我好像就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我还没睡醒。只是听到这是件针对玩家的事,身体就抢在脑子前面去这么做了。

    从图书馆到酒馆,我其实是并没有多思考过为什么的。

    但现在放松下来,我才想到,我能够进去做什么?

    首先,我不会大吵大闹、或者做些其他什么破坏聚会。

    一次的见面被打扰了,他们还可以互相约第二次,第三次。

    然后,我也不会刻意去说服某个人。

    因为我知道,这是根深蒂固的观念。玩家手里带着大量他们稀缺的基础资源,就想法设法把这些从他嘴里撬出来,即使不是些生意人,换成任何一个普通的小镇居民,他们也都会不假思索地这么做。

    ……那我到底要干什么?

    似乎只是因为看不惯、不舒服,所以就下意识这么做了。

    我的脚步忽然停下来,终于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一直在意气用事。

    算了,我想,就当做替玩家去一回。

    毕竟他已经为了湖心市集死缠了我那么久……如果我最后还是不想去,那至少要找一个地方补偿他。

    混进去的过程十分顺利。我特意早到了一小会,静悄悄守在路口,半分钟后,朗姆出现了。

    他心怀鬼胎,贼头贼脑地四处张望着,既不敢走快——怕自己进去了,在门口都没有遇到人;又不敢把脚步放得过慢,生怕暴露了自己的意图。所幸,砖石路的另一头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我立刻隐到石柱后面,看着马车的影子走过去。

    花园洋街的院子大门并没有容纳一辆马车通过的宽度,杂货铺店主从上面跳下来,立刻迎来了朗姆热情的攀谈。

    老实说,意识到来人的一刹那,我其实并不很想过去。

    这是杂货铺店主,全镇唯一一个拥有马车的人,他名叫奥古斯塔斯,又精明,又小气。

    之前接到林塞的信,我也是第一时间让玩家拦下车夫,而没有选择借他的马车。矿洞离魔王镇那么远,一旦马车少了哪怕一根车辙,他都能狮子大开口,敲出一笔远超其本身价值的赔偿金来。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朗姆聊天的机会也只有一次。我再不出现,保准过不了十秒钟,他就跑了。

    我从石柱后面走了出来。

    “喔,辛迟啊!”看到我,奥古斯塔斯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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