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嫁给我大哥!: 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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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又要受罚?”

    “他不记得的。”他指尖摩挲手链,眼神渺远,“当年她过世,父王说见物伤情,命人将遗物尽数焚毁,这两件是我悄悄留下的,他看见过也没想起来,还以为是雨芙的东西……”

    他重新对她说:“虽比不得聘礼中的珠玉贵重,也不及阿澈曾为你打造的物件精巧,却是母亲仅存的旧物了。”

    “你别提那个人的名字……”长乐眼眶微润,意识到后,心绪烦乱,随即转开话头,“既是仅存之物,我如何能收?”

    “你定要收下。”他为她扶正玉坠,轻吻她眉心,“你我……原是同病相怜之人。从今往后,我母亲便是你母亲。这物件,要托你传下去。”

    长乐想说:可去你的吧。

    谁稀罕和你拥有同一个娘亲!

    可心尖偏如滚进一颗酸梅,提溜乱抓,翻搅起细密的涩痛。

    她抬眸与他对视——这是她为数不多肯正视他的时刻。

    眼前人眉目如画,英气果决。偏偏与她恨入骨髓的那人有三分相似。

    “除了金玉,我不晓如何讨女子欢心,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大诚意。”他执起她的手按在自己心口,“往后我的所有一切,皆与你共享。”

    这一刻,长乐确有刹那恍惚。那点微末的感动,大约够她缓缓眨十次眼。

    每眨一次,血泊中倒伏的亡魂便厉声提醒她。

    不是不动容,只是这动容之路荆棘丛生。

    她强抑心绪,这男人日后或许也要杀的,心软不得。

    唯有一个例外:看在贺兰澈份上,若他肯亲手将他父王折磨至死,或可饶他一命。

    却见季临渊又沉浸脑补:“我邺城人丁稀薄,我又只娶你一人为妻,往后怕难有十个八个孩儿。三个五个也行,父王定然欢喜。其实男女皆可,若有女儿,我也为她立一部《男德经》……”

    长乐默默“啧啧”一声,唇边噙着讥诮,掌心覆上小腹:“三个五个?你倒是要有这本事……”

    她得了这体质,说来,真要“多谢”他家。

    可这话一说出口她就后悔了。真是鸡同鸭讲。

    或者有句古话叫:“不怕对牛弹琴,就怕牛对你弹琴。”

    季临渊正挑眉看她,眼中爱意翻涌,似要将她吞没。

    她记住了,与季临渊说话千万要慎重,他脑补出来的东西,常常偏离她的本意。

    此时,她感受到了危险,因为看他的眼神——

    他要亲她了。

    没那么容易!长乐自从上次在崖上吃到大亏后,近日每次见季临渊,防了又防,一旦察觉苗头,便立刻抛出扫兴话题,将他止住。

    “殿下既提及孩儿,我倒突然想起一桩事来。不知你父王可还有生育能力么,说不准再给你添些小王弟小王妹,将来与你孩儿一般大!”

    还不见管用,她继续浇油,“殿下若同意,不妨安排我为他把把脉,让我瞧瞧他旧日伤处。我定能探出他是否还有添丁之能。”

    “说不准还能添十个八个,叫你邺城人丁兴旺!”

    “殿下年纪轻,还能带弟弟妹妹。”

    季临渊:“今日天晚了……你先歇着吧。”

    【作者有话说】

    女子当自强,反对女德糟粕。

    最近强烈安利跳章老师连读,至少从126章美人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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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言报在36-40,男德经44,《黄楼梦》65/90

    第135章

    邺城将近九月,昼夜均分,太华山的枫叶开始泛红飘落,铺就一片斑斓秋色。

    林霁又送来一封信,说已备好行装,将与镜大人一同动身。想来其余人等,也该陆续踏上前来的路途了。

    长乐只随口问过一句,“狐观主来么?”季临渊颔首:“他说会携一人同至。”

    “送一份礼却要两个主宾席位?我们哪有那么多……”

    季临渊正好提道:“入秋了,云知小叔便要云游至擎南山去,每年雷打不动,婚仪也留不住他,你不会介意吧?”

    “那狐观主与小熊坐一侧?”

    季临渊点头。

    长乐略一思索,季云知的命可要可不要,如此更好,当即爽快同意。

    为免打草惊蛇,她也不再多问。

    好在师父至今未给她传信,反倒让她安了心。

    以防生变,她与季临渊大婚的邸报,需待婚仪前三日方才晓谕邺城百姓,继而传报晋国。届时纵是师父想飞过来,也来不及了。

    这段时日,还差最后一项准备。

    需得她亲赴淋琊山庄操持。

    她想了个绝妙由头——央求季临渊允她学骑马。

    “先前初至邺城时,便因马术生疏,摔伤了手。若日后想与你同行外出,岂非不便?”

    没费什么口舌,季临渊欣然应允,甚至流露出对她独立飒爽之态的欣赏。

    连邺王都同意,还赞许儿媳颇具邺城文武双修之风,兼有漳水清冽之气,简直和他往栖梧宫送《女德》时判若两人,也不知是不是为了拍药王谷的马屁。

    要学骑马,长乐终于能卸下那些繁复发饰与沉重头冠,重换回一身轻装,高束马尾,复归干净利落。

    只是那顶观自在的发冠,还被季临渊扣押,她不便讨要,他也不打算让她再戴贺兰澈所赠的东西。

    哼,心胸狭隘的男人,就是这样。

    好在,季临渊公务繁忙,无法每日陪练,正合她意。为替她挑选良驹,季临渊骑着那匹金骏马,亲自带她去了毛毛马场。

    马场监牧正训诫下属:“马是我邺城精骑兵的第二条命!”见二人前来,忙恭敬地将这些“第二条命”悉数牵出。

    长乐在一众黑、白、红棕骏马中看得眼花缭乱,最终相中一匹纯白小母马,觉得它秀气温驯,不似季临渊最爱的那匹金骏马,看着就花里胡哨、张扬夺目。

    监牧却连忙制止:“这匹母马在休产假,还请神医另择一匹。”

    ……

    最终试遍马场脚力,不得不承认,仍是金骏马最为神骏。

    不愧是在一群佼佼马里还能拔得头筹的佼佼马王。

    季临渊却反对:“你若骑它,我骑什么?”

    “你马厩里良驹众多,这匹与我有缘,自船上就爱与我相处,便容我带它出去练练吧。”

    季临渊虽有不舍,仍是应了,抚着金骏马鬃毛道:“俊俊,往后她也是你的主人。懂吗?”

    金骏马好似用“你疯了还是我疯了”的眼神瞅瞅他,最终还是朝长乐屈膝伏下。

    实则,她不过借学骑之名,每日抽两个时辰潜入淋琊后山谷,学着父亲当年布置逃生软藤阵之法,运起轻功攀上崖壁,只缠个两根,即刻返回。

    如此,方不惹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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