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绕癖[先婚后爱]: 5、初逢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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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吸了口气,语重心长:“算哥哥求你,你就放过宝缘妹妹,别再折腾,在国外好好读书行吗?”

    又是这样!又是这样!

    又是这样——

    叫迟宝缘妹妹,叫她流霭。

    偏心!她一早就知道迟骋偏心,在家里问早安,第一个叫得就是迟宝缘,从来不叫她。

    她从来没有听过迟骋对自己说一句:早安,妹妹!

    迟流霭在这刻,连最后点愧疚之心都没了。

    “迟小姐,程小姐叫你过去。”恰时,来了个服务生,两人扭头看去,程雪薇和达奇冲着她微笑,包括旁边的孟先生。

    一时间,迟流霭的胸口微微起伏,头都挺起了不少,她见迟骋脸色微变,得意道:“真是没办法,哥哥,我先过去了。”

    “你——算了。”迟骋说,“今晚你放聪明点,不能勾搭的人绝不不能招惹,清楚吗?”

    “哼,我够聪明的了。”

    迟骋全当没听见,见迟流霭淑女般缓缓走向社交中央,两年前,她还是在家里撒泼打滚的野孩子。

    不知不觉,那种异样的感觉飘然心头。

    果然,一个人在国外一年,连装都装得炉火纯青。

    “这位小姐不能饮酒。”

    迟流霭轻轻笑着,面前的男人绅士有礼地帮她婉拒了搭讪之人的酒,虽然她可以在下学后的某个夜晚用美酒将自己灌醉到不省人事,但在这,她就是滴酒不能沾的迟家二小姐而已。

    想到程雪薇眨眨眼,故作神秘地告诉她,搞定这位心想事成。迟流霭确信了,这位就是孟先生,孟誉之。

    几番交谈,他似乎是交际场的高手,迟流霭有些应付不来,他能坦然地笑着转移话题,全场目光似乎都凝聚在了迟流霭身上,不知是场内冷气太足,她觉得,自己身后凉飕飕的。

    孟然垂眸,看着主动上钩的鱼,很符合他的胃口。

    如果不是为了应付孟家和迟家的婚事,他才懒得去这小地方来应酬,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在大哥手下做事的达奇似乎很对这个女人颇为关照,走前拜托自己多多照顾她。

    “现在叫孟先生,太生疏了。”

    迟流霭愣了下,孟然诱导道:“我大不了你几岁,按照两家的交情,你也可以叫我一声哥哥。”

    这个称谓似乎让女孩有些受宠若惊,见她抿着唇,欲言又止。

    孟然笑了声,抬眸,对上了顶层投来的凌冽视线,嘴角僵硬。寻了个理由脱身,留下了仍然发愣的迟流霭,他让她原地等着,他处理公事,稍后就来。

    待到孟然离开没一会,便有个其貌不扬的年轻男人,给迟流霭塞了个包装紧致的物件,里面似乎放了个卡。

    “孟先生,特意嘱咐给迟小姐的,请笑纳。”

    迟流霭没拆,也没多注意。

    她只在手里紧紧攥着,自听到孟誉之让她叫哥哥,她脑子里满是绕在姐姐身后炫耀的场景。

    到时候肯定很多人都羡慕她,孟誉之给自己送了什么呢?肯定是礼物吧!

    当场决定,等回家要当场在爸爸哥哥姐姐面前隆重地拆这个礼物,向家里展示,她是最讨人喜欢的孩子。

    “给了吗?”孟然向助理问道。

    助理快步赶到了孟然身后,点点头。

    孟然看上的女孩,都是由助理亲自递上房卡,来不来,全靠自愿,他从不强求。

    “这个估计是个蠢的,话说得明白些。”孟然嗤笑,忽而顿住。

    哪怕是相隔一个长廊,尽头沙发端坐的男人依然气质凌人,孟然不知道他来了多久,或者说从宴会开始,这个男人便在深处,如同一头待捕的猛狮,从头至尾地观察楼下想要把他当作猎物的蠢货们。

    半个身影隐匿在黑影之处,达奇规规矩矩站在沙发一侧,低头汇报工作。男人随意搭在黑色沙发的手,暴露在流灯折射的冷光中,骨节分明,青色筋埋在宽大手掌延升之上。

    那枚象征权威的掌戒镶嵌着墨色祖母绿,暗雅、压制。

    不需要露面,一枚戒指足够。

    前一小时还在权贵中来去自如的贵公子,现规规矩矩站在拐角楼梯间,低头,口齿清晰地叫了一声:“大哥。”

    没有经过孟誉之的允许,他甚至不能靠近。

    男人没施舍目光,微微抬手,孟然便离开了。

    “刚刚你说什么?”孟誉之语气平淡。

    达奇听出了其中没有厌恶抗拒的意味,又大胆地张了口:“老板,是雪薇的朋友,她喜欢您很久,希望能与你见上一面。当然,这样无礼的要求也可以回绝,只不过这个小姑娘挺不容易的。”

    “达奇,你不是多管闲事的性格。”

    “孟先生如果不愿意,我等下去回绝。”达奇顿了下,硬着头皮按照未婚妻的示意说道,“迟小姐好像得了中国的传统疾病——想死病,见不到人就会想去死的病,据说她每晚都要借您的照片才能勉强入睡,如果先生你能与她说上一两句话,大概可以缓解病情。”

    他们交流用的是德语,古老沉重。

    达奇的话像是机械男声从口中滚落出来,异常地滑稽。孟誉之并没有动气,从容地指出了这个外国男人的表达错误。

    “这是相思病。”

    比起这个,孟誉之面无表情,看了眼楼下这位爱慕自己的,胆大妄为的小姑娘。

    是张溢有东方女子韵味的面容,在幽梦香鬓的油绘中恰似一滴湿重未干的白瓷颜料。她的美是流动的,并不夺目亮眼,却在众艳之余,诱人情难自抑地留意。

    似乎有很多人前去搭讪,又垂着头离开,看来失败了。

    轰隆!

    雨势大了,悠扬音乐换成了特有的舞曲,这是雪薇和达奇一见钟情时的合舞曲。

    迟流霭不会跳舞,这也怪不得她。

    她被认回迟家,除了花钱享福体现了有钱人女儿的天赋外,淑女礼仪样样都学不勤。

    宴会里,有人上来邀请。

    迟流霭怕露怯,摇摇头拒绝,说自己醉了。可这样的理由过于勉强,圈内有一两个朋友在场,他们清楚迟流霭的酒量,硬是站在原地等着她答应。

    “可是,誉之哥让我在这等着他呢。”迟流霭婉拒道。

    拒绝了一个,又来一个。

    迟流霭盯着这个比自己高了一点点的秃顶啤酒肚男人,更为夸张地说:“誉之哥不希望我和别人跳舞,他会生气的。”

    见着原本强势猥琐的男人落荒而逃,还不忘礼貌地道歉。

    迟流霭生了狗仗人势的气焰,有些得意,偷偷笑了声。

    却对上了令人发凉的眸光。

    像是把生锈地铁刀,一点点审视,反反复复割裂自己。

    好奇怪......

    这人真讨厌。

    紧接着,她又拿孟誉之的名头“欺负”人,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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