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逃跑了的未婚妻: 第77章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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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章

    初颂惊呆了。

    樊听年的狗叫“狗”这件事已经很令人惊奇,更令人惊奇的是这只狗也赞同这个名字。

    她木愣愣地盯着摇头晃脑走过来的小狗,重新抱起抱枕,两腿缩到沙发上,远离它。

    果然,樊听年的狗也和他本人一样神奇。

    初颂虽然没有那么喜欢狗,但还是觉得单单一个“狗”字命名这只短毛犬很不公平,也有点太可怜。

    当天晚上被樊听年按在床上时,她还在抱着手机琢磨,给它取一个什么名字。

    她被从上吻到下,手机被樊听年抽走,手腕被压在床头。

    樊听年锁住她的手腕:“你很不认真,即使要取名字,也应该选在一个空闲的时间。”

    初颂抓起手机想逃:“今天是周日,白天出门前已经做过两次,晚上本来就应该是‘空闲时间’。”

    男人被她怼得轻轻怔了下,他缓慢地解开衣扣,把腕表扔在床头柜上,两秒后,像是终于想好措辞,开口:“明天开始你要上班,晚上总是不许,所以今天补之后几天的。”

    他俯身吻下来,吻和他微冷的体温不一样,热而深入。

    初颂找回意识,偏头避开他,还是想纠正:“‘补’不是这样用的,是如果往后几天没做,下周末可以补。”

    “是吗?”他的声音沙哑性感,没有再往下接她的话,而是专注做自己的事情。

    初颂很确定他这句“是吗”是在敷衍她。

    他从她的侧颊吻到耳垂,舌尖轻轻卷住,右手手掌托在她的后脑,插入她的发间,帮她按摩头皮,放松身体。

    他的吻已经落在她的腹部,随后他直身,把刚解了一半的衬衣脱下来,卧室澄黄色的光线下,他的肌肉线条趋近完美,清健又性感。

    初颂深深呼吸,觉得现在就补下周的也不是不行。

    她完蛋了,她真的很喜欢樊听年,有时看到他这个样子都会热热的。

    男人目光扫过她微红的面颊,稍稍歪头俯视她,沙哑的声线:“最近为什么没有喷香水。”

    他带些湿润的指尖点在她的小腹:“这里之前会有你香水的味道。”

    初颂想起她先前洗澡时心血来潮,在那里涂过两次。

    他俯身贴近她,吻了一下那里:“我很喜欢,下次可以喷吗?”

    他的短发扎到她的腿根,初颂深深吸气,难捱地推他,声音发抖,很软:“可以了,我觉得可以了。”

    片刻后樊听年起身,他拇指蹭过唇角的水渍,审视她的表情,声音低沉:“确实可以吗?”

    他用手指摸过,凝神扫过手指上的液体,似乎对水分不太满意,他轻扣她的腰,低头想要再吻。

    初颂实在受不了,只能推拒着翻身坐在了他的胯骨,她气喘吁吁:“可以了,真的可以了。”

    她硬着头皮:“我觉得非常可以了”

    骤然颠倒的姿势,他托住她的后腰,随后往后靠在床头,像是没听到她的上一句话:“你想用这个姿势吗,我愿意。”

    他的腹肌很硬,收紧时更是,初颂手撑在上面感觉被硌到。

    他握着她的腰让她靠近自己,亲吻她的腹部。

    他的吻总是带一些虔诚,即使是在这种时候也是,他的声线清哑,他说:“你是我的爱人。”

    初颂有五天的公休假,再加上周末两天,一共九天假期。

    她工作一向认真负责,手里展会的项目刚结束,下个项目还没有开始,在短暂的空档期,特别是樊听年这位投资人亲自去找馆长说要带未婚妻回去见母亲,馆长当然欣然同意。

    到米兰的第一天,没有见到南旨梅,樊听年来之前没有给他这位母亲讲,母子两个有一些信息差,南旨梅有事去了巴黎,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万廷来说这件事时,怕初颂以为南旨梅对她不尊重,不喜欢她,特意走上前跟她解释,并把南旨梅留下的礼物递给她。

    万廷手里的盒子包装的很好,而且有一个巴掌那么大,初颂直觉非常非常贵,打开之后果然,是比巴掌小不了多少的绿宝石。

    她买假的都不敢买这么大的宝石。

    她把盒子合起来,有点惶恐,看向万廷:“真的是给我的吗?”

    她实在不知道能不能收,她怕放在床头,晚上梦游不小心拿起来砸死自己。

    万廷两手交握在身前,很温和地笑:“要收好,夫人专门叮嘱过,是给您的。”

    万廷:“而且吩咐,希望您一定收下。”

    “嗯好吧。”初颂决定收起来之后先给樊听年保管。

    在米兰呆了两天,初颂又过上吃过睡,睡过吃,整日没什么事情就是看看花逗逗鸟的闲散生活。

    第三天晚上,她时差没倒好,实在不困,洗过澡后,抱了平板去客厅的沙发上改图。

    她和樊听年住在庄园某栋楼的五层,最东的卧室是套间,她在的地方是客厅,再往里,还有一扇门才是真正睡觉的地方。

    参赛的图纸改了又改,现在的已经是第三版。

    趴在沙发上,身下垫了枕头,右手拿着电容笔,改到第二张,卧室门传来动静,先是在靠近地面的地方拱出来一个毛茸茸的小狗脑袋,再是后面跟着的人。

    樊听年穿了深绿色的睡袍,他的皮肤在深绿色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白。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初颂已经没有那么怕狗,那只白色短毛犬似乎也认了她当主人,很经常会对她摇尾巴,只是不改的是还是一如既往的凶。

    有事没事就要呲两下牙。

    她觉得樊听年想哄人,养的这个品种非常不对。

    白色短毛犬走到一半,被地面的玩具吸引,爪子扒了两下,停在那里,樊听年独自走过来,在她趴着的沙发上坐下。

    初颂改图改累了,拿着电容笔的右手垂下,对那只小狗示意:“汤圆。”

    前两天过来时,初颂在飞机上还是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汤圆。”她又叫了一声,小狗还是没反应。

    她一旁的人把水杯放在茶几上,和她一起看了一会儿:“万廷说狗好像只认一个名字。”

    初颂无奈,目光重新落过去,只能试一下:“狗。”

    白色短毛犬抬头,扔了玩具,甩着蹄子跑过来。

    “”

    初颂扬手打在樊听年的手臂上:“都怪你,现在改不过来了怎么办。”

    他们家的狗永远都只能叫“狗”了!!!

    以后出去遛狗,别人家的狗都是“球球”“汤圆”“安迪”的叫,只有她家的狗叫“狗”!!

    樊听年的脸上终于有一丝自己失误了的崩坏。

    “我当时是想等你见到,你给它取。”

    “所以是怪我吗?”

    樊听年看她:“不是。”

    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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