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遁后,她成白月光了: 43、瓜田里乱窜的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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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天,林清茉一直在衔花筑与顾月疏同住。

    一日清晨,顾月疏还在睡梦中时,便感觉到林清茉摸了摸她的脑袋,道:

    “我有事出去一趟,晚点回来。”

    顾月疏随意慵懒地嗯了一声,便睡着了。

    吃过午饭,林清茉还未回来,沈白桦去忙芙蓉阁的事情了,秋雯需要静静养伤。顾月疏闲得没事情做,便系了自己的钱袋子到街上闲逛。

    逛着逛着,便逛到了顾松玉下榻的客栈前。

    “哎!小二!前两天来的那位公子先下在何处?”

    小二看见是她,迎上去道:

    “哎呦不巧,顾公子出去了,这会儿屋里没人。”

    她漫不经心地点点头,晃了晃腰间的钱袋子,问道:

    “去哪里了?”

    小二捏着胡子,思索了一下,道:

    “呃,好像是去梨园听戏去了,昨天是有个姑娘来下了请帖。”

    顾月疏登时来了兴趣,眼里闪过一丝八卦的光芒,即刻从钱袋子里摸出钱递给小二,吩咐道:

    “快备车,送我过去。”

    马车很快便带着顾月疏来到了城郊的戏院,这戏院偏僻,但周围风景极好,春日里莺啼婉转,草木清新,倒真是个约会的好地方。

    “梦回莺啭,乱煞年光遍……”

    台上的花旦咿咿呀呀唱着,顾月疏在梨园里逛了几圈也不见她哥的身影。

    看来下请帖的这姑娘出手颇为阔绰,包下了二楼的雅间,雅间重帐叠幔,私密性极好,断不会让外人看见里面的情形。

    但这可苦了顾月疏,她像一只瓜田里的猹,想吃瓜,却到处乱窜,找不到方向。

    她怎么不知道她哥在江南道还认识什么姑娘呢?原书也没说他有什么相好啊!

    偷偷办大事啊!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从二楼正中的雅间看下去,整个戏台净收眼底。正是人间四月天,戏台旁的梨树上新绽朵朵白花,早上来时还能看见上面凝着露水。

    空气中的花香清冽如雪,掺杂着少许甜腻的胭脂水粉味。几只麻雀站在枝头偶尔叽叽喳喳几声,麻雀在枝头跳跃,抖落瓣瓣梨花白。

    顾松玉左手放在桌上,一身皎白的圆领袍更显他面色如玉,洁白的袖口下露出一截手腕,指尖微屈,手指关节处泛着淡淡的粉色。

    按照礼数,他本不该来此与姑娘幽会,可鬼使神差的,竟接下了那份请帖。此时他有些后悔,恐自己唐突了林清茉。

    “不知少将军,可有心仪的姑娘?”

    林清茉话已经问得十分明白了,甚至是有些不知羞的程度。

    顾松玉道:

    “多谢姑娘好意,只是在下还未有结亲的打算。”

    林清茉撇了一眼顾松玉的粉透了的耳垂,那娇色一直延伸到了脖颈,她抿嘴一笑,回道:

    “那我也不便强人所难,今日就当是我请顾公子听戏喝茶了,还请公子日后不要放在心上。”

    顾松玉想起一事,道:

    “该我请你的,那封信,是姑娘差人送给我的吗?”

    林清茉点点头,认下了这件事。

    “成对儿莺燕啊……”

    声韵悠扬婉转,沁人心脾,可顾松玉此时却觉得内心躁动异常,他刚想说话,林清茉道:

    “还请公子留我几分面子,这间雅间我同梨园的老板定了一下午,公子陪我听完再走吧。”

    顾松玉道:

    “好。”

    春风和畅,雅间的软帘被微微拂起,林清茉的葱白纤细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在桌沿上,应和着台下的唱词,一丝丝叩入某人的心弦。

    顾松玉端起桌上的茶杯,不停地抿着杯子里的水,林清茉抬眼看他,道:

    “这是今年新上的黄山毛峰,你若是喜欢,我叫人送你些。”

    顾松玉放下茶杯,道:

    “怎好意思劳烦姑娘。”

    林清茉面上笑容更甚,道:

    “月姐姐喝的也是我的茶,不麻烦的。”

    顾松玉膝上的衣袍被他抓得起了褶皱,他尴尬道:

    “那真是麻烦姑娘了。”

    一曲毕,林清茉站起身,道:

    “走吧,公子。”

    顾松玉面色一怔,问道:

    “不是说订了一下午吗?这便不听了吗?我可以陪姑娘的,不妨事。”

    林清茉微微一笑道:

    “我想听的,都已经听完了,再坐下去,就没意思了。”

    顾松玉道:

    “扰了姑娘雅兴。”

    林清茉眼眸轻弯道:

    “怎会?我今日很满足了。”

    说着,她转身离开了,天水碧色的发带随风扬起,接着隐于软帘之后。

    那色若水,顾松玉第一次发现,有比甘州夜空的颜色,更好看的色彩。

    天气渐渐转热,春天悄然没了踪迹,贤王府的一应事物仍旧井井有条。

    这日晚上用完饭后,萧砚之破天荒的叫人从库房里搬来一面落地的大铜镜搁在寝屋内。

    沐浴完后,萧砚之擦干身上的水珠,□□的从净房走出,站到了那面铜镜前。

    屋内烛光明亮,铜镜倒映出的男子面容华丽姣美,乌发带着水汽散落其肩,虎背,蜂腰,高大的身躯犹如被雕塑出的那般精壮。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萧砚之以前总觉得这身伤痕是他最好的功勋证明,因为这身伤痕,他不负大梁百姓的衣食供养,不负母亲的嘱托,不负兄长的器重。

    可是现在,他怎么看这伤痕,都觉碍眼,萧砚之右手抚向上身最长的那条疤痕,这是他十六岁时在与南燕的怀安崮一战中留下的。

    那时他刚被贞元帝赶到黔州,便遇阿木曲比率军来犯。听闻个毛头小子,阿木曲比心里认定了,这个在京城里锦衣玉食的皇子初来乍到,定是会被如此阵仗吓破胆子。

    可他错了,对于被父亲打压的愤懑,对于边关百姓的怜惜,刹那间化为了萧砚之作战时的勇气和信念。

    他身先士卒,极大地鼓舞了人心和士气。怀安崮一战也可谓是大梁与南燕数年交战的转折点,为南燕彻底沦为战败国埋下了伏笔。

    萧砚之随手拿起衣架上的袍子披到身上,开门道:

    “叫府医过来。”

    王仲一边赶,一边小嘴叭叭地说道:

    “我这把老骨头,迟早被折腾散架,你看看,这都什么时辰了,我都准备睡下了。唉!我怎么还不死!”

    长风气道:

    “呸呸呸,您可别说这不吉利的话,再说王爷身体不适,叫您来不是应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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