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亦飘零久: 第11章 六月里,青草盛开,处处芬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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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仪,直到如今带着调侃意味的舟姐,正如我们之间的关系,从礼貌到别扭的尊重到完全冰释前嫌。

    我曾经问过他:“你有没有什么梦想?”

    他想了一下回答我说:“发财算不算?”过了一会儿又补充说,“你肯定觉得我很俗气吧。”

    我笑一笑,没说话。

    或许每个女孩子也都经历过这样的感情,它并不刻骨铭心,想起这个人的时候既不会恨得咬牙切齿,也不会深情得永志不忘,这个人的名字不是禁忌,而是茶余饭后可以拿来做话题的谈资。

    这段感情不需要你回避着某条路,某个街口,甚至某座城市,你去到这些地方完全不会触景生情,旁若无人地蹲下来哭泣。

    你甚至会怀疑,你真的喜欢过这个人吗?这么平凡这么普通的一个人。

    因为我们对人和事物的态度,其实就是某个时间段,自己内心的折射。审美其实是善变的,只是我们当初都不明白。

    因为成长的过程本是不断的筛选,在经历了时光的打磨之后,你所喜欢的那些人和事物,较之从前的乱花迷眼会更接近你的本性,而筛选这件事,不可避免地会让你疏离你的从前,这其中包括了你曾爱慕的,你曾喜欢的。

    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的错,不是因为他们不够好,而是因为你的眼界打开了。

    你看到的世界越来越广袤,它给你提供了越来越多的真相,你从中获得新的力量,而这力量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而是来自你的灵魂。

    而那些跟不上你节奏的人,无法保持跟你一个频率的人,以及那些早已选定了与你的路途相反的方向的人,便通通都成了昨日之日不可留。

    在机场分别时,没有难分难舍的情绪,放下箱子他就开车走了。

    倒是我,站在候机大厅的门口,发了好一会儿呆。

    我的目光沿着他的车消失的方向看过去,仿佛还能看到那一年,我们才二十岁,一切都还很美。

    {从荆棘到藤蔓}

    在北京的第一个周末,我的左腿脚踝上加了一个新的刺青。

    二十岁那年刺的IVERSON已经有些褪色了。健一问我:“你想加点儿什么在旁边?”

    我说:“荆棘吧。”

    他说:“你是女孩子,我还是给你画条藤蔓吧。”

    荆棘太凛冽,或许我是应该活得柔软些。

    {北京病人}

    某天晚上,坐在出租车上,经过国贸的时候,我忽然泪如泉涌。

    北京。

    后来无数次,我挤在地铁里,看着周遭的人们僵硬的面孔和疲惫的神情,想起我在那些二三线城市看到的人们,生活在那些没有地铁没有星巴克甚至没有麦当劳的地方的人们,我生平第一次觉得我过去用“麻木”这个词形容他们是多么的不恰当。

    北京,灯火辉煌的北京,文艺青年们心中的殿堂,每年都有多少人为了他们所说的“机会”来到这里,有多少人的愿望得以实现,又有多少人的梦想就此埋葬。

    我记得小时候,中国地图还认不全的时候,我就渴望去北京。

    我动用了一个儿童所有的想象力去构造我心目的北京,当然,无非也就是尽人皆知的那些名胜古迹和特产,故宫、长城、天安门以及烤鸭、果脯这些……但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北京,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名词,只能存在于我的想象之中。

    后来高考完,我说什么也要把志愿填在北京,可一估分数,凡是我能说得上来的学校我都考不上。

    收到一大摞录取通知书,我只拆从北京寄来的,好不容易看到一个有新闻专业的学校,一问北京的朋友,人家说:“啊?那是什么地方啊?在六环了吧?我们都不管那儿叫北京啦。”

    再后来,我来了长沙,去了武汉,杭州,云南,西藏,新疆,青海,甘肃……但我还是没有去北京,我只是路过过,做一些采访,参加一下活动,我还是不知道在北京生活,到底是什么感觉。

    离开长沙之前,很多很多人都问我:“你为什么要去北京?”

    我说不清楚,只是向往吧我想,觉得那里有一切我想要接触的事物,那里能够满足我所有的精神需求。

    那里有798,有老胡同,有大大小小的演出,我能听民谣,也能听摇滚,我能去看话剧,也能看摄影展……我不厌其烦地说服自己,那么多人蜂拥而至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所说的机会,不一定是指就业的机会,找到一份高薪工作的机会,而是在更大的城市里,有认识更多新鲜的事物,更多有意思的人。

    于是我就这样做了,你看,实际上去北京多么简单啊,拖着箱子我就来了。

    可是才第一个周末,我就抓狂了。

    没有闺密一起窝在沙发上一边吃零食一边吐槽那些山寨的娱乐节目,没有哥们儿随喊随到一起喝酒吃烧烤。虽然我时常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其实是很悲伤的一件事,但在北京初秋的夜里,我第一次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寂寞。

    寂寞,跟孤独是不同的。

    我跟北京的朋友们一起吃饭,喝东西,他们聊的话题全是微博上的热点。

    回去的时候,有人问我:“你是不是不开心?”

    我说:“不是,人一多我就不爱说话,我是这个样子的。”

    可我知道很多时候我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多月,一事无成,从南边搬到了北边,在十九楼的黄昏里一个人看夕阳。

    我最喜欢的那部电影叫《TheEnglishPatient》,在北方的秋风里,我觉得自己就是北京病人,我的北京梦在春天发芽,经历了夏季的暴晒,大雨冲刷,蒸发之后,死在了静谧的秋天里。

    我想这并不是这座城市的错,有那么多人都在这里生活得好好儿的为什么我不行?

    我问自己,为什么来了这里?

    是为了人吗?是为了感情吗?如果是为了这些,那失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些都充满了太多变数。要想在一座城市持续地生活下去,唯一的理由应该是喜欢。

    可我喜欢吗?

    去大西北之前,我也来过一趟北京,正好赶上去通州运河公园看草莓音乐节,来了好多我喜欢的乐队和歌手。

    第一天晚上回去的公交车上挤得都快窒息了,突然有个男生吼了一嗓子说:“咱们唱歌吧。”

    整辆车上所有的人都唱了,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

    那些陌生的年轻的面孔在夜晚发着光,我第一次为了青春这件事儿热泪盈眶,车厢里的汗味儿都变得亲切起来,在那个激情的夜晚,我头上戴着老虎耳朵,看着窗外,暗自发誓,我一定要来好好儿了解这座城市。

    那个时候,我对北京的憧憬像是一个不断被注入氢气的气球。

    然后在秋天到来的时候,它啪的一声,破了。

    订好机票之后,我给一个大哥打电话,我说:“Hi,我要走啦,你请我吃顿好吃的吧。”

    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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