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小中医是大佬白月光: 1、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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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灼灼,天空中不见一丝云彩。

    空气凝固,大杂院的黄泥地被烤得开裂,一道道的口子蔓延伸长,停在路边几棵垂头丧气的枣树旁。

    宋沅是被落在他眼皮上的一滴树液惊醒的。

    鸦黑纤长的睫毛颤了颤,宋沅睁开眼睛,入目是旋转凌乱的绿叶,树杈的间隙里透出令人眩晕的阳光。

    他下意识揉揉眼睛,抬手的瞬间碰到一个罐子,只听到“扑通”一声,一罐汽水掉落在地,滚动几下停在树的另一边。

    原来他正躺在枣树下的一张藤椅上。

    宋沅有些茫然。

    他明明是在图书馆备战成人高考,几个月在医院和培训机构之间连轴转,实在是太累了,才趴在桌子上休息了一会。

    怎么一睁眼,就来到了这里?

    宋沅低头看了看自己,身穿一件米白色的背心,和一条松垮的深咖色短裤,两条又细又白的腿上被叮了几个蚊子包,脚蹬一双薄荷绿的塑料凉拖。

    这不是他小时候的打扮吗!

    宋沅一惊,从残破的藤椅上跳下来,环顾四周。

    一人高的砖墙,厚涂的白灰已经剥落了许多,上面被顽皮孩童写了许多歪歪斜斜的字,墙角还有一块雕刻着“泰山石敢当”字样的石碑。

    而身旁这棵只有手腕粗的枣树上,不知被谁贴了一张小广告。

    宋沅揭下来一看。

    上面红底黑字大咧咧写着:为欢庆香港回归,龙翔饭店凉菜免费!

    香港回归……难道说,现在是1997年?

    开什么国际玩笑!

    宋沅觉得自己在做梦,可咬紧牙关狠狠拧了拧大腿根,只收获了一阵令他呲牙咧嘴的疼痛。

    这不是梦。

    他真的回到了小时候。

    为了印证这一荒唐的猜想,宋沅努力去够树上的红枣。

    无论怎么踮脚尖,他都无法触碰到那些树杈。

    1997年他才十四岁,从小身体就羸弱,算是个药罐子,这时候自然也比同龄人要矮半头。

    宋沅的心快要跳出来了,如果他真的能重活一次,是不是就意味着后来的一切都不会发生,他还有机会把握住命运!

    “砰——”

    一声重物落地的响,把宋沅从悲喜交织的激动中拉了回来。

    刚才被他碰掉的易拉罐汽水,又滚回他的脚边。

    宋沅这才注意到,树的另一端有个人。

    那是一个肮脏的少年。

    他一头过长的黑发沾染了杂草碎屑,不合身的一套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大大小小的伤痕布满了裸露的手臂和腿,原本高挑的身体此刻蜷缩成一团,双眼紧闭,嘴唇干裂煞白,已经昏了过去。

    更让人不忍直视的是,他的脖子上赫然有一个粗黑的铁环,连接着长长的铁链,链条的另一端被绑在树上,让他无法逃脱。

    任谁见了都要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是绑人,这分明是栓狗!

    可他就被锁在大院门口,来来往往那么多人,竟都跟看不见他似的,从始至终没一个人觉得奇怪。

    宋沅终于想起来,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

    1997年的暑假,他被一瓶汽水诱惑,每天担任“看狗”的职责。

    他小时候性格软弱又卑劣,有人塞给他一罐很难买到的汽水,又挥拳吓他几下,他就哭着什么都答应了。

    每到中午,沈利就会被自己的叔叔揪住头发,一路拖拉到枣树下,脖子被套上专门用来囚禁大型恶犬的锁链。

    宋沅见过沈利反抗,他只觉得胆战心惊。

    沈利的抗争是次次都有,从未消停过,而且他够狠,每次都拿出要命的架势,有一次甚至拿起菜刀,拼命挥向沈存,如果不是沈存躲得快,恐怕就要被砍断喉咙。

    可街坊邻居冲了上来,把他死死按住。

    “孩子,你有啥想不开的也不能杀你亲叔叔啊!”

    “咱这大院里可不能见血!”

    “我就说他是个疯子!自从他来了,没半天安生日子!”

    ……

    而沈存往往会在把沈利绑起来之后,猛踹他十几分钟,直到沈利奄奄一息,没了挣扎的力气。

    “狗娘养的!”沈存还经常丢下这句话,再自顾自地打牌去。

    只剩下遍体鳞伤的沈利,和悄悄赶来的宋沅。

    宋沅以前不敢招惹沈利,但更惧怕沈存。

    他和母亲租住的是沈家的房子,每月要向沈存交八十块钱,虽然没人教过他,但他隐隐约约觉得,他不能得罪沈存。

    可他重活一世,就不同了。

    数年后再见到沈利,是在报纸上、杂志上、城市中心的巨型广告牌上……

    谁也没有想到,沈利将来会成为药业集团ceo,在商界叱咤风云。

    未来的商业巨鳄此时就躺在自己面前,宋沅不可能置之不理。

    拜托,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现在还不抱紧大佬大腿,那才是傻子呢。

    大佬将来在指头缝里露出一点来,都够他一辈子吃香喝辣了!

    更何况据他所知,在不久的以后,沈利的亲生父母就会找上门来,把他接回豪门。

    如果到时候他们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被虐待,宋沅也有参与的份,那他下场会很惨。

    前世宋沅就是落得个被万人唾弃的下场,母亲不得已才带他搬了家,转了学。

    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更是摧垮了宋沅的人生。

    好在现在一切都不晚。

    宋沅凑近了沈利。

    面前少年的面庞是锐利而俊秀的,眉骨凸起,鼻梁高挺,薄唇微抿,一双细长凤眼此刻紧闭着,像是在对抗什么可怕的梦魇。

    现在他年纪尚小,还看不出那股上位者的淡漠和凛然。

    宋沅尝试伸出手,轻轻拍了拍沈利的侧脸。

    后者毫无反应。

    宋沅又去探他的鼻息,还好是有的,他松了口气。

    难道是缺水缺糖,低血糖了?

    宋沅灵机一动,把那罐在地上滚来滚去的汽水捡回来,利落地打开,撇去那些奔腾的泡沫,准备给沈利喝。

    宋沅咽了咽口水,天太热了,他也好渴。

    但还是大佬最重要。

    宋沅小心翼翼地把沈利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感受到下巴甚至能蹭到沈利的头发,他内心有些微妙。

    大佬大佬,苟富贵,莫相忘!

    捏开沈利干裂的嘴唇,把汽水小心翼翼灌入,昏迷的少年下意识将那些兑满香精的液体咽下,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了一些。

    宋沅把汽水罐放下,又想帮沈利解开锁链。

    给前世的宋沅一百个胆子,他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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