潦草情书: 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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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总,第一次靠近您时,您身上淡淡的雪松混着阳光的味道让我瞬间腿软。您身上温暖干燥的气息,像刚被晒过的羊毛毯,让我忍不住想埋进您的颈窝深呼吸。

    后来我偷偷把您的外套藏进衣柜,每天晚上都要抱着才能睡着。您打完球时微微汗湿的t恤闻起来像海风一样清爽,连您用过的纸巾都带着淡淡的雪松香(我是不是没救了?)

    您是我戒不掉的氧气,每一口都要带着你的味道才够甜。」

    ——来自战战兢兢·胆小的书儿。

    *

    烧烤摊,烟火气缭绕。

    下班后,言书和路墨挤在一张小塑料桌前,面前堆满了烤串、啤酒和毛豆。

    路墨从言书手中接过第三封情书,刚看了两行,眼睛瞪得溜圆,再配合反胃的表情,一言难尽地开口:“言言,你这写得也太……”

    “太什么?”

    “太离谱了吧!”路墨指着其中一段,“您打完球时微微汗湿的t恤闻起来像海风一样清爽?你什么时候拿过他的t恤了?”

    言书摆摆手,一脸理所当然:“艺术加工嘛,我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学生时代就暗恋他的人。”

    路墨嘴角抽搐:“可我老板是在国外读的书。”

    “嘿,这不巧了。”言书胡说八道,“我也是。”

    “……”

    路墨又往下看了一段,表情更加错综复杂:“还有这个,''您身上淡淡的雪松混着阳光的味道''……言言,我老板从来不用雪松味的香水。”

    言书挠了挠头发,这下触及她的知识盲区了,她思索片刻:“那我改成体香?”

    改完后,她自己都忍不住抖了抖:“完了,更像个变态了,我感觉我在性.骚扰你老板。”

    路墨幽幽道:“那不正好?”

    一想到秦砚奚看到情书的内容,她乳腺都畅通了,神清气爽,精神百倍。

    路墨本以为言书是个幸运儿,误打误撞踩到了秦砚奚的喜好中,结果没想到,江望知私下告诉她,情书是他塞进秦砚奚的口袋的,秦砚奚不仅不喜欢,反而很嫌弃,这让她白高兴一场。

    但换个角度一想,只要能让秦砚奚不快,什么做法都行。

    解决完信的事,言书咬了一口滋滋冒油的羊肉串,油脂顺着嘴角滑下,她用纸巾擦了擦,叹了口气。

    “我今天又看了一整天的霸总小说,”言书灌了一口冰啤酒,“小墨,你知道最离谱的是什么吗?男主把女主按在电梯里亲,亲着亲着突然说‘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哈!这是什么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台词?”

    路墨正啃着一串烤鸡翅,闻言差点笑喷:“这算什么?我前几天看的那本才叫绝,男主为了证明自己爱女主,直接收购了一家医院,就因为女主随口说了句''医院的消毒水味好难闻''。”

    言书摇头:“哎。”

    “那你现在对霸总还有滤镜吗?”路墨眨眨眼,坏笑着问。

    如果她没记错,大一刚开学那会儿,言书还许愿能和霸总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言书用竹签戳了戳盘里的烤茄子,蒜蓉和辣椒的香气扑鼻而来。

    她思考了一会儿,才说:“滤镜是没了,但……”

    路墨歪头:“但什么?”

    “但这不影响我想谈恋爱啊!”言书笑起来,漆黑的眼睛在夜市昏黄的灯光下亮晶晶的,像两颗闪烁的星星,“谁不想要个又帅又多金的男朋友?”

    路墨眼睛冒光,让言书成为她嫂子的想法又开始蠢蠢欲动,她问:“那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个特别帅的霸总喜欢你,你会答应吗?”

    言书咬了一口烤得焦香的五花肉,她不甚在意地问:“多帅?”

    “就……”路墨回忆自家哥哥的长相,“巨帅!帅得要命!”

    言书:“……也得看性格。”

    路墨:“性格有点冷漠,稍微不近人情,可能还有些古板。”

    言书侧眸:“怎么听着像你的老板?”

    路墨干笑两声,“当然不是,我老板丑的一批。”越说越没底气,她又补充道:“反正很冷漠。”

    “谈恋爱又不是看雕塑。”言书曲解了路墨的意思,以为霸总患有隐疾,那方面冷漠,“要亲要抱要睡的好吗?要是那方面不行,我找他干嘛?不要。”

    路墨:“……”

    她默默把“我哥其实很行”这句话咽了回去。

    因为她也不知道她哥行不行,他哥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她都没法求证。

    烤架上的炭火噼啪作响,老板又送来一盘刚烤好的韭菜和馒头片。

    “不过话说回来。”言书边吃边说,“这种极品霸总怎么可能看上我?我一没家世二没背景,就一普通大学生。”

    路墨张了张嘴,又闭上,她心里有点愧疚,她和言书认识三年,她从来没有详细告诉过言书她的家庭背景,言书甚至都不知道她有一个哥哥,更不知道她哥哥就是秦砚奚。

    “言言。”路墨想了想,掏出手机,“要不,我给你介绍对象吧!你不是一直想谈恋爱吗?”

    “啊?”言书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路墨搂住肩膀。

    手机镜头里,两个姑娘脸颊微红,对着镜头比耶,背景是烟雾缭绕的烧烤摊,烟火气十足。

    拍完照,路墨神秘兮兮地说:“我一定给你找一个大帅哥。”

    言书不以为意,她的x癖很多很复杂,光从外貌来说就数不胜数,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她笑了下,故意难为路墨,一鼓作气说道:“行啊,我的要求可高了,身高190,声音低沉磁性,八块腹肌,公狗腰,人鱼线,不能是牛蛙,双眼皮,高鼻梁,微笑唇,皮肤白,气质要好,智商要高,身价过亿,嗯,最好喉结上有一颗小痣。”

    说来也巧,所有条件秦砚奚正好满足。

    若不是确定言书从未见过秦砚奚,路墨几乎要怀疑她照着自家哥哥模样在提要求。

    “言言,你要不要这么直接!而且一米九,能干死你!”

    言书顿了顿,俏皮眨眨眼:“最重要的是,器大活好,高低得来个二十厘米,婴儿手臂粗细吧。”

    路墨再一次被呛到,捂着嘴咳嗽两声,“言言,你是一本小说都没白看啊。”

    关于长度粗细这两点,路墨是真的没办法确认。但如果按照小说中以喉结、鼻子作为评判的依据,秦砚奚应该很卓越,言言一胎怀十个不是问题。

    有点夸张了。

    “这有什么。”言书满不在乎地又开一瓶啤酒,溢出来的泡沫沾湿了她的手指,“成年人谈恋爱,不就图个身心愉悦吗?要是不行,我买个□□不香吗?”

    路墨“呵呵”两声,斜眼睨她:“打嘴炮吧。”

    言书坚定道:“单身久了,其实也挺想谈一段入室抢劫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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