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哥谭吃瓜日记: 22、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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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

    生活中的快乐减少?

    所以说达米安,你生活中的快乐是指用武士刀把罪犯剁成两半撞进石油桶里吗?还是说把他们切碎以后砌到墙里?或者是用锯子把他们的脑袋弄下来?

    啊,不对,最后一个搞错了,那个是杰森曾经干过的事情。

    216.

    不过在后面的几天里,我因为答应了康纳成为他夏季舞会的舞伴这个请求,所以不得不在韦恩庄园里重新练习舞步,而阿福则很贴心地暂时做了我的舞伴。

    “蕾娜小姐,恕我直言,您根本就不需要练习,您跳舞的熟练程度根本不输给任何一位专业的舞者。”

    一边说着,阿福一边给我递上一条毛巾。

    “谢谢阿福。”

    从他手里接过毛巾,我擦了擦额头的汗。

    “不过,蕾娜小姐介意我询问一下您的舞伴吗?”

    优雅地重新从我的手里拿过毛巾,阿福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

    “是康纳哦!”

    “噢,原来如此,祝您玩的开心,蕾娜小姐。”

    在听到我说出康纳的名字后,阿福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但很快他就恢复了平时波澜不惊的样子,微微向前弯腰,他特别绅士地说道。

    217.

    “所以,康纳你为什么脸上带着一块淤青?”

    很快到了舞会那天,我却看到穿着一身非常贴身西装的康纳脸上有一些淡淡的伤痕,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不是刀枪不入的氪星人吗?难道是有比氪星人更厉害的外星物种入侵了?

    “嘶,不知道咋的,最近你们蝙蝠家各个来找我切磋,还各个都带着氪石来。”

    康纳表示,就昨天一天时间里,他感觉像是捅了蝙蝠窝,既有直接和他切磋的迪克和提姆,也有躲在暗处忽然冒出来的杰森和达米安,当然最离谱的是连布鲁斯都来了,康纳表示,自己还能来舞会,全靠体内50%的氪星人血统了。

    “还有氪石不是很稀有吗?但为什么感觉对于你们蝙蝠家的来说就像是玉米地里的玉米棒子啊?人人都能掏出一大块。”

    啊这,确实,氪石对于普通人来说真的算是天价的东西了,但对于布鲁斯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

    我没敢和康纳说,布鲁斯囤的氪石都已经装满整整一个保险箱了。

    218.

    随着夏天的到来,很快达米安的暑假就来了,计划着今年我们可以去的地方,我们在到底是去爬山享受野营还是去沙滩享受大海起了分歧。

    “海边!”

    迪克率先举手,他表示夏天就是要去游泳和冲浪的。

    “野营!”

    杰森和提姆一起举起了手,他们两个则是一个想在帐篷里看书,一个想在小木屋里补觉。

    “诶!明明海边那么好玩!是吧,小d。”

    迪克不能理解夏天不去海边玩这件事情,他拖长了语调,并且看向一旁的达米安,他试图从达米安那里寻求认同。

    “tt,海边。”

    当然,我觉得达米安可能并不想去海边,只不过他不想让提姆如愿罢了。

    所以现在2:2了,他们四个人的目光立马都集中到了我的身上,被盯到有些头皮发麻,我其实也在犹豫,毕竟如果是海滩的话,阳光太晒会让我犯困难受,但是海滩也有海滩的好处,那就是可以近距离观看眼前这几位的肉/体了。

    恍惚间,我似乎看见了迪克的翘臀,杰森的胸肌,提姆的腹肌在向我招手,但是那刺眼的阳光又不断阻挡着我。

    emmmmm,我觉得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狰狞。

    219.

    所以说,小孩子才做选择,我身为活了那么久的恶魔,难道不能全部都要吗?

    220.

    不过后来,布鲁斯倒真的满足了我的这个想法,因为他有一坐岛,对,没听错,一座岛,而且岛上也有相应的设施,我们可以在沙滩上玩也可以在岛上爬山。

    今天又是感慨布鲁斯的财力的一天,所以到底怎么会这么有钱呢?

    提姆:看看我的黑眼圈你就知道了。

    221.

    虽然去的私人飞机和行程安排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我们还是有些担心在我们离开的这三天里,哥谭的情况会不会不受控制。

    “应该没事的,毕竟现在小丑掀不起风浪了,而且就算有事情,我瞬移也是很快的。”

    怀里抱着一个靠垫,我窝在杰森的身边微微举起一只手说道。

    “但总觉得假期被破坏很扫兴啊。”

    “赞同。”

    提姆点头同意迪克的话,他不想在放假期间还要被拉到哥谭加班。

    “那得想个办法。”

    杰森提议道。

    222.

    于是他们便合计了一下接下来的几天夜巡该怎么办。

    接下来的两天里,阿卡姆监狱和哥谭警察局都特别的忙碌,被抓的那些人从毒/犯到小偷全部都有,弄得戈登还以为是不是蝙蝠侠正在年末冲业绩。

    据其中一个小喽啰叙述,那天晚上他本来是想要从天台放绳索下午偷东西的,结果在天台被夜翼从背后敲晕然后在小巷子醒来了,在他以为今天是不是运气好的时候,他又看到了带着铁棍的红罗宾,在被一棍子敲折了一条手臂后,他奋力地从小巷子里逃了出来,在路上狂奔的时候,他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罗宾挡住了,看着罗宾亮到反光的刀刃,他觉得自己的可能要完蛋。

    在差点被抹脖子后,他决定先去黑医那边包扎一下,在包扎好之后,他试图想去抢个钱包来回血,紧接着他就看到了腿上绑枪的红头罩。

    ...........

    那个小喽啰最后是哭着求蝙蝠侠带他去哥谭警察局的,并且表示,这一辈子都想待在阿卡姆。

    在这种高强度的打击犯罪下,哥谭最近的几个晚上都非常的安静。

    但我关注的重点是,那个家伙居然还活着?

    这也太抗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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