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真绝色: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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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尽染的衣摆,像爬树一样往上哼哧哼哧的爬,直到攀上斗篷的帽衫,双臂一松,滑到兜帽里,躺平。

    很快有家丁过来说,为了李公子身体着想,已经收拾好了厢房给林尽染住下,直到李公子康复了才能离开。

    林尽染无意间深入敌后,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方圆负责护卫林尽染的安全,王正则以“我家主子想吃馄饨”为借口,出府宅去传递消息了。

    因为夜里实在太凉,林尽染打算问人要个火盆。

    整个府邸就四个家丁,九堂主没影了,不知跑哪儿去风花雪月了。林尽染光找人就费了不少时间,路过垂花门的时候,偶遇一个坐轮椅的年轻男子。

    “你是谁?”对方目光阴沉,语气如刀,仿佛欠他多少钱似的。

    林尽染:“郎中。”

    这门职业也不知怎么触到了对方霉头,那人额头青筋暴跳:“都是废物!”

    吼完就以魔息推动轮椅,走了。

    莫名其妙。

    林尽染往后院走,在荷塘中央有个望月亭,亭子里坐着个人。

    “劳驾,请问府中的家丁……”林尽染定睛一看,心中疑云丛生,因为这人也是坐轮椅的。

    只是比起前头那个,这边这个态度相当温和,还朝林尽染微微一笑:“你是新来的?”

    林尽染用短暂的时间充分的分析。

    对于一个人来说,双腿残废不能行走无疑是痛苦的,可医修无数却未能根治,难免心生怨怼,也难怪那人一听“郎中”二字就冒火。

    林尽染吸取教训,就坡下驴的点点头。

    这人目光下移,提出了个奇怪的要求:“把你前襟撩起来。”

    “干嘛?”

    “快。”

    林尽染照做了。

    这人瞳孔明显一缩:“绝色啊!”

    “虽然裤子没脱,但我能想象出来你的这双腿有多美。”

    “小兄弟,是福还是祸呢!”

    林尽染双臂抱胸:“我最讨厌打哑谜,要么全说了,要么闭嘴。”

    这人从善如流的闭嘴了。

    林尽染也懒得搭理他,不管是他还是刚才那个人,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腿。

    修长笔直。

    因为做轮椅的缘故更能清楚的呈现在眼前,真的很美。

    林尽染莫名生出一阵恶寒。

    回房的路上,突然听见有人叫他:“周半仙儿。”

    林尽染转头,那个九堂主走路没声,如鬼似魅的飘了过来,清华月光映在霜白的长发上,更添几分凄厉。

    “我家李公子如何了?”

    林尽染说:“百年古方,药到病除。”

    “本堂果然没有找错人。”阿九走远两步,又蓦地转身回来,单纯无害的眼神在林尽染腰部以下看了看,明显一怔。

    “哟!”阿九那双眼睛锃亮,一副捡到活宝的欣喜若狂,“快,把裤子脱了!”

    “……”林尽染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敢对他说出这种虎狼之词!

    阿九莞尔一笑,步步逼近,直到把林尽染困在墙角:“你不脱也无妨,反正就是你了,你逃不掉。”

    林尽染:“你看清我的脸,如此平平无奇,你也有兴趣?”

    “我爱的不是脸,是腿。”阿九邪邪笑道,“我这一生阅腿无数,哪怕隔着裤子,我也能描绘出你腿部的线条,肌肉,那完美的轮廓是我此生见过的极品!”

    “宝宝,你跟了我,就不必再走南闯北的四处行医,朝不保夕,风餐露宿。”

    林尽染强忍住把他阉了的冲动,虚与委蛇道:“堂主堂主,交/配啊不是,双修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所以,所以咱们得选个良辰吉日。”

    “不用。”阿九态度强硬且饥渴,“我现在就要!”

    “宝宝,我会好好疼你的,乖哦~”

    林尽染忍无可忍,正要动用魂力,冷不防背后涌出一道剑气,直奔阿九的咽喉!

    尽管阿九反应极快,但距离太近了,那道剑气贴着他侧颈而过,留下触目惊心的一道血痕。

    阿九:“剑修?”

    林尽染猝不及防,只见自己左肩上多了张纸人,纸人扭过小脑袋仿佛跟他对视,下一秒就飞了出去,迎面对上阿九遮云蔽日的魔息!

    第39章 百日红

    一道耀目的华光过后, 纸片人四分五裂!

    强烈的真元和魔息冲撞,搅的林尽染内府隐隐作痛,他没有真元护体, 这样的冲击实在吃不消,脸色逐渐发白。

    阿九掸了掸袖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笑道:“宝宝, 你还是从了我吧!”

    “你有散修做护卫也没用。”阿九好心提示, “实力悬殊啊,在乐游州, 你就别抱不切实际的反抗心思了。”

    这人出现的第一面,阿九就探了他的内府,并无丝毫真元, 就一凡夫俗子。

    实话说阿九还是有点遗憾的。

    凡夫俗子太弱, 大概率经不起他的折腾。

    “诶, 能坚持多久算多久吧!”阿九满眼可惜, 从袖袍里取出一条通体血红的蛇。

    蛇只有手指粗细,个头很长, 可以在手腕上缠七八圈。

    林尽染:“百日红?”

    阿九微微一愣,欣喜道:“郎中好见识!”

    “此灵蛇生长在十万里蛮荒之地, 只能活三个月,故名百日红。这条百日红是我见过最纯正的一条,我使出浑身解数让它活了三年, 叫声‘百日红之王’也不为过。”

    “你别看它长得小巧玲珑, 那对利齿可有剧毒,但不致命。只需一口, 你全身经络就麻痹了, 无论待会儿我怎么对待你, 你都不会疼,我也算是个怜香惜玉的好人了。”

    阿九自满的点点头:“完事之后呢,我就折断你的脊椎,让你下半身瘫痪,终身坐轮椅。”

    林尽染又是一阵恶寒:“为何,你不是喜欢美腿吗?失去行走能力的腿,你不觉得失去了美感?”

    “才不会呢!”阿九认真道,“地上多脏啊,会污染双腿的!我喜欢的腿,首先要脚不沾地,明白?”

    明白个屁啊!

    林尽染忍不住跟他较真:“长久不行走,肌肉萎缩,皮包着骨头像两根棍子,哪来的什么美感!”

    “我说美就是美,你个小兔崽子懂什么?”阿九有点怒了,但很快就笑了,“你不理解也无妨,因为你没亲身体会过。”

    “来吧!”阿九骤然出招。

    方圆闻声找了过来,二话不说立即出剑。

    整个过程他避免用离镜的功法,免得暴露身份。

    这年头,不少仙道散修来魔界做生意,在金钱面前,“仙魔不两立”的法条显得脆弱不堪。

    修士斗法,周遭气流忽快忽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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