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老怀表文学www.laohuaibiao.com提供的《七月蝴蝶》 2、旧相识(第1/2页)
庄晓并没有回到座位上,反正这种饭局,多她一个少她一人也不会影响大局。
出了包厢,她在酒店大堂的休息区落座,要了一杯卡布奇诺,刚拿出手机,就看见何芳莲发来微信问她,什么时候打钱过去,他们准备周五就去售楼中心签合同了。
庄晓回了句,晚上在外面应酬没时间去银行转账,明天中午给她转过去。
消息发出去后,何芳莲只回了一个好。
丝毫不关心已经晚上八点了,她还在外面应酬。
庄晓已经习以为常了。她端起卡布奇诺抿了一口,又收到了盛婉发来的消息。
盛婉:[你去哪了?]
庄晓:[在大厅休息区。怎么了?]
盛婉:[没怎么,结束了。]
庄晓:[我等你下楼,送你回去。]
盛婉:[不用了,我老公刚好就在附近办事,我已经打电话让他过来接我了。你也快回去吧,今天辛苦了,早点休息。]
庄晓回了个ok的手势。秉着虽然是免费的但也不能浪费的原则,她将剩下的半杯卡布奇诺一口气喝完,刚起身,一个峻峭的身影就遮挡住了灯光,让她置身于一方阴影中。
她慌了几秒,下意识地往后退,小腿抵在了座椅上,膝盖一弯,又重新坐了下去。
仰起头,透过那双似幽潭般的眼眸,庄晓看清了自己慌乱无措的模样。
旁边的窗户正开着,三月微凉的晚风卷了进来,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也吹乱了她的心。
林仲七将脱下的外套搭在臂弯处,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衬衫,神色是纵情声色犬马后的慵懒。明明是从庸俗世故之地出来,却像是济慈笔下的夜莺,未受俗气半点沾染。
他还是变了,那身顽劣已经荡然无存了。
“什么时候学会喝咖啡的?”林仲七瞥见了桌上的卡布奇诺,杯沿上还沾着泡沫。
还记得高中时,他们在星巴克,林仲七说那种冲泡的咖啡都算不上真正的咖啡,他让庄晓尝了一口美式。庄晓立刻吐了出来,摇着头说这比她奶奶的中药还苦,外国人怎么都那么奇怪,既喜欢吃齁甜的又喜欢喝苦的。
回过神,庄晓双手撑着座椅站起来,与他拉开一段距离,很拘谨地回答:“工作需要,就学会喝了。”
“还是少喝吧。”
他在关心自己吗?
“你都当上经理了,也用不着喝咖啡,又不用你加班。”
语气有些戏谑,完全不是关心的意思。
庄晓勾唇假笑,为那一瞬的自作多情蒙羞一秒,微眯着眼睛,一脸你是老总你说啥都对的表情。
“林仲七,你怎么不等我,就先出来了。”
绵软的女声从后方传来,带着一点撒娇的韵味,比她念台词的声音还好听。
庄晓清楚,是柯眠来了。
她识趣地先行一步,遇见柯眠时,面带微笑礼貌地向她点头问好。擦肩一过,她的嘴角就立马耷拉了下来,鬼使神差地想要回头看看。
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有点骨气可以吗?
她还是没骨气,在进旋转门的前一秒,回望了休息区的两人。
灯光昏暗,为他们般配的背影蒙上了一层暧昧的阴影。
庄晓不自觉地苦笑了一下,将复杂的情绪揉碎后深深压在心底,双手插兜,一副谁都不爱的模样,径直出了大门。
她去停车场开车。车是去年买的。她买的公寓在四环,公司在二环,每天通勤的时间都赶得上从她老家的镇上到宜城城区的时间了。
之前本来每天是挤地铁上班的,结果有一次在地铁上遇见个喝豆汁的大妈,她好心提醒了一句,就被骂坐个地铁还真把自己当大小姐了,有本事开车啊,没本事就只能受着。
此话一出,其他几位乘客立马路见不平一声吼,跟大妈对峙起来。
这倒真把她给激着了。当天下班,她就去4s店全款买下一辆三十多万的suv。积灰多年的驾照终于重见光明了。
那是第一次,她在京北一次性花了那么多钱。
汽车刚从停车场开出来,她正准备上主干道,却一眼看见酒店门口站着的两个人。
林仲七似乎是阴沉着脸,独自坐上了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柯眠刚想伸手去拉开车门,汽车就立刻发动,毫不留情地驶离酒店,将她丢在原地。
外面的风很大,树枝都被摇得快要晕过去了。柯眠身上的连衣裙不足以抵寒,精心打理过的秀发都被吹得有些散了,一副无助又可怜的模样。
那大傻子真就是放浪形骸,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吗?
庄晓将车停在路边,脱下大衣走来过去,披在了柯眠的身上,将被冷得哆哆嗦嗦的婀娜身姿裹进了温暖里。
“柯小姐。”
柯眠转过身头,眨了眨清透的桃花眼,卷翘的眼睫上挂上了一层水珠。
她其实是被经纪人送过来的,只是恰巧遇见了一起到的林仲七而已。导演组和投资方却以为她是林仲七特意带来的,也理所应当地认为她会跟着林仲七去,所以没人会太在意她是怎样离开的。她今天也叮嘱了自己的经纪人,不用来接她。
然而,林仲七就像堵密不透风的墙,没给她任何机会,就算她想凿开点缝隙,当着那么多人面搭上了他的臂弯,他也是冷冰冰地拨开了那双被誉为娱乐圈手模的玉手,饭局结束后还不留情面地拉上车门走人,根本没想着带她一起。
这些事柯眠当然不会跟庄晓讲。
她抽抽搭搭地坐在后座,楚楚可怜的模样惹人怜爱。
通过车前镜,庄晓都看在眼里。
小情侣吵架正常嘛。她以前就跟林仲七吵过,不过他们俩不是情侣。
以前不是,以后也不会是。
心中升腾起一种异样的情绪,竟让她压抑得难受。许是因为车内太过于安静,她伸手打开了广播。
好巧不巧,今天的话题是,致青春——高中时期印象最深刻的事。
食堂,西红柿汤,鞋子,一万块。
这些词语立刻在庄晓脑子里连成串,组成一组让她永远忘不掉的画面。
她毫不犹豫地调换了频道。
柯眠突然开口问:“庄经理,你和林仲七是旧相识吗?”
庄晓微怔了几秒,握住方向盘的手紧了紧,随即很自然地回答:“高中校友而已,他在我们那一届挺出名的。”
“是吗?那好巧啊。”柯眠的话里有点其他的韵味,她不是看不出,林仲七对庄晓有一种与对待旁人不同的感觉。
庄晓向来很会察言观色,她极力撇清自己和林仲七之间的关系:“是挺巧。当时他在我们那个小城市念书,不过后来就去了国外,也没听说过他的消息了。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国的,现在居然还能遇上,挺巧的。”
逻辑清晰,滴水不漏。看见柯眠的表情缓和了几分,庄晓真佩服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你现在阅读的是
【老怀表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