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未来见过你: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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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还相互加油打气,可到了后面,两人已经饿得都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水依旧下去的很慢很慢。

    滕坤躺在地上看着虚空,一旁的老七沙哑地说:“哥,我饿。”

    谁不饿呢,滕坤做梦都在吃东西。

    他安慰:“再等等。”

    “我想吃肉。”老七轻声说。

    滕坤闭上了眼睛,在梦里,他回到了自己在北方的家。

    自己的媳妇正在给他做红烧肉,锅里咕嘟咕嘟地炖着,香飘四野,连自己那性格古怪的儿子仲云也变得乖巧懂事,从锅里给他盛出来一碗端给他:“爸,吃肉。”

    他笑着接过来,却忽的手一抖没拿住,整个碗都撒了,滚烫的红烧肉撒到他的小腿上,痛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好疼!

    好疼!!

    他猛地睁开了眼睛从梦中惊醒,就听到他这辈子听到过的最惊悚的一句话——

    “哥,”小七趴在他的腿边吸着口水,疯癫地用刀子切着他的小腿,“我太饿了,让我吃口肉。”

    刀尖已经刺入肌肉,正在拼命往下割,疼痛炸裂开来。

    滕坤用尽全身的力气将他一把推开,然而小七已经饿疯了,就像是饿狼一样扑了过来:“哥我要吃肉!你让我吃一口!就一口!”

    “滚开!!滚开!!!”

    那是他最爱的小七,他当弟弟一样看的小七!!

    “可是我饿啊!”小七一刀刺向他胸口。

    滕坤崩溃了,他疯了一样地打掉小七的刀,死死掐住了他的脖子,把他压在了地上,黑暗中他能听到小七喉咙里发出的嘶嘶声,还有他拼命蹬地的声响。

    泪水疯狂飚出,滕坤爆发出撕心裂肺的痛苦嘶吼,却没有松手,直到不知道多久后,那些声音彻底消失,黑暗中重新寂静无声。

    几天后,水退了。

    滕坤踉跄着从山洞中走了出来。

    他看起来瘦了很多,但体力还不错,洞口明媚的阳光让他睁不开眼睛,他挡住脸许久才放下握刀的手臂。

    沾满鲜血的刀子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刀刃早已卷得不成样子。

    滕坤弯下腰,捧起洞口的低洼处水坑里的水,洗干净嘴角,然后一步一步,向着山下走去。

    第108章 弟弟

    一席话说完,满桌都陷入了寂静。

    所有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老李的儿子和儿媳显然也是第一次听说这段往事,儿媳实在承受不住,捂着嘴借口刷碗先离开了,老李儿子也跟着去了,桌边只剩下三人。

    奚斐然下意识看向滕时。

    滕时的容颜似乎比平时白皙的脸色还要更白一些,但是眼神却是沉静的,他坐在那里,淡然而坚韧,与破烂颓丧的小屋和阴森的过往之间仿佛又一层无形的隔绝,没有什么能影响到他。

    我在想什么,奚斐然想,他忽的有些哭笑不得,他竟然在担心滕时承受不了这样的家族故事。

    滕时是他见过的最强大的灵魂。

    在最危急最困难的情况下,在大家都惊慌失措的时候,他都不会有半点动摇,他是所有人在绝望之际最后求助的人,因为他足够强大。

    这些年来TR公司推出飞车后简直以坐火箭的速度疯狂发展,市面上几乎从未见过有哪个公司能有这样的野性和足够匹配的行动力,而这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当然更是不少,来自对手的、市场的、政-府的……滕时全部一一化解,奚斐然从没有见过他的情绪出现过问题。

    我真是关心则乱了,奚斐然的眼神柔和下来。

    这些年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滕时的依赖已经变成了保护欲,曾经的他需要滕时庇佑,但现在他越来越下意识的想要保护滕时。

    只可惜滕时不需要他保护。

    奚斐然说不出自己是什么心情,一种想要尽快成长的强烈冲动再一次躁动起来,烧得他五脏俱灼。

    滕时察觉到他的目光,回过头来。

    奚斐然忽然有种想要抓住他的手握住的冲动,生生克制住了,千头万绪压制下去,末了只是对滕时笑了一下。

    滕时不明就里,于是也淡淡一笑。

    “在那之后呢,”滕时从口袋里拿出滕仲云儿时的那张照片,按在桌面上轻轻点了点,“我们还想知道关于他的事情。”

    老李的眼神出现了一瞬间的躲闪,其中掺杂着厌恶,深处藏着某种难以言说的恐惧。

    “这个孩子,是个恶魔。”老李艰难地说,“比他父亲更可怕。”

    滕时和奚斐然对视一眼,当初他们在村子门口一拿出这张照片,周围的村民们立刻避而不及,连敲诈要钱都顾不上了。

    有什么能比吃人更可怕?

    奚斐然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沓钞票,放到了桌上推到老李面前。

    老李叹了口气,终于还是把钱收下:“那次滕坤喝多了口吐真言之后,我就不太敢接近他了,他根本不记得说过什么,每天还叫我给他送饭,我一般都是放下就走。”

    “滕坤的身体逐渐恢复,但是因为心里藏着事,总有些神经兮兮的,还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有的时候他会坐在他家的屋顶上,远远地看着他兄弟们出事的那片山,一看就是一整天。”

    “就这样又过了几个月,有一天我去敲门送饭的时候,忽然发现他不在了。”

    老李看向滕时和奚斐然:“他走了。院子里干干净净,之前他那六个兄弟留下的东西也都不见了,不知道是被他处掉了还是带走了。”

    “村子里的人都猜他再也不会回来了,但是我却不这么想,我总觉得他有一部分灵魂留在了那山里,吃人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一辈子都不得安生,回不去,也放不下。”

    “事实证明我猜的没错,大概半年后他忽然又出现在村口,这次回来还带着家里人。”

    老李抽了一口旱烟,回忆着:“他媳妇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眼睛很亮,和我们山里人不一样,他跟他媳妇说‘这就是我之前一直跟你说的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这里四季如春,比北方强多了,咱们以后就住在这了’,他媳妇看起来不太情愿,估计是被他强行劝过来的,她手里还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

    老李用手远远地指了指桌上的照片:“就是他。说实话,那叫仲云的孩子长得模样端正,起初大家都觉得挺可爱的,谁能想到之后……哎!”

    滕时看向奚斐然,对上了,滕仲云就是六岁时跟随母亲从北方迁到了南方。

    老李继续:“之前滕坤住的那个院子因为村里动土,拆得七零八落的没法住了,滕坤就换了个地方,租了我家旁边的那套带院子的房。我真是后悔死了当初给他提了这个建议,我打心眼里觉得他不正常,不想和他再有接触,但是也没办法,他们一家四口就这么在我家隔壁住了下来。”

    滕时的眉头忽的一皱:“等等?一家四口?”

    奚斐然:“不是三口吗,还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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