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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怀表文学www.laohuaibiao.com提供的《支配契约[无限流]》 15、无限回廊(第1/2页)
确认不再有危险后,凌宇业走向袖珍美少年版的周青豫,忍住想用双手把他抱起来的冲动问:“你刚才……做了什么?”
少年周青豫仰头看着“巨大”的凌宇业,用他并不稚嫩,反倒有些撩人的少年嗓音,面无表情地回应了这么五个字:“我把它吃了。”
凌宇业突然想起,周青豫曾说过,他不吃人类的食物,他的食物是生物的某种欲念。
邪念……当然也是欲念的一种。
搞了半天,主神放这个“巡逻者”出来,是给周青豫加餐用的?
虽然亲眼目睹了黑色蠕虫吞噬邪念化物的画面后,凌宇业对周青豫的真身有了一定的猜测。
他真的很怕虫子,主要是虫子很小,可能一不留神就会钻到不该钻的地方去。
但如果是周青豫,凌宇业觉得可以接受。
因为,无论周青豫是什么,他都是他的,在支配契约的束缚下,非但不会伤害他,还会用生命保护他。
而且袖珍美少年版的周青豫,真的是——太可爱了!
“我可以把你抱起来吗?”凌宇业最终还是没忍住,试探着问了这么一句话,并迅速找到了合适的借口,“一直低着头说话有点累。”
周青豫歪着头思索了片刻:“可以。”
他现在身高不到凌宇业的膝盖,大概只有半米,穿着一件非常简洁的白衬衫和一条黑色长裤,甚至还有一双迷你的小鞋子,鞋子也是黑色的。
虽然衣服跟周青豫原本穿的那身不太一样,但他的脖子上赫然戴着一条让凌宇业万分眼熟的choker。
黑色的,丝绸质感的贴颈项链,中间带一个暗红色血滴状吊坠,是支配契约的一部分。
就是因为这条项链,凌宇业确定了周青豫的身份。
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凌宇业知道,有些问题他不问,周青豫不会主动说。
所以,把周青豫像个bjd娃娃那样抱起来后,他开口询问:“你不是在18层吗?”
美少年版的周青豫眨了下眼睛,长长的眼睫就像两把小刷子,给人一种不太真实的精致感。
他全身放松地窝在凌宇业怀里,伸手轻触凌宇业的左手:“为了以防万一,我把自己的一部分身体留在了你这里,原本这部分身体不足以化形,但在进过食后,力量变强了,可以进行一定的增殖,但也只能增殖到这个程度。”
一部分身体……
作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类,凌宇业无法想象这是怎么操作的,但他大概可以理解,周青豫现在应该是有“两个身体”,或者说,身体被分成了两部分。
多的一部分在18层,少的一部分在19层。
那么意识呢?
想到就问:“你是同时控制着两部分身体的行动吗?”
“不,这部分身体离开本体太远,我并不能控制本体的想法和行动。”少年周青豫回答,“不过感官是互通的,在刚才的战斗中,我损失了一部分身体,本体肯定感觉到了。”
意识……不互通?
那……
凌宇业不由想到了很多科幻作品里克隆人杀死本体的剧情。
他不由担忧地问了句:“你不会想杀死本体取而代之吗?”
周青豫:“……”
大概是他问的这个问题太奇怪,周青豫沉默了好久才回答,只有两个字:“不会。”
凌宇业还是有点不放心:“你不会想脱离本体,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吗?”
周青豫又沉默了许久,然后无奈地叹了口气,意识到自己和“人类”真的很不一样。
“是我没说清楚,其实我口中的‘本体’,是‘比较多的那部分身体’的意思,但那部分身体再多,也只是部分身体,分裂的身体整合之后,分裂的意识也会整合,分裂状态下的我,你可以认为每一个我都是本体,每一个我受伤,所有的我都有感觉,毕竟都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凌宇业想象了一下自己全身上下每个细胞都有大脑,大脑互相连通,可以一起思考,分裂之后可以独立思考,但一根手指被单独分裂出去后,肯定会希望回归本体,因为它的力量太弱小了……啊啊啊还是好难想象!
没准儿那根手指就是想一个“人”去远航呢!
周青豫才不会告诉凌宇业,在重新完成整合,觉醒“周青豫”这个意识之前,他确实就是一群有着各自不同想法的蠕虫。
有的他想振作,有的他想躺平,意识无法整合,身体也就无法凝聚。
如果一直维持在那个状态,那么,他早晚有一天会彻底放弃整合,任由自己就这么以一群蠕虫的形态生存下去,无处不在,却又无处存在。
但是,那道红光里残留着祂的力量。
祂不希望自己就这样崩溃。
周青豫抬头凝视凌宇业,第无数次在心里问自己,他是祂么?
但其实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了。
无论如何,他都是他现在存在于此的唯一意义。
“这位……不介绍一下吗?”金施晨在一旁偷听两人的对话偷听了好久,觉得信息量有点大,把他的大脑撑得有点消化不良。
这个手办一样的美少年叫周青豫。
虽然有着精致到令人一眼爱上的躯体,可他的真身是一群黑色的蠕虫。
他把差点三杀的邪念化物当成食物吃掉了。
他有个“本体”,或者说,“更多的一部分身体”,在18层?
这家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跟凌宇业又是什么关系?
这两个问题,金施晨得不出答案。
但是有一件事他非常确定,那就是——绝不能与凌宇业为敌!
所以,他单方面宣布,他跟凌宇业结盟了!
他会全身心信任自己的盟友,绝不背叛!
“请允许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叫金施晨,28岁,是个……”
“我知道。”周青豫还缠在凌宇业的中指上假装自己是一枚戒指的时候,已经听过金施晨的自我介绍了,“私家侦探。”
“不不不,我只是个写侦探小说的,偶尔帮人查个出轨捉个奸。”金施晨灿烂地笑着,以此来表明自己没有任何敌意,“以后凌宇业就是我老大,我什么都听凌宇业的!”
凌宇业:?
周青豫冷漠脸:“随你。”
“所以老大,给把枪不?”金施晨看向凌宇业。
凌宇业诧异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枪这么执着:“你的放大镜不是挺强的么?还要枪做什么?”
“放大镜必须念‘口诀’才能用啊,而且,那可是沙漠|之鹰!收藏价值远超实用价值!”
凌宇业眉头一跳。
这是个懂枪的?
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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