杳杳星光[娱乐圈]: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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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寝室舍友陆陆续续都谈了恋爱。

    有人察觉到沈茹菁曾经轰动一时的男朋友很久没出现了,舍友小心翼翼地问她,她只温婉地笑着,摇摇头。

    不是没有过人想追沈茹菁,她也曾在图书馆的时候,被对面的男生递过纸条。

    她婉拒了。

    室友里只有她还单身着,有好心的室友想要帮她介绍,她笑得温和,“暂时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大学第三年,考研的考研,考公的考公,大家都有各自的路要走。

    大四,实习找工作接踵而至,忙碌而又琐碎,离别的愁绪提前降临。

    从天南地北、五湖四海聚集在一起的大家,又各奔东西,在平凡的生活里挣扎浮沉。

    人生好像总是这样,一段路有一段的独特风景,独特的人。

    他们短暂地陪伴你这一站,而后离开。

    能陪自己到终点的人,只有自己。

    毕业后,沈茹菁的专业所选的工作只能拿到应届生的几千工资。她业余时间学了画画,又在网上报班自学了基础,最终成功加入何师的工作室。

    一开始只是学徒,她用了小半年的时间就迅速入门,在本地小有口碑,从此一个月的收入也颇为不菲。

    直到毕业那年年底,沈茹菁意外地在热搜上看见了宋洵的名字。

    这几年来,她隐隐约约,听说过宋洵的消息。

    他这样学生时代的风云人物,不需做什么,便有无数人关注着他的动向。

    沈茹菁听说他从北城大学退学,直接申请了美国的学校。

    留学四年,没有再回来过。

    直到毕业这年年底,沈茹菁第一次看到放在心底的人,熟悉的名字,出现在千万浏览量的广场上,成为所有人谈论的对象。

    原来宋洵回国了,还出道了。

    发行的第一张EP便打破近年记录,唤醒了原本一潭死水的乐坛。

    他们讨论他出色的外貌,恐怖的实力,崇尚他的才华,又忌惮他的背景,讨厌他极富个性的性格。

    出道即巅峰,横扫乐坛各大新人奖。

    如台风过境,吸粉千万。

    他红的架势势不可挡,像燎原的火焰,燃烧过她的荒芜之地。

    只不过,这一切与她再无关系。

    那段时间,沈茹菁刷朋友圈时经常看到,列表有人发宋洵专辑的购买记录,嚎叫着:

    【抢到了宋神的限量专辑!!!还有谁!!!就问这个手速还有谁!!!

    Ps:不出,别问了,出一千块我也不出,一万块我可以考虑一下。】

    沈茹菁手指一顿,而后滑了过去。

    而同学群的讨论却源源不止。

    沉寂了许久,死水一般的企鹅群滚动着消息,大家讨论着曾经的一切,兴致勃勃地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着所有宋洵有关的信息。

    骄傲而又与荣共焉。

    分享的信息得到了上千条粉丝热情的评论,有人甚至想出钱买宋洵的号码。

    而这时,大家才发现,宋洵四年前就退群了。

    沈茹菁看完群里的所有消息,设置为免打扰。

    好像这样就能逃避掉所有和他有关的讯息。

    下班回家的地铁上,她看到了两侧的广告牌。

    列车在轨道里疾速行驶着,光影交错,衬得广告牌上的男人轮廓愈发立体利落。

    那双极黑的眼狭长微挑,眸色隐晦沉暗,比五年前更难读懂,下颌线清晰锐利,姿态闲散淡然。

    西服勾勒出男人肩宽腿长的身形,手腕上的奢侈品表盘反射出银色的微光,内敛而又克制。

    如入鞘的宝剑,锋芒含蓄,却压迫感极强。

    右下角是精致的衬线字体,写明身份。

    品牌代言人-

    宋 洵

    Song / Xun

    沈茹菁怔怔地看了半晌,连地铁到站了都未曾察觉。

    他终于成了那颗最明耀夺目的星。

    而她只是茫茫人海中,每天挤地铁、为过活而挣取一份薪资的普通打工人。

    十八岁那年,她成为了宋洵生命中,短之又短的一段旅程的过路人。

    如果不是那年高三,宋洵刚好转到北城一中,进了实验班,而她阴差阳错之下与他成了同桌,她与他本该一生没有任何交集。

    像两条背道而驰的线,短暂相交,而后朝着不同的路,头也不回地离开。

    而晚间地铁7号线上的其他乘客,讶异地看到一个年轻女生,对着一旁的广告牌,失态地泪流满面。

    第26章 邀约

    沈茹菁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境幽深绵长, 如走马观花,形形色色,虚妄梦境里, 最真实的就是那种钝痛感,后劲极强。

    醒来后, 沈茹菁躺在大床上,失神地看着酒店的天花板jsg,仍是一阵恍惚。

    梦里的一切都那么真实, 闭上眼, 沈茹菁的脑海还能浮现出十八岁时的一切细节。

    那束奶白色的精致花束,手指轻扯着少年衣角时的柔软的触感,接她下班时, 耳畔吹过的燥热微涩的夏风。

    而她贴在对方的后背上,能闻到衬衫上淡淡的冷杉香和洗涤剂的味道。

    每个触感都那么真实,风的气味、画面的细节,都镌刻在记忆里, 保存得极好。

    清晨的日光顺着酒店未拉拢的窗帘落入,刺眼极了。

    沈茹菁盯了天花板半晌,而后揉了揉疲倦的眼眶。

    偌大的世界, 全球几十亿人, 茫茫人海, 本以为再也不会和他有交集。

    她在时代广场的大屏上见过他,也在表妹亦或其他朋友同事口中听说过他, 甚至在各种广告牌、led屏上看过他的海报, 他的报道, 却从未再在现实中见过宋洵。

    哪怕是之前在体育馆门口领取物料,她也只看到了他被工作人员包围着, 离开的背影。

    却没想到随手接的一个单,宋洵会是别墅主人的朋友。

    两人七年后的第一次正面碰面,会在那样尴尬的场景下。

    她穿着灰扑扑的工装服,衣上沾满腻子颜料,拿着铲刀狼狈地与七年前她提出分手的对象,对视。

    她已经刻意将过去的回忆,埋在了时光长河的最深处。这么久了,工作和其他琐事充盈了生活,她以为她已经忘却了。

    却还是被那句话勾起了情绪。

    昨晚,宋洵送脚踝受伤的她回酒店。

    一路上的气氛凝滞而又安静,沉默得让人尴尬。

    车停靠在酒店门口,她疏离而又客气地道别下车,却被一句话留在原地。

    夜色里,男人的半边脸庞都在阴影里,隐约可见天生优越的侧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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