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 66. 35【二更】 我非常非常喜欢逛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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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展绝世轻功去买淀粉肠,总有一种用大炮轰蚊子的诡异感。

    但是还挺有画面感的。

    不过!事情还没完!

    她又指着一条x博吐槽,说:“那这个呢!那这个呢!这个也在咱们家附近,钻缝隙……不,这是谁啊?你可别说还是你们。”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

    秦蔻扶额:“……这又是谁,又是为什么呢?”

    一点红道:“陆小凤,他要露一手缩骨功。”

    秦蔻惊奇:“他还会缩骨功?”

    不错,他会。

    陆小凤学的武功,没有所谓的正统、也无所谓从一而终,练剑就是练剑、练刀就是练刀,他小时候都是瞧见什么有意思、就去学什么,功夫学的博而杂。

    这样子的人,其实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为武学一途,深奥崎岖,若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学,顶多只能学个皮毛,许多个皮毛加起来,那也只是个面积比较大的拼凑皮草而已。

    但陆小凤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了。

    他竟学什么都能学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学过十八般武艺之后,竟对十八般武艺的出招路数都熟到了极点,由此竟自创了一门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灵犀一指。

    无论是什么样的武器,他的两根手指头一伸,都能夹住。

    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西门吹雪曾瞧着他的两根手指,竟问:“你的这两根手指卖不卖?”

    当时的陆小凤:“…………”

    其实西门吹雪这个人,瞧着冷冰冰的,说话还挺幽默,就是他偶尔开这种玩笑的时候,都叫人感觉冷得不太想笑。

    灵犀一指曾让陆小凤数次自危险中逃脱。

    而最为惊险的一次,无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上的那一次!

    叶孤城早就听说了陆小凤的厉害,所以他一定要来试一试。

    天外飞仙,如此迅捷而辉煌,如匹练、如雷光。

    陆小凤急退,冰冷地剑气已砭入肌骨,令人的骨头也发僵,他们那时正在王府的宝库之中,叶孤城出剑的力道控制得很精心,绝不肯多费一丝力气,陆小凤急退之后,身子已贴上了冰冷的石壁,面前的剑却已到了胸膛!

    那个时候,他习武的博而杂忽然就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

    他使出了他的缩骨功,以至于他的胸膛忽然好似怪异地陷下去一块,好似肋骨与脊柱已紧紧相贴,叶孤城只是怔了那么一怔,陆小凤已伸出了手指,夹住了他的剑锋。

    这也算是一门绝技了。

    那天的直江池之会到最后,陆小凤醺醺然唱起了歌,路过一堵中间开了一道缝的墙,便回头扬唇一笑,说要给他们看个好玩的。

    然后就从那道看起来不太可能钻过人的缝隙里过去了,站在对面很快乐。

    当时的一点红:“…………”

    可以但没必要。

    他莫名想起自己前两天网上冲浪的时候瞧见的那个“老婆不在家男人都会玩什么”的弱智视频,诸如凭空投篮之类的……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低德地图,相当无辜;古代侠客,坏事做绝;x市人民,水深火热,骂声一片。

    秦蔻立在原地,陷入沉思。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捂脸发抖。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叹了口气,正好已结完账了,他顺手从手里拎着的购物袋里拿出瓶水,拧开瓶盖,递给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水,总算笑停当了。

    她正色道:“这个事情……你们下次就别开着导航了啊,悄咪咪翻就行啦。”

    侠客们偶尔翻个墙、缩下骨、运下轻功,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根本没必要严词禁止,而且他们的确都是人中龙凤,想避开监控也很容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唯一能提的要求就是千万别开着地图干这些事了,对可怜的x市路痴市民好一点吧!

    一点红:“…………”

    一点红:“嗯。”

    两个人就拎着购物袋往回走。

    其实是秦蔻两手空空,一点红拎着购物袋跟在她身边。

    进超市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太阳还没下山,出来的时候却已经八点半了,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路边的灯光打在地面的石砖上。

    秦蔻很喜欢这里的地面,大而方正的地砖之上,有光亮打下的时候,就能瞧见一点一点亮晶晶的光芒,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星星碎屑上一样。

    她的人字拖“踏啪”一声踩上去,艳红色的脚指甲被头顶的路灯灯光所照耀,反射出一点艳色的光芒来。

    一点红抬起头来,视线很平。

    他忽然说:“你刚刚问我,最喜欢什么地方。”

    秦蔻:“啊?唔!”

    聊天嘛,又不跟做演讲一样,得有个中心思想,通常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秦蔻说话也常常都是漫无目的的,过去就过去了。

    但一点红不一样,他似乎对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

    秦蔻瞧瞧他,问:“对哦,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更喜欢去看电影呢,还是更喜欢去吃烤肉?”

    电影,虽然他看鬼片时面无表情的,但去电影院看巨幕的《弟斯拉》时,明显被吸引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连可乐都没喝几口。

    烤肉他也喜欢的。

    古代侠客们都是肉食动物!秦蔻也是肉食动物!

    一点红瞧着她,道:“超市。”

    秦蔻一愣:“嗯?”

    一点红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淡淡道:“我倒是更喜欢逛超市。”

    秦蔻抬眸,目光就落在了他的下颌骨线条上。

    冷硬非常,嘴唇很薄,瞧上去就像是个又无情、又冷酷的人。

    秦蔻说:“我也喜欢逛超市。”

    是的,她很喜欢的。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那个时候只喜欢逛零食区和玩具区,爸爸妈妈去卖肉的地方、卖家电的地方看一看,她就觉得无聊,没意思。

    小时候的她最喜欢幻想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超市下班锁门了,但她一个人在里面,一晚上都可以随便的造作薯条饮料和果冻。

    长大以后,她经常和朋友们一起来逛超市。

    必须得是真正的朋友,不能是虚假的朋友。

    在超市里晃晃悠悠,大多是时候买东西都不是重点,聊天才是,能指着一瓶盐都能从盐之花聊到古代制盐……说的多半内容还可能是错的,逛一圈超市,能一直絮絮叨叨漫谈天地,那才叫舒服呢。

    想找个搭子是很容易的,但想找那种轻松的、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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