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狗血替身文: 11、意不尽(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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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

    这日裕京天气甚佳,燕峦向书院告假一日,以平复心情。

    他十四岁时进京投奔姨母,与其说是投奔,不如说是告知家族巨变。在姨母家小住两个月后,他便犟着性子搬至春平坊,任谁来劝都不管用,一直住到如今。

    燕峦与燕长华,是族中唯二活下来的人,本应平分族产。燕长华怜悯他孤身一人,便只取三成,余下七成全部留给燕峦,好让这孤苦少年不至于吃不饱穿不暖。

    燕峦的姨父沈老板经营沈氏钱庄,故而沈家也算是裕京中的富庶人家。燕峦曾从母亲口中听说,姨母当年离家出走,在裕京遇见一位才貌双全的公子,与他定下终身,再未回过家。

    只可惜眼前这位沈老板,半点不见昔日英俊儒雅模样,就连所谓温柔小意也不见踪影,有的只是人到中年的富态与聒噪。

    若母亲泉下有知,必然要赏给妹妹一记耳光——燕峦这样想着,默默吞了口米饭。

    姨母又是如何想的?

    看看燕长华的神情动作,想必她也想赏给曾经的自己一记耳光,还是抡圆了胳膊抽的那种。

    饭局开始前,燕峦与姨母相谈一场,两人达成和解。

    燕长华不再纠结于招他做婿,其转变的速度之快,令人怀疑她本就没有坚定的决心。

    “你与慧娘的事就此搁置罢,往后不要再提了。”燕长华道,“最近的学业如何?”

    燕峦简单讲了几句,便谈起另一件事:“我医术拙劣,姨母可曾见过一种病症?识人不清,记事不成,时而清醒,时而浑噩。”

    这便是明潇母亲的病症。

    燕长华笑道:“我若精通医术,你娘就不会成日批评我。这位病患似乎是脑中出了问题,待我回去翻翻医书——那些玩意儿都吃了十几年的灰了……”

    二人说完,宴席已摆上。

    席间,沈老板用手肘碰了燕长华数次,眼色都快使到裕京南城门去。

    燕长华无动于衷,直至宴席快要结束时才举杯,笑意吟吟向燕峦道:“衔云,今日姨母请你来,不为旁的事。我唯有慧娘一个女儿,血脉如丝如缕,无论如何都斩不断。来日若她有难处,还望你从中帮衬。”

    燕峦一怔,他不动声色地瞥了眼姨父沈老板,竟见沈老板涨红脖颈,错愕地瞪着燕长华。

    燕峦马上懂得其中缘由,起身回敬姨母:“姨母放心,哪怕我庸碌无能,也会谨记姨母的嘱托。”

    燕长华的独女沈慧娘不知母父曾有过的打算,她浅浅地感动了一番兄妹之情,便被母亲寻了个借口“赶”走。

    宴席结束。

    燕长华虚虚托着侄儿的手臂,快步往外走:“你快要考试了,姨母也不多留你了,快回去温书罢。”

    燕峦倒是不急,他恭恭敬敬向燕长华夫妇拱手行礼,说了两句道别的话后,才任由燕长华推着自己往外走。

    行至庭院中央,燕长华便不再相送,反转过身子堵住沈老板的去路。

    盈盈笑意隐去,隐隐恼火浮上,燕长华习过武,近年虽生疏,底子也留在那里。

    她好似一堵大山,拦得沈老板无法往前:“你也晓得我侄儿是个倔脾气。硬招他做婿,来日他的性子一发作,不再认我这个姨母,我该如何见九泉之下的姐姐?”

    沈老板的牙齿咯咯作响:“就因为这样,你要放弃他手里头的家产了?燕长华,你到底懂不懂轻重!你姐姐已是个死人,哪来的黄泉相见一说!”

    燕长华似笑非笑:“我自然喜欢他手里的钱。只是,他既不愿意,我便不强迫他。你的外室子我已见过,庸碌、无能,我却还指望来日有人愿真心襄助慧娘。”

    “谁同你说的!”沈老板怒目圆瞪,但他来不及管什么外室子,推开妻子便去追自己的摇钱树,“衔云!且等一等!”

    燕长华未急着去追,而是快步回了卧房,从抽屉中取了一样东西,妥帖地藏进袖管。

    *

    沈府门外。

    听见姨父的呼唤,燕峦驻足等候,他的态度依旧温和,却含有着浓烈的疏离:“姨父,还有何事?”

    跑动过后,沈老板红了一张脸,大口喘气道:“衔云,你怎能就这样走了?昨日你姨母莫非未同你讲清楚吗?亦或你觉得慧娘不好,她配不上你?”

    燕峦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横亘在燕长华与沈老板间的沟壑,而他自己则与燕长华站在同一侧:“姨父,我有要事,必须要走。至于表妹,她很好,是我配不上她。”

    嘴边的鸭子哪能轻易让他飞走,沈老板一把薅住燕峦的衣袖:“无论怎么说,我也庇护你数年,你万万不可做出背信弃义之举,更不能做白眼狼!”

    真是好大一顶帽子啊。

    沈府位于裕京繁华地界,正门朝着主街而开。沈老板此言一出,熙熙攘攘的人群皆投过视线,其中不乏沈氏钱庄的顾客。

    原本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燕峦,在众目睽睽之中有了异样,他不喜被人注视,不喜被人打上背信弃义的烙印。

    这样一来,尽管他的面色语气平淡寻常,耳根却渐渐燥热:“姨父给了我多少恩,我便还多少恩。您还想问我要什么呢?”

    帽子已扣出去,不妨扣得再大些。

    沈老板再道:“你十四岁到我家,如今已五年!不想我竟养了头翻脸无情的白眼狼!”

    “不是谁的嗓门大谁就占理的,”燕峦缓缓扯开沈老板的爪子,一改温和为冰冷,“既说我翻脸无情,便去报官试试,将此事付于法度来审判。”

    主街汇聚的人越来越多,世上谁不爱看热闹?尤其是高门大户里的热闹。

    沈老板怒极,呵斥道:“燕峦!你这没心肝的——!”

    “好生热闹啊。”

    嘈杂的人群中,忽响起一道平静有力的嗓音。

    循声望去,一辆赤金马车停在长街中央,竟占去街道一半的宽度。

    风拂车帘,一道窈窕身影若隐若现,车中人还未现身,燕峦的面颊已骤然发烫。

    她怎会在这里?

    沈府金灿灿的匾额高悬,恰如一团滚烫的明火烧在燕峦脸上。他从未向明潇禀明亲缘关系,今日竟被逮了个正着。

    再者,与亲人的争执吵闹算不得光彩事,今日被主街上的路人们听去,已让燕峦深觉羞愧窘迫。明潇一来,他愈发无地自容,恨不能钻进沈府匾额后,再也不出来见人。

    素手挑开马车鹅黄色的车帘,明潇虽以折扇半掩容颜,却难掩清姿。她睨向沈老板,轻斥道:“什么样的家事拿到大街上来吵?不成体统,惹人耻笑。”

    马车前悬挂着两只灯笼,上书明潇的封号。这辆马车周围无仆从跟随,却装点得极为富贵清雅,饶是沈府这样的人家,也不配拥有一辆这样的马车。

    沈老板不知车中坐的是何方神圣,可他到底做了多年生意,最懂得服软谦卑,便拱手俯身,道:“家中琐事,扰了贵人耳根清净,多有得罪。”

    明潇毫不在意沈老板的请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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