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不当对照组[七零]: 第42章 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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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玉梅回来之后,又吃了一块林先军递过来的半块鸡蛋糕,再喝了点绿豆汤,队长那边敲锣干活,她就麻利的下地了。

    下地之前还不放心,伸手冲着林先锋招呼着:“要不你回家吧,也不差你这点工分,小晴自己在家里,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也没人知道。”

    林先锋确实不太放心,但是他又想帮着白晴挣点工分,到底不太舍得,最后想了想,无奈叹道:“我先干一会儿吧。”

    连着两天时间,因为姨妈期的难受,白晴整个人都蔫哒哒的,没什么精神,可把林先锋心疼坏了。

    刘玉梅也不太放心,下了工回来就仔细的问了问情况,知道白晴情况还好,才稍稍放下心来。

    两天之后,依旧是大晴天,林栋和白豆花办酒。

    前两天菜摘的多,今天地里不太忙,有几家请假过去帮忙,中午下工之后再去吃酒,也不影响什么。

    过了量最多那三天,白晴状态好了很多。

    一早起来,白晴在衣服裤子还是裙子之间,犹豫了半天,最后想了想,到底不好抢新娘子的风头,所以还是穿了条海军蓝的裤子,配着一件的确良的白衬衫。

    她身材好,皮肤又白,从来了林家就没上过工,养护的很好,半点没见晒黑。

    如今哪怕一身质朴打扮,依旧十分青春靓丽,而且站在人群里,不需要别的,她白到反光,就已经让人没办法看到别人了。

    白晴对着镜子照了半天,最后扁了扁嘴巴看向林先锋:“要不我别去了。”

    林先锋原本还站在门口,欣赏小姑娘穿衣打扮的模样,灵动又可爱,林先锋都看的陷进去了。

    此时一看小姑娘扁了嘴巴,他忙问道:“怎么了?”

    一边问一边在心里合计着,是衣服不好看吗?

    太素了,衬不出来小姑娘的肤色吗?

    还是鞋子不太好看?

    思考间,低头看了一眼白晴的鞋子,简单的黑色手工千层底布鞋,舒服归舒服,但是没什么美感。

    林先锋记得,他在沿海城市那边看到过,漂亮的纯白手工牛皮鞋,还有粉色的,哪怕是最简单的黑色的,也都设计的很好看。

    下次出车经过的时候,得给小姑娘买几双回来。

    “太晒了。”白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到发光,再一想这么热的天,顶着大中午最热的太阳吃酒,便不太想动弹。

    容易晒黑不说,她是真的受不住热!

    林先锋知道小姑娘受不住热,想了想小声说道:“那就不去,别人问起,就说不舒服,在家里歇着。”

    因为白晴不上工的事情,村里说什么的都有。

    当然,主要还是说白晴是个懒婆娘,娶了这样的婆娘,就等着以后吃苦受累吧。

    林先锋其实是不在乎的,他能赚钱养家,根本不需要白晴做什么。

    小姑娘想读书就读书,想找个地方上班,他也会想办法帮忙,想留在家里种地,他也不反对,想在家里躺着,他也是支持的。

    她是他媳妇,怎么样他都喜欢。

    其他人的意见,没那么重要。

    但是,如果被白晴听到了,说不好要难受的。

    所以,白晴说不想去吃酒,林先锋居然觉得,这个提议其实很不错。

    白晴原本是真不愿意去,但是想了想,她跟林先锋已经领证,像是这种喜事儿,在村里传的很快。

    在大家都知道的情况下,林先锋一个人去参加婚礼,虽然林家其他人也会去,终归是不太好看。

    想到这些,白晴轻叹了口气:“还是去吧。”

    林先锋大概明白一点白晴的想法,他倒是无所谓的。

    不过看着小姑娘已经转过身,凭空变了一条纱巾准备围在头上,他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白晴买了一条防晒的纱巾想包在脸上,太晒了,哪怕涂了防晒以后,也没什么用处,大中午正热的时候,防晒估计没一个小时,就得化了。

    但是包着防晒纱巾更热,试了几次都不满意,最后白晴又放了回去。

    林先锋在家里陪了白晴一会儿,便下去干活去了。

    中午的时候,刘玉梅他们回来简单的洗了洗,先给家里人做了饭,出去吃酒只准备带林秀羽这个小孩子过去,总不可能全家齐上阵吧,他们也是要脸的。

    做好了饭,刘玉梅这才招呼着白晴他们一起。

    林先锋已经结婚,又跟林栋当过战友,如今还是同事,所以他是单独随一份礼钱的。

    他手里有四十多的零钱,之前跟白晴说过,还准备给她的,但是白晴觉得,对方经常外出,身上没钱不太方便,也就没要。

    天气虽然热,但是毕竟是喜事儿,大家脸上都带着笑意。

    林栋家也不远,就在前面那一排的左侧方。

    白晴他们不是一脉下来的近亲,所以他们是在林栋家隔壁吃的酒。

    林栋家摆不开那么多桌,所以左右邻居家里都借用了,还借用了他们的碗和盘子。

    饭菜是在林栋家里做的,到时候有请来的大师傅,把菜盛过去就可以了。

    隔壁两家院墙不高,白晴站起来就能看清楚林栋家里的情况。

    这会儿大家已经开始入席,林栋带着白豆花正在院门口那里招呼着,能进林栋家里吃酒的,都是他的叔叔大爷,舅舅大姨之类的亲戚。

    所以,碰上新人话肯定多,白晴直起腰,抻着脖子看了一会儿。

    白豆花今天也是精心收拾过了,穿着一件红白格相间的布拉吉,一双黑色小皮鞋,头发特意盘了起来,还编了一根红头绳进去,收拾的利落干净。

    她长的不差,只是之前因为晒的黑黄,影响了颜值,如今有了灵泉,相比第一次见的时候,她已经白净了很多。

    经过了一个忙碌的六月,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多少都黑了些,但是白豆花不黑反白。

    这会儿隔着老远,白晴都能听到,进了院的大姑大嫂们在那里夸她皮肤好呢。

    林先锋并没有多看,他一直注意着白晴这边,小姑娘的特殊时期还没过去呢,如今面色还有些白,唇色也不太好看。

    见白晴的目光一直放在隔壁院里,林先锋这才把目光放过去,他先看的肯定是林栋,总不能没事儿就看别人的媳妇吧。

    林栋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短袖的确良衬衫,配着一条黑色的裤子,脚上是一双锃亮发光的皮鞋。

    看着林栋的打扮,林先锋心里想着,他摆酒那天要不要也这么穿呢?

    白晴嫌天热,他们要秋收之后再办酒席,那个时候天凉了,可能穿不了短袖,长袖其实也行。

    “我要不要也把手表戴上?”白晴看了半天,才看到白豆花的手表。

    她的布拉吉是半袖的,到手肘的位置,白晴之前一直在看她的肤色变化,倒是没注意到手表。

    最后关注到细节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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