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狗血文里的助攻医生: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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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就错,没有更正,就是觉得这人像枚凉玉,干净又纯粹。

    握得久了,也会变暖的。

    说到这里,刚刚还把浴巾那样子裹在身上,难道……是在勾引他?

    哪个男人会这样子从浴室出来啊!

    遮遮掩掩,看似守男德,其实特意露出两条大长腿,妖妖娆娆,不成体统!

    陆厝的心情一时有些复杂。

    怪不得收留自己,由于误会他和傅明寒的关系,就一直想尽办法,试图拆散他们。

    小玉医生,好努力。

    “想什么呢?”

    一盘樱桃放在了桌子上。

    顾裕生在对面坐下:“……笑得怪瘆人。”

    陆厝有点惊讶。

    他怎么知道自己最喜欢吃樱桃?

    还是这种黄皮的本地樱桃,而非皮厚肉糙的车厘子!这个季节,很难买到的!

    小小的,就指甲盖那么大,黄皮泛红,像藏了兜酸甜的水,放在嘴里一抿就会化开,清甜得让人心尖都跟着麻。

    “发什么呆呢?”

    顾裕生把核吐在纸巾上:“不尝尝吗?”

    陆厝又是一惊。

    因为顾裕生拿了粒樱桃放进嘴里,轻轻一扯,带出了上面那根细长的梗。

    他一定是在勾引我!

    陆厝沉默了下,还是拿起樱桃,跟着吃了起来。

    勉强给对方的面子吧。

    喜欢他的人这么多,顾裕生是其中一个的话,也不例外。

    从小到大,他都因为这张脸,得到了无数惊艳、歆羡、乃至垂涎的目光。

    陆厝早都习惯了。

    也不在乎。

    “先吃点水果垫着,”顾裕生自语道,“厨房里炖了汤,很快就好。”

    开始

    了。

    展现自己的贤惠,毕竟书上都说了,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得先抓住男人的胃。

    小玉医生果然是学院派。

    陆厝看着对方故作平静的神态,还真有点淡淡的不忍,居然这么努力吗,幸好自己现在发觉了,不然的话,小玉该有多伤心啊。

    因为目前的自己,还没有想好,要如何给予回应。

    也罢,身体的冲动是最低级的欲望,而因为喜欢,努力地克制,才是真正的爱。

    昨天晚上,小玉强行从后面抱着自己睡,应该就是在暗示。

    陆厝恍然大悟!

    一只手已经伸过来,开始收拾桌面的凌乱。

    “我也来吧,”陆厝说着,就要站起来,“这些都……”

    “不用。”

    顾裕生笃定道:“你坐下就行。”

    ……纱布上还有点渗出的碘伏,别碰到了他的盘子。

    虽然樱桃挺便宜的,就是隔壁楼那个老头,自己种自己卖,十块钱一大袋子,但这个盘子顾裕生特别喜欢,可不能让陆厝给碰到了。

    陆厝精神恍惚地坐了回去。

    他好爱我。

    明亮的日光充盈在客厅里,窗沿前挂着的风铃清脆地碰撞着,厨房里传来汤汁被煮沸的咕咕嘟嘟声,陆厝低头看向自己的指尖,似乎还能闻到上面,微微的酸涩气息。

    ……好温馨。

    居然有种家的感觉。

    顾裕生已经端着砂锅走了出来,身上系着围裙,带着厚厚的手套,脚步又快又稳地冲过来,一把将锅放在了餐桌的防烫垫上。

    “呼——”

    顾裕生脱掉手套:“山药排骨汤,尝尝吧。”

    鲜美的汤汁舀入瓷白小碗,排骨炖得又软又烂,山药粉粉糯糯,点缀着鲜红的胡萝卜和枸杞粒,最下面还埋着几段甜嫩的玉米。

    肚子恰如其分地叫了起来。

    “你怎么什么都会啊,”陆厝不无感慨,“现在年轻人,很多都不会做饭了。”

    顾裕生吹开袅袅的热气,小心地喝了口汤:“嗯,自己做的话会放心点。”

    还省钱!

    并且现在算是和陆厝住在一起,买什么想要的东西了,也能第二份半价!

    “我们以前就是这样,我做饭,他刷碗,”顾裕生回想自己以前跟人合租,“合作愉快。”

    陆厝敏锐地抬起头:“他?”

    “嗯,两个人住的时候就这样。”

    大家平摊费用,定好规则,谁买菜买卫生工具,都清清楚楚地算账。

    说起来,陆厝一个穷学生,也给不了他什么钱。

    不过顾裕生心态很平稳。

    能够隔三差五出去给人检查下身体,就有二十万的进账。

    他是一个多么快乐的小医生啊。

    陆厝继续问道:“你们……两个人住?跟谁?”

    顾裕生认真道:“其实大部分情况下是三个

    人。”

    合租的话,基本都这样。

    陆厝把筷子放下:“三个人?”

    “是啊。”

    陆厝沉默了好一会儿:“小玉,你在故意气我吗?”

    顾裕生:“啊?”

    他愣愣地抬起头,不太明白对方在狗叫什么。

    陆厝自信一笑:“你好努力。”

    叮铃——

    风铃摇晃,在空中轻轻撞击,又很快地分开。

    顾裕生顺着声音看过去。

    突然想到自己初中的时候,有段时间特别流行风铃,还有晴天娃娃这种东西,校门口的小卖部里摆放了很多,一进去就能看到。

    小孩嘛,都跟风。

    说可以带来好运。

    他们在纸上弯弯扭扭地写下自己的愿望,撕下,揉搓成小条,塞进风铃的缝隙里,挂在自己卧室的床边。

    叮铃——叮铃——

    那就是天空听到啦,派出风来回应自己的心声。

    其实,实在是因为当时这些玩意的质量,太过于劣质。

    风铃的缝隙和毛刺都明显,用不了多久就会生锈。

    顾裕生那时候中二期,也有点小小的羡慕。

    但他的钱不太够,也不舍得。

    于是,他就把自己用过的水笔芯儿都收集起来,攒了一盒子。

    都是替换芯,黑色和红色,还掺杂点蓝色。

    用了两个多学期吧。

    直到这股风潮已经过去。

    然后,他用绳子把它们串着,绑了起来,学着小卖部里见过的风铃样子,把晾衣撑掰成圆圈,顺着挂上满满当当的笔芯。

    风吹过。

    撞在一起,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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