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帝成长日记: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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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他们初遇时她九岁,他十二,早已过孩童的年龄,是半大不大的少年郎。

    可在商溯心里,他们依旧是相识与孩童,相知于少年,在姗姗来迟的情窦初开时,他们又一次心有灵犀选择彼此,且情根深种,至死不渝。

    相蕴和轻轻笑了起来。

    “青梅酒?”

    相蕴和笑道,“很好,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什么梨花白,桃花酿,都及不上他们之间的一壶青梅酒。

    相蕴和起手,又斟一盏酒。

    清亮的青梅酒如银线,徐徐注入酒盏之中。

    商溯看着酒盏,她便看着商溯的脸。

    那人的眼睛着实漂亮,眸光如秋波潋滟,却又像极了被是露水洗过的星辰,好看得让人一眼惊艳,一眼即万年。

    当他专注看着一件东西时,那双平日里总略显薄情嘲讽的眼便会无端漫出几分情意来,莫名有一种看狗都深情的错觉。

    ——当然是错觉,薄凉与倨傲才是这个人的本色。

    可拥有这般底色的一个人,却将她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愿意为她去做任何事情。

    真好。

    这样的他真好。

    这样深深爱着她的他,真好。

    相蕴和温柔笑着,端起斟满酒水的酒盏,再一次将酒盏送到商溯唇边。

    “三郎,新婚快乐。”

    她对商溯道。

    商溯笑着回应她,“相蕴和,新婚快乐。”

    男人接了她手中的酒盏,却没有松开她的手,反而反握着她的手,拿着她的手,将酒水送到自己的唇边。

    这是极亲密也是极亲昵的姿势。

    当他握着她的手时,她整个人便已落入他怀抱,他从她背后抱着她,呼吸间的热气洒在她耳际,痒痒的,烫烫的,让她忽而便明白了,何为小鹿乱撞。

    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妙。

    当他饮完酒,他便放下了自己的酒盏,转而拿起她的那一只,握着她的手,将酒水送到她嘴边。

    他是故意的。

    一些男人的小把戏,想要借着喝酒的事情,来增加彼此的肢体接触。

    ——又或者说,酒能壮胆,最适合他这种在极其自负但在感情上却被人牵着鼻子走的人。

    那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酒意,能让他心中涌出无数可能,笨拙而又缓慢地将她蚕食干净。

    相蕴和笑了笑。

    这人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可爱到让人想要去欺负他。

    事实证明她是外表柔弱,而内心强大,强大到胆大包天,最典型的例子是心中的念头不过刚刚冒出来,身体已付出行动——

    她就着他的手将酒水一饮而尽,却没有将酒盏放在桌上,只轻轻松开酒盏。

    “啪嗒——”

    轻响声响起,酒盏骨碌碌滚在地毯上。

    而被商溯从背后抱着的她,彼时也转过身,双手揽着商溯的脖颈,蜻蜓点水似的在商溯唇上印下一个吻。

    男人平缓的呼吸在这一刻乱了起来。

    灼热的气息在蔓延,而她轻轻拔掉男人发冠上的簪子。

    簪子被她随手簪在自己鬂间,她双手一撑,轻轻将男人推入内殿。

    反手关殿门。

    启明星懒懒在云层伸着懒腰。

    姗姗来迟的金乌不情不愿地拨开云层,视察着它的臣与民。

    但不知瞧到了什么,它又倏地躲入云层,任由红色的朝霞在它周围铺开。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但使龙城飞将在的下一句,竟变成了从此君王不早朝。

    恩,希望这位新朝储君三日后记得上早朝。

    125  ? 第 125 章

    ◎姜贞,他爱了一辈子的女人。◎

    番外-前世姜贞

    喜欢上相豫章, 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正常到她几乎已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时候便对他留了心。

    是初见时,她一身血迹, 手里提着三尺青锋, 旁人被她鬼罗刹的模样吓得魂不附体, 他却惊为天人,赞一句女郎的剑法好生玄妙。

    又或者是相识多日的时候?

    那时候的他们走过尸堆如山的尸骨皑皑, 看赤地千里, 稚儿的尸骨被秃鹫和野狗分尸, 他赶走秃鹫与野狗,以手中剑在干枯的大地上挖出一个小小的坑, 将稚儿的尸体埋葬在里面。

    她漠然看着他的举动,声音麻木得不像话, “像这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 你埋得过来吗?”

    “埋不过来。”

    男人盖在最后一捧土,仰起头看着她的脸,“可是二娘,既然我们埋不过来, 那为什么不能由我们来终结这一切?”

    “二娘, 你还没有受够吗?”

    “这个肮脏的王朝, 这个腐朽的国家, 早就该成为历史的垃圾, 被我们一脚踢开。”

    或许是那日的夕阳太刺目, 红得像血一样的颜色一度让她的视线有些模糊。

    又或许是那时的相豫章的声音太温柔,不拘小节的人突然间的柔情往往会让人产生莫名其妙的触动。

    总之那日她在相豫章的注视下轻轻点头。

    她在他的期盼下走到他面前, 轻轻牵起他的手, 与他手里的剑。

    他们十指相扣, 各自执着一把剑,在落日的余晖下,在乱兵过境后的修罗场中确定了彼此的心意。

    朋友们都笑她傻,明明略有家资,找个同样家财万贯的商贾不成问题,可却被一个游侠儿哄得下嫁,实在是太不聪明。

    她甘之如饴。

    她喜欢的,不就是相豫章身上的那股傻气与侠气吗?

    世界昏暗不明,他便敢劈开苍天,重塑日月与河山。

    一如他们并不认识的那一年,为着别人的一句话,他便敢将身家性命全抛下,去救一个他并不认识的她。

    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

    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生死同,一诺千金重。

    而她也为着相豫章的一诺千金重,从揭竿而起的乱臣贼子,走到新朝的开国皇后。

    是的,她不再是商户女,也不再是人人喊打的反贼,而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娘娘。

    皇后娘娘,一个无比陌生又无比熟悉的词汇。

    她坐在铜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一袭火红色宫装,眉眼如画,头上珠翠环绕,金光闪闪,可眉宇间的神色,却让她自己都感到陌生。

    她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是因为阿和的死与相豫章激烈争吵?还是因为楚王的死与相豫章撕破脸皮?

    她已不大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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