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野犬[重生]: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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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杜希讲再多,郑秋白也半点听不进去,他恨死霍峋了。

    不过说实在的,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一段付出真心的关系破裂后,多数人满腔的恨和怨恨不得将对方放上绞刑架处以极刑,这才能发泄被辜负的委屈和怨怼。

    然而在时间溜走的缝隙里,总有那么分分秒秒,恨不再占据高地,自觉有理的苦主也会停下来自我反思:

    是不是我也错了?是不是我太过分了?是不是我哪里没做好?是不是我也曾忽视了他的感受?

    一瞬的心软和对过去幸福瞬间的回味,都是常见现象,可有人会为这一瞬低头,也有人死犟,昨日之日不可追,弃我去者不必留。

    郑秋白,天之骄子,属于后者。

    他从不会重蹈覆辙。

    想要在生活中抹去一个人的痕迹并不困难的,郑秋白将一片狼藉的公寓出售后,除却那家会所,再没了值得他触景生情的场合。

    郑公子身上的伤也花了天价的皮肤修复费用,白净的皮囊上一点疤都没留下,就是虎口处磨损的掌纹无法再生。

    舒澜很心疼。

    “只是掌纹而已,留着它也没用。”郑秋白笑一笑,安慰母亲,“没了,也顶多是不能叫大师看手相了。”

    夏末,叶聿风订婚了,订婚对象是当年相亲那位赵家千金。

    郑秋白在订婚前见过弟妹几面,那是位很精干又得体的女士,待人接物都面面俱到,正好治一治叶聿风那样的糊涂虫。这一年似乎是个适合定亲结婚的年份,从叶聿风的订婚宴开始,郑秋白身边的同学们似乎都急起来了,隔三差五郑公子就要收到封随份子的请柬。

    有人是门当户对两姓联姻,有人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这里面不乏年少时玩的野的一流货色,改头换面,走进婚姻里扮演良家子了。

    新娘子和新郎官在台上说,他们这一桌做兄弟的就在台下说。

    “啧,当初那小子可没少在夜/总会招猫逗狗,外面那些那么快就收拾干净了,不是有个都跟他五年了?还打过几个孩子吧?”

    “男人不都这样,总要做做样子给亲家和新娘子看。”

    “害,五年算个屁呀,那就是借着结婚做借口甩掉个尾巴。他跟新娘子签婚前协议了,孩子出生,就各玩各的,外面那个早腻味了,不愿意要了。”

    那种关系就跟新陈代谢一样,有人代谢快,有人代谢慢。

    不过唯一不变的,是总有人会在断掉关系时像个拎不清的赖皮膏药。

    梁明成捅咕郑秋白,他们真是有段日子没好好聚一聚了,“你最近过的怎么样?可有日子没见你了。”

    “挺好的。”郑秋白道:“就是工作有些忙,实在是抽不开身。”

    郑总的事业一路长虹,立人集团的分公司开到了津海,两年间拍下多块居住用地,大摇大摆建起新楼盘。

    叶长流本来不想叫继子驻派去津海,他深知妻子离不开儿子,但架不住郑秋白主意大,“分公司新成立,津海那边的关系网也要人去打通,总不能叫叶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到津海酒桌上去和人攀谈吧。”

    舒澜比起他这个儿子,也更需要丈夫。

    能陪她相濡以沫度过岁月的,不会是郑秋白。

    第一年春天,叶聿风结婚了,弟妹住进叶宅,郑秋白也收拾好了行李,带着他的下属和团队离开燕城来到了津海。

    叶长流没有亏待继子,在津海市中心给他买了两层大平层,一层四百平,上下打通,还叫家里几个了解大少爷的习惯和口味的佣人一起过去,照顾继子的起居。

    有熟面孔的人,合口味的饭菜,新城市的生活也不再难以适应。

    就是这两层房子实在是太大,人也太少,佣人们总是很安静,所以郑秋白偶尔也会在忙碌的工作结束后,觉得孤独。

    越孤独,他便越努力工作,人足够累的时间,孤独都成了一种奢侈。

    房地产也属于一种投资生意,能不能赚钱,主要看拿下那块地皮周围的各式资源未来发展情况预测。

    有关未来预测的规划,集团内部的发投部说不准,但津海的城规局说得准,人情就这样产生了。

    再者,地产商要拿到地皮,就必须竞标,竞标会绝对公平公正吗?那必然不可能。

    不说地皮,只要是金额高于一千万的项目,70%已经在多方交涉下内定了结果,竞标无非是把程序走一走,流程合理化。

    如何内定,看得也是人情。

    郑秋白酒量只能算中等,每次有这样拓宽关系的人情局,都要带着阿良和另一位酒量不错的助理。

    阿良说,郑总喝多了也不耍酒疯,只喊冷,有点可怜样。

    另一位助理道:“郑总这反应还挺少见。”越喝越热,越喝越上头不才正常?

    阿良说:“这样也好,喝多了就裹被子上床睡觉,省得做错事,再惹乱子。”

    “能少喝点才是最好的。”郑秋白一个爱酒人士,到津海后,都不得不借助些解酒养肝的药物了,不然第一天上班一定哪哪都不舒服。

    郑公子觉得就是酒精和熬夜的问题,他不肯承认,是他现在已经有点上年纪了。

    生意场上酒桌结束后,去潇洒的场合也就那么几个,KTV的国王间,夜.总会的皇帝套,陪酒的靓女都是列队进来的,又唱歌又跳舞,有的还会弹手琵琶古筝,没有才艺空有张脸,到不了这些包房来。

    也有客人的喜好是靓仔,这样的人还要区分招待,郑秋白大多数也会在这第一个包间儿里,他不是自找乐趣,而是一种投诚,也能迅速与对方在共同的‘癖好’上拉近关系。

    郑总这样的青年才俊,不少小男生暗中瞄准他,飞媚眼给他,进了包间陪谁喝酒戏耍都是陪,能陪个帅的,总归是赚。

    郑秋白在生意场上很风趣也风流,来者不拒,从不扫兴。

    可大概只有陪他的小男孩知道,那搭在肩膀或腰上的手永远是虚虚的,没有摸实,衔去喂食的水果,也从不会趁机揩油他们的指尖。

    小男孩里有个叫Q.Q的,一头打薄的碎发刘海,大大眼睛,唇红齿白,笑起来有酒窝和小虎牙,是很可人的长相。

    第一次听他自我介绍时,有大佬笑出声,问他是不是企鹅变得,当下可有个比会所小Q更出名的Q.Q。

    小Q眨巴着大眼睛实话实说,“老板,我没读过多少书,领班要我们起英文名,我只知道Q.Q,我想着,这听起来不也很可爱,正好合适我。”

    郑秋白在应酬场合,很少发自真心的笑,那天也是被逗乐了。

    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读书,没文化可不是好事。

    小Q说:“我是孤儿,也没读书那根筋,社会救济供我去念书,太亏本啦,不划算。”

    小Q十七岁就出来闯社会了,一开始还老实洗盘子端碟子,后来因为长得不错,挨过点欺负,一气之下,就做这行了。

    与其给人白欺负,不如能换点真金白银的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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