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对街小饭馆: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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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小孩子,都有自己的秘密。”

    沈雁回看着那个一蹦一跳的背影,缓缓道,“冬儿既然是背着你做的事,自然是不愿意告诉你。若是你当着他的面强行戳穿他,他难免伤心。”

    “雁雁当真是考虑周到。”

    陈桂芝对沈雁回的佩服之意又深了几分,“从前我太过专注于与魏勇的夫妻情分,对于冬儿,真是有些疏忽了雁雁,竟对孩子心中所想这样了如指掌吗?”

    雁雁,年十七,还未成亲呢。

    “毕竟谁都是从孩童过来的。”

    孩童总有一些自己的秘密,不愿意与大人分享。

    正如她。

    沈雁回儿时,酷爱写日记。

    女孩子的什么小心思,与好朋友说,也与日记本说。

    那本小小的日记本,承载了她许多的秘密。

    秘密就应当是秘密,应该永远被珍藏着。

    不能被戳破。

    可妈妈偷偷进了她的房间,翻开了她的日记,并在与亲戚过年的聚会上大声朗读出来。

    她七岁收集的小野花花瓣,被抖落在桌沿;十岁考差的试卷,她偷偷藏起来。

    十四岁,隔壁班那个高挑的男孩子,打篮球的样子很好看。她悄悄买好水,假装在篮球场走过

    他的睫毛很长,会在她走过时嬉闹着要水喝,会对她偷偷眨眼睛。

    这些,都是秘密。

    可它们却以玩笑的形式被宣之于众,没有人能察觉到日记主人眼中使劲憋着,欲落的眼泪。

    即便是被察觉到了,也只能换来一句——哎呀我就随便念念,我们家乖囡囡不要这么小气嘛。妈妈不会在意这些的,只要囡囡不会因为这些影响成绩。

    这与妈妈是否在意有关系吗。

    沈雁回再也没有写过日记。

    “我们要保护小孩子们的秘密。”

    沈雁回的梨涡很浅,白霜将她的眼眸映照得黑亮。

    温润如玉,如风抚冬霜。

    谢婴替她理了理脖颈处的斗篷。

    “别着凉。”

    风,亦抚过谢婴从前在汴梁尔虞我诈那片被霜冻住的地方。

    明明恰逢冬季,却能听到冰雪消融,一滴一滴落下的声响。

    爱意在冰雪消融中,生根发芽。

    穿过早起摆摊的小贩熙熙攘攘的人群,再多走两三里,便是一片树林。

    这么一段路,陈冬的小脚都被那一点儿风吹得发红,可他像是没感觉到似的,眉眼间全是喜悦。

    秋日的树林里多落叶,脚踩在树叶中,发出沙沙的脆响。

    “咪咪,我来啦!”

    清晨的树林中并没有人,陈冬的叫喊声回荡在树林中,格外明显。

    “咪咪我又给你带吃的来了,快出来呀!”

    他很有耐心,再偌大的树林里一遍又一遍叫喊。

    “沙沙沙”

    枯树叶中,探出了几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是几只巴掌大的狸奴,哼唧唧地叫。

    “喏,我把肉肉切成小块,这样你们就可以吃了。”

    陈冬将那块猪肉放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小心地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将它分割成适合狸奴吃的大小。

    “你们的阿娘哪里去了?”

    他揉了揉它们一边吃肉,一边动得欢快的小脑袋。

    “喵。”

    一声不似方才软糯的叫声从枯树叶中传来。

    她的毛色为浅黄中又糅杂了均匀的黑色,是一只长得极为漂亮的三花。

    这是小狸奴的妈妈。

    陈冬是一个夜晚发现这几只狸奴们的。

    他的父母亲总是会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不断,他很讨厌听到他们争吵。

    每当这时候,陈冬便会独自出门,绕着巷子胡乱徘徊。

    巷子的尽头,有叫声传来。那是一只漂亮的狸奴,就是有些瘦。

    陈冬撕了一块手中的炙猪肉扔给它。

    它却只叼不吃。

    陈冬好奇,便跟着这只狸奴,一路跟进了树林,原是它将炙猪肉都留给它的孩子吃。

    狸奴尚小,有两只竟还要吵闹着喝奶。

    可它都瘦成这样了,哪来的奶水。好不容易叼来的炙猪肉,也不舍得吃,全都丢给孩子吃。

    陈冬大手一挥,将手中所有的炙猪肉都厮成小块,丢给了它们。

    看着小狸奴一点一点地啃着炙猪肉,那只大的也尚能分到两块。

    他开心。

    狸奴尚且能这么疼爱它的孩子,可他的阿娘呢

    全将心思放在了阿爹外头的那些人身上,日日猜忌。

    自此,陈冬每日都开始喂狸奴。夜里不好总跑出去,便只能白日去喂。

    可他如何拿到那些多余的炙猪肉,阿爹最喜欢斤斤计较。

    若是阿娘也知晓他拿炙猪肉喂狸奴,定是会不高兴的。

    阿爹与阿娘,总是会为卖给食客们的一点点炙猪肉的份量不对,便开始吵架。

    早些时候,阿娘的秤是准的,被阿爹骂了几顿后,阿娘的秤也开始不准了。

    若是被阿爹知晓,做好的炙猪肉变少,定是又要骂阿娘了。

    可大狸奴与小狸奴不吃东西,一定会饿死的。

    陈冬想了想,既然拿不了炙猪肉,那便拿未做之前的生肉吧。

    只割一小点,应不会被察觉吧。

    这一月来,这几只狸奴被陈冬将养的很好。

    大狸奴长了肉,小狸奴的肚子也圆滚滚的。陈冬揉它们的肚子时,还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谢大人,好漂亮的三花猫!”

    沈雁回瞧着那大狸奴亲昵用脑袋去蹭陈冬的手,激动地攥了攥谢婴的衣袖。

    它的脑袋上是白毛,虽非家养却纯白如雪,打理得很干净;身上杂以玳瑁的纹路,黑黄相间,错落有致;尾端纯黑,长而蓬松。

    “雁雁,喜欢狸奴吗?”

    “有人会不喜欢狸奴吗?”

    “那便聘一只回家罢。”

    陈桂芝惊讶地注视陈冬与那几只狸奴的熟稔模样。

    “好啦,我该回去了,明日我再来看你们罢。”

    陈冬不舍得碰了碰每一只狸奴的脑袋,收起自己的小刀,飞快地跑了。

    “是我太疏忽冬儿了。”

    陈桂芝的眼角滚落下泪水,“他竟孤单得跑来与狸奴作伴就连家里开了炙猪肉铺子,他也不敢明面上多拿,只能摸黑起早,跑来‘窃’。”

    她从前太过依赖自己的丈夫。

    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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