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引狼入室: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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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骄傲,未曾想却成为了他的耻辱。

    方绍伦一直仰头看着月亮,努力将眼里不断涌出的潮意逼回去,直到耳畔传来一声低唤,“绍伦。”

    袁闵礼看向月色下向他转过头的青年,晶莹的泪眼像一块巨石投入他原本平静的心湖,令他突然间忘却了所有的言语。

    方绍伦伸手抹一把眼睛,踌躇了片刻,才低声道,“闵礼。”

    他生病那两天,模模糊糊记得袁闵礼到他床前坐过片刻,絮絮叨叨说过一些话,似乎跟他道了歉,但具体内容早已忘却。反倒是那天吵架的情形又浮现在眼前,尴尬不可避免地升腾起来。

    他低下头,搓了搓双手。

    这熟悉的姿势,令袁闵礼瞬间就了解到了他内心的想法,他轻咳一声,捡起了打好的腹稿,“绍伦,前些日子我受到了一些不太好的影响,说了些糊涂话,做了些糊涂事,也许你不能原谅,但我还是想把心底的愧疚说出来。”

    他声音柔和,娓娓道来,“你大概知道,我们读书的时候,我就喜欢看一些哲学学籍。很多哲学家都研究过,友情和爱情的区别,这两者有共通点,都需要心灵的共鸣和震颤。但区别是友情没有肉|体的欲望,而爱情有。”

    “可是在特殊情况下,这二者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比如参军的士兵或者远航的海员,在周遭没有异性的情况下,很容易将目光放到同性身上。但事实上,这只是短暂的精神慰藉,士兵复员后,海员回到陆地,往往都会重新找回自己的伴侣和生活。”

    袁闵礼诚恳地看着方绍伦,“你知道的,我对这段婚姻并不是那样的心甘情愿,所以臆想出了一份爱情,并且不负责任的将它投射在你身上。对不起,绍伦……”

    方绍伦很费了点功夫才消化了这段话,作为一个喜欢打直球的人,你别指望他对哲学理论会有任何的研究。

    袁闵礼说的他几乎就听不懂,但大概意思还是明白的,“你是说……你之前说的那些都不是真心话?”

    “对!只是我用来逃避现实的借口和手段。”袁闵礼面庞上的愧疚神情在月色下一览无余,他晶亮的眼眸注视着方绍伦,“绍伦,我真的很后悔,我们是从小玩到大的交情,却因为我的胡言乱语毁于一旦。唉……”他垂下头,“失去你的友谊,我心里真的……”

    他没有把难过说出口,但神态和举止都在诉说着愧悔。

    方绍伦原本淤塞的心绪稍稍松动了些,“那你现在……”

    “我已经醒悟了,这都是静芬的功劳。”袁闵礼嘴角泛起微微的笑意,“她具备华国传统女性的美德,更是一位红颜知己,她愿意倾听我内心的想法,能够坦诚的和我沟通……”

    魏静芬的好处何止这些呢?她妆奁丰厚,且擅持家。她姨娘又很得魏司令喜爱,他能掌管棉纱厂,多得岳父大人鼎力支持。

    “哦,我还忘了告诉你,我快当爹了。”袁闵礼一脸喜意。

    方绍伦惊喜交加,脱口而出,“这么快?那我岂不是要叫干爹了?”他还记得他们以前的约定,结了婚有了孩子要互相认干爹,要是有缘分还要结个亲家。从小一块长大的少年郎往往都会幻想这份友谊可以天长地久,通过其它关系的加持让这份交情更稳固牢靠。

    “如果你还愿意的话。”袁闵礼向他伸出一只手掌。

    方绍伦犹豫片刻,还是伸出手掌与他相握。他总是轻易就能原谅那些伤害。

    虽然心里还有些尴尬,但是那事发生的时候他烂醉如泥,并没有多么深刻的记忆,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模糊。

    能揭过此事当然是最好,关系也许回不到从前,但老死不相往来也不是方绍伦愿意看到的局面。他向来心软。

    袁闵礼很快便松开他的手,踌躇道,“绍伦,我知道这话也许我不该说。但是既然你摒弃前嫌,我自然也该坦诚相待。”

    “绍伦,你我同窗多年,同寝同榻,你何曾对同性产生过什么想法?方叔觉得你是被三爷引诱,也不算说错……”袁闵礼叹着气。

    他很懂得点到即止,“过了的事就过了,但方叔这两年身体愈发不好了,你别太违拗他……”

    方绍伦心乱如麻,如果不是张三胡搅蛮缠,他的确不会离经叛道,做了就做了他认,但如果追寻起源,再回顾眼前的局面,不能说一点怨言也没有。他从空怀期待不通情事的赤子到熟谙床第之事的青年,对那个纠葛渐起的夜晚其实是有过怀疑的。张三大概爱他,但或许也骗了他……

    袁闵礼和张定坤为什么互相看不顺眼呢?因为他们都是操控人心的高手,十分擅长用言语引导事态的走向。

    踏出“听芳阁”的时候,袁闵礼在月下回头看了一眼方绍伦,看着他迷茫的神色和烦恼的表情,内心产生了一点奇异的快感和鄙夷。

    绍伦啊,树梢上的月亮,一旦被摘下来,就应该踩到泥巴地里,不然怎对得起曾给过它的真挚情怀?被愚弄、被践踏、被玷污是它的宿命,是对它甘堕凡尘的惩罚。

    为此,他将不遗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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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绍伦只在月城待了两天,就返回了沪城。父子之间的静默令人难堪,又不知所措,似乎逃避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这一日下班后,他去了一趟圣约翰,鹤仙还在医院里住着。赵文赵武随张三离开后,他请了个护工帮忙照顾,一个星期去看一趟。

    看见他踏入病房,鹤仙穿着病号服,高兴地迎上来,“大少爷,您来了。”开口便带着三分柔媚之音,是南风馆里训练出来的腔调。

    “大少爷,那外国医生说我过几天就能出院了,不用再请护工了,可不能再多花您银钱了。”他手舞足蹈的,的确是接近康复的状态。

    这倒是好事,方绍伦露出抹笑意,“你有什么打算?”

    “武哥说让我好了就去善堂帮忙做事,等……等他回来。”他搓着衣角,白净的面庞上泛起红晕,低着头不敢看他。

    张定坤筹建的“普济善堂”才刚立了个框架,他离开前转到了伍爷名下,由伍爷在派人打理。鹤仙报上张定坤的名号,自然会有人安置他。

    “有人可等挺好的。”方绍伦叮嘱他,“等彻底养好再出院,结算剩下的钱你拿着,有事就来找我。”他留了公寓地址和办公室电话。

    走出住院楼,一阵凉风扑面而来,寒意沁人,沪城的冬天要来了。

    他还穿着秋天的西服,冷风从领口袖口裤管灌入身体的各个角落,卷起院里的落叶在他脚边打着旋,很有些“无边落木萧萧下”之感。

    他在冷风中踽踽而行,完全不知道此刻的神情落在故人的眼里,有多么令人震惊。

    沈芳籍看着那抹熟悉的身影,半晌说不出话来,记忆中温文尔雅的贵公子,背影看上去十分落寞,身上那种意气风发少年郎的感觉似乎消失不见了。

    她追着他走了十来步,才出声喊道,“方大哥……方大哥!”

    方绍伦回头,愣了半晌,反应过来:“啊芳籍……是你?”

    其实沈芳籍感叹着数月不见方绍伦的变化,而方绍伦也在数眼之间发现了她与以往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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