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嫁给我大哥!: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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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盏红浆,季云知分与二人,笑道:“既然嚼我的旧事,也尝尝她教做的冰浆。”

    琉璃盏中是冰块、西瓜混着柠檬汁调拌而成,面上浅缀两三朵茉莉花,红白相映,煞是好看。

    他提起这些并不见伤感:“我们那时江湖气可比现在重,是非恩怨、打打杀杀……一言不合就掀桌子。她仗剑走天涯,敢替我解围,不畏权贵,倒教了我许多道理。她那位师兄,当真是公子只应见画,此中我独知津,如今他们过得极好,你们晋土出个镜无妄,更是愈发昌盛……”

    “王叔,您饮醉了?”长公子面不改色地打断他。

    季云知住口,方才他直拒季临渊的入宫之请,此刻却相邀:“上半年我游过太湖三傻,又乘船往东海浅滩走了一遭,带了些风物回来——还是活的,今日你们有口福,不如在此小歇一晚?”

    “太湖三傻”是京陵人时兴对太湖周围城州的叫法,也是贺兰澈曾记入路书,打算带她游历之处。按说京中事毕,便该先游这三地。

    可惜。

    长乐压下伤神之意,听季临渊道:“王叔仍不肯回宫,父王心中挂念,我又怎敢留宿?”

    “他还在梦他松后追轩冕,我倒是早化为鹤入山林了。”季云知续道,“入宫就不必。倒是此处夜荷风凉,你陪我饮些酒,就一晚上,好些年不曾陪叔叔,今日尽兴!如何?”

    见侄儿仍然面色犹豫,他又道:“我亲自修书告知你父王,不怕他责怪你,你那宝贵弟弟不过一晚无人照管,料也不会有事——是吧神医?”

    长乐没意见,季临渊便应下来:“那权当一家人相聚。”

    “说起来,你们那位跟班小偃师,今日怎的不在?”

    王叔显然对天下流传的他们“三人同行”小报倒背如流,一本正经打趣。

    “送他去进修了。”

    “那他可没了口福。”王叔轻拍手,召个侍从道:“把我从东海带回的‘小青龙王连同‘鱼将蟹兵,都为神医与长公子请出来。”

    侍从很快摆上清水小锅,每人一灶煨着小火,锅中只汆姜葱,奇鱼种类多到长乐根本没见过。

    可她依旧兴致恹恹,还要强掩落寞,听着他们交谈。

    “……尤其我那只玄甲螯王蟹,足有十八斤重!娇贵得紧,乃沿海渔民偶然收获。我费尽周折才运回邺城,你可难得尝这海味!”

    说到此处,王叔似忽想起什么,唤人叮嘱:“那螯王性子凶狠,处理需些胆量,寻常厨子怕是降不住,去叫那个疯子来料理!”

    “渊儿,我告诉你——这螯王又称‘铁壳仙’,蒜香烹饪味绝,清水小煮则鲜嫩无比。东海海鲜与他处不同,若以清水煮此蟹,必要活杀不可。妥当的活蟹处置之法,是先寻得蟹心,一刀毙命。再剪蟹脚——需寻软关节处下剪。待蟹身蟹盖分开,其中类蟹黄之物可蒸蛋,亦可炒饭。蟹身鳃部需去净,蟹盖则留着摆盘……”

    未几,便有一壮汉系着围裙,手提黑甲巨螯步入亭中。

    此人身高九尺,力大无穷,竟单手搬来一块巨石为案,依着方才所言,稳准狠地将蟹处置停当。

    长乐竟然不慎碰落酒杯,愕然瞠目,面色惊惧,半天发不出一句声响。

    第125章

    十八斤重的玄甲螯王在他手中如孩童玩物,他屈指弹了弹蟹壳,攥住蟹背,指节深陷甲壳缝隙,听得“咔嚓”闷响,蟹腿瞬间僵直。接着他将蟹身提起用力一掰,甲壳爆裂,声如碎玉。

    剪蟹脚时更骇人——他嫌剪刀钝,竟攥住蟹腿往石棱上猛磕,一一脱落,盛了过来。

    “神医?”

    “吓着了?”

    却不知是斩蟹吓着了她,还是斩蟹的人吓着了她。

    长乐一言不发,目光紧锁着这猛悍的汉子,片刻后竟径直朝他走去。

    走去,于石案前站定,仰头望他。

    内心逐渐有一种癫狂的喜悦,像龙卷风一样席卷她的全身。

    高,还是那么高,像一座巍峨的小山,比季临渊高,也比程不思高。她站在他面前,完全被他的阴影笼罩。

    她曾经齐于他的腰,如今齐于他的心口。

    一眼便能认出他。身形比十年前蒙面时精瘦不少,面巾之下藏住的,原来是一张虾兵蟹将般的脸,左右五官不对称,睫毛和眉毛淡得几乎没有。

    极其骇人。

    ……

    长公子与王叔对视,心照不宣。王叔挥手,示意那人将巨石案搬远于凉亭,不可再在众人眼前斩鱼。

    她从未料到过,再见到此人竟是这般滑稽的场面:人畜无害,听命于人,穿着围裙,负责杀鱼。当年那把大刀,此刻是把菜刀,依旧在横劈,劈的却是鱼。鱼没有喊痛,她的母亲也没有。

    所有人之中,她最恨他。若别人是发号施令者,他便是刽子手。甚至,凭着癫狂而曲解号令者的本意。

    有那么一个瞬间,一个原始纯粹、暴烈激愤的念头冲垮她一切理智:扑上去!用藏在身上的任何东西撕碎他!这冲动如此强烈,令她瞳孔骤然收缩,呼吸停滞,全身力量涌向四肢。

    “蟹肉好了,先尝一尝。”

    方才那只蟹螯的腿已入煮锅,银筷七上八下间,便有侍从将其捞起。长公子一个眼神,剥净的蟹腿便先置于她的碟中。

    千钧一发之际,多年磨砺的自控力如同铁闸般落下。长乐猛地闭了一下眼,再睁开时,强行将杀意压回,只剩下鼻息急促微微,袖中指甲深深嵌入血肉。

    高端食材当以清水烹煮。听闻东海海鲜远胜于渤、黄、南三域,肉质嫩而腥味少,大抵因海水越凉,越鲜美,任何调料皆是冗余,直接入口,鲜甜回甘。

    “很甜。”

    长乐从牙根挤出这两个字,继而问:“这杀鱼的人是谁?如此高大的勇士,却屈身于庖厨之间,不为邺王效力,岂非浪费?”

    季云知的脸上闪过一丝忌讳之色,不太好说。季临渊原本优雅执筷的尊容上立刻掠过一丝嫌恶,抬眼对上长乐的目光——她正定定地望着自己。

    “其实连阿澈都不知此人,他原是我邺城飞鹰堂的右护法,熊蛮。”

    季临渊顺势替她向王叔询问:“这‘地煞镰刀’护主不力,又频频犯事,不是一直被关在漳狱中,如今刑满了?王叔又要保他?”

    季云知叹气,细细解释,也算讲给长乐听:“早前,这孩子在邺城街头斗殴,只因他娘租房子给别人,却讹诈租金,起了冲突。熊蛮为母强行出头,竟将来劝架的邻居杀了!闹得很大,人人自危,我与王上也不便再保他,才下了狱。”

    “杀劝架的人?这是疯子,还要保他?”长乐故作不解。

    王叔压低声音:“正是疯子,我却不得不保,只因他家祖上是大功臣,曾随先祖出生入死。他老娘前些年身死,他已无路可去,我便只能接他出狱,往后都会跟在我身边,做个扛行李的厨墩子吧。”

    接着二人向长乐解释渊源:先祖季洵大将军膝下曾有一对双生子,佑生与佑民。幼子佑民在当年大战中,为阻辽军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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