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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怀表文学www.laohuaibiao.com提供的《七月蝴蝶》 4、我赔你(第1/2页)
高二一班的教室在三楼,楼下是高一的清北班和创新班,楼上是高二的三个理科清北班和一个奥赛班。最好层次的班级都集中在这栋名为“折桂楼”的楼栋里。折桂楼如蜂巢般孕育着考场上的王者。
一班的班主任姓尹,名大阳,教数学,身材短小精悍,顶着一头稀少的头发,看起来还是挺好说话的样子。
面对讲台下新旧交织的面孔,尹大阳不咸不淡地讲了几句,最后还提到了隔壁二班。
庄晓知道,最后那句才是重点,要他们跟二班竞争,别输了。
她从蒋游那了解到,这个班大部分人都来自于以前的二十六班和二十七班,都是中考时成绩特别拔尖,高一就进了清北班的人,还有一些是以前各班名列前茅的人。总之,这个班是群英荟萃,济济一堂。
班里的科任老师也是名师云集,每一位老师都教出过考进清北的人,甚至还有省、市状元。
听着蒋游如数家珍地讲着班上谁谁谁以前稳居年级前三,谁谁谁英语一直都是单科第一,谁谁谁语文作文每一次都被当成范文。庄晓既佩服又惶恐。
如果真像妈妈说的那样,学不过他们,那自己只能回仁中了。
她有气无力地趴在桌子上,心头乌云密布,嘴角怎么也扯不出笑容。
上午的一共四节课,教语数英和历史的老师都和大家见了面,算是老熟人,也不会像高一那样还整一节课来相互熟识,直接就开始赶新课。
庄晓用了百分之二百的精力来听课,如一根紧绷的弦,笔记上不敢有任何纰漏,生怕错过老师讲授的天机,连课间都杵在座位上,跟个木头人似的。
第四节课的下课铃声响起,楼上响起的脚步声如同雷鸣,往楼下看去,学生如蜜蜂般倾涌而出。
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庄晓从书包里拿出粉色芭比图案的钱包。钱包都是她四年级的时候考了全班第一,爸爸奖励买给她的。上面的图案已经发黄,公主的微笑也不再迷人,横纵的裂缝像是鱼鳞,一扣就会掉皮。
她将钱包揣进兜里,独自下楼去食堂。
蒋游性格很好,但是她有自己的小圈子和朋友,一下课,她的好朋友简思凡就和她手牵手出了门,所以不会和庄晓组成饭搭子。庄晓也不会主动去融进别人的朋友圈里,她懂得这种社交分寸。
反正在仁中的一年里,她也没和任何人走得很近,当后桌的两个女孩由陌生人到成为连去上厕所都要手拉手的好朋友,再到因为一件件小事累积起来爆发矛盾而把桌子拉开谁也不理谁的时候,庄晓还是形单影只。
愣头青数学老师曾经笑着说,庄晓很像一头狼。
可庄晓自己却不觉得。
她只觉得,初中时用给别人抄答案的方式来维持“友谊”的自己,像头蠢驴。
食堂一共有三层,每一层的队伍都排得老长了。庄晓看着楼层分布图,在心里念着独一无二的口诀,最终数到了一楼。
她随便站在一个队列后,排了六、七分钟,到她的时候,食堂阿姨面前就只剩下清炒白菜和土豆烧肉的土豆,剩下的菜还没端上来。
“要什么?快说。”阿姨用勺子敲了敲不锈钢餐炉,不耐烦地催促道。
“就这两样吧。”她踮起脚看了看,“再来一碗西红柿汤。”
刷完卡,她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白菜的盐放多了,吃起来齁咸,西红柿汤熬得很浓,但是太酸了,就剩土豆还不错。
庄晓还是吃完了餐盘里的饭菜,因为在家里,吃不完饭会被妈妈责怪,即使饭菜不好吃。现在没在家,但是她还是老老实实地践行了食堂柱子上贴着的《悯农》。
除了那碗西红柿浓汤,真的太酸了。
她端着餐盘起身,往楼梯间的回收处走。
高三的学生这时才下课,轰轰烈烈地涌入食堂。好几个人差点撞着了庄晓,她有惊无险地端平餐盘。
就在快要到回收处时,有人不小心绊了庄晓一下。上半身因为惯性朝前扑去,她下意识地用右手抓住了旁边的餐桌,整个人才没有扑倒在地,而是以类似于求婚的动作单膝跪在了地上。
餐盘应声而落,西红柿汤以天女散花之势飞溅而起,落在白花花的地板上。
左腿膝盖处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庄晓还以为那个绊自己的人会充满歉意地扶自己起来,结果人家早就跑了。
左腿发软使不上力,她撑着餐桌,咬紧牙关才站了起来,泪眼朦胧的一片,却发现周围人异样的目光。
庄晓有些茫然,看见面前站着一个比自己高一个脑袋的男生,此刻他脸上的表情简直是精彩万分。
一低头,她才发现,西红柿汤倒在了他的鞋子上。
那蓝色的鞋子还挺好看——庄晓并不知道,这种蓝还有个名字,叫北卡蓝。鞋身一边是钩子,一边印着一串英文,因为接受了西红柿汤的洗礼,她只看见“off-white”这个词,以及被染成橘红色的白鞋带。
这鞋都有一股西红柿汤的酸味了。
再看看男生的脸色,是在极力忍耐着。
已经在眼眶边打转的泪水被她硬生生咽了回去,连忙道歉说:“同学,对不起,对不起!”
林仲七都快哭了,这双和ow联名的钩子是他刚买不久的,开学前一天才送到,他敢说,这绝对是全校唯一一双,喜滋滋地穿来学校,没想到还遭此一劫。
那鞋看起来就算去洗,也洗不干净了。庄晓从包里摸摸索索了一阵,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一百元纸币。这一百元还是开学前何芳莲给她的。虽然偏心,但何芳莲还是舍不得她,也就大方了一次。
这个钩子图案的鞋庄晓在县城的鞋店里见过,就摆在促销台上,还写着劲爆促销价“99元”。然而她没有注意到,99元的钩子和林仲七脚上这双并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弯钩处还有一个尖尖,被别人戏称为“耐刺”。
“我赔你。”庄晓万分诚恳地用双手递上了一百元人民币。
林仲七愣了一秒。站在他旁边的男生叫庞景则,是他的发小,一看庄晓拿一百元赔偿给林仲七,忍不住笑出了声。
林仲七狠狠地给了庞景则一手肘,指着惨不忍睹的鞋子,哭笑不得地说:“同学,我这双鞋,值一万。”
一万。
庄晓的目光变得呆滞,脑袋好像变成了一台点钞机,唰唰地算着对她来说,一万块钱是个什么概念。
是可以和弟弟去吃很多顿县城里的肯迪基,是可以给爸爸买好几辆新的摩托车,是爸爸妈妈两个人加起来好几个月的工资。
是很多很多钱。
庄晓的身体开始不自觉地哆嗦,颤颤巍巍地保持着双手奉上的姿势,那一百块钱就横在她和林仲七之间,即使是最亮眼的人民币颜色,也变得苍白而尴尬。
周围的人窃窃私语,有些人的脸上还带着讥讽的笑容,虽然他们买不起林仲七脚上的鞋子,但是他们觉得自己很了解钩子,这就已经可以当做嘲笑这个陌生女生的资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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