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此良人: 24-30

您现在阅读的是老怀表文学www.laohuaibiao.com提供的《见此良人》 24-30(第8/20页)

    他欲言又止,“你弟弟是指望不上了,既然陈家小子对你有意思,你平时多跟他接触一下,对家里生意也有好处”

    说着说着,又擦了把汗。

    挂断电话,孙眉三两下脱下睡衣换了套碎花裙子,催促小兰溪道:“儿子,帮妈妈拉上拉链,你衣服不用换来不及了李阿姨也真是的,哪怕叫别人通知咱们一声呢,净耽误事,白给她塞红包了”

    孙眉拉着小兰溪下电梯,一路小跑往庄园方向赶。小兰溪见孙眉直直往正门冲,气喘吁吁提醒道:“姆妈,那位大叔让我们从西边后门进。”

    “西边是砖路,我穿高跟鞋跑不动。”孙眉实在是跑不动了,就把高跟鞋脱下来拎在手里,另一只手提着旗袍裙摆,光脚踩在平滑的石板路上。

    很狼狈的姿势被她走得摇曳生姿。

    她一边走一边安抚小兰溪:“天这么黑,我们猫一点腰,碰不到的。”

    走到灭了灯的中央雕塑,还是碰见了——余萍,和被保姆抱着的江知竹。

    狭路相逢。

    在小兰溪的印象里,余萍的模样好像就没有变过。从他七年前来北京,直到去年被送回苏州,余萍一直就是这个样子的,眼神凌厉,下巴尖锐,浑身散发出难以接近的气息,像精心雕琢却又略显锋利的雕塑,偶尔微笑也难掩其下的刻薄。

    天色黑暗,余萍一开始好像没有认出他们,还以为是晚间的客人,侧过身去给他们让路。孙眉还以为她良心发现,阔步往前走去,没走两步,对方像才反应过来,身后传来喝止声。

    “站住。”

    几个五大三粗的佣人走过来拦住他们去路。

    余萍质身边佣人:“谁放他们进来的?”

    没有人说话。

    趴在保姆怀里的江知竹像是被吵醒,哼唧两声又睡过去。余萍眼底露出一抹心疼,挥手让保姆带着小少爷先行离去。

    气氛一时僵住。

    孙眉也不是好说话的脾气,如果不是因为余萍,他们早就给爷爷拜上寿,这会儿说不定已经到机场了。孙眉不耐道:“我带儿子给爷爷拜寿,又不是来见你的,你赶紧让他们闪开,我们急着赶飞机!”

    “赶飞机?”余萍上下打量他们一眼,目光中是赤裸裸的讽刺,她将发丝掠至耳后,对旁边保安吩咐道:“你现在就去叫辆车,送他们去机场,人家还要赶飞机,没听见吗?”

    孙眉见她油盐不进,气冲冲道:“我们要先拜寿,拜寿你听不懂吗?”实在忍无可忍,拉住儿子的手就要往前冲。

    佣人再一次拦住他们去路。

    “爸爸睡下了,你去了见不到。”身后又响起余萍慢条斯理的声音,“有些人总是认不清自己的定位,我还活得好好的,算盘就藏不住了?”

    她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只要我还在这个家一天,你永远也别想出现在江家的地盘上。”

    距离飞机起飞不到两个小时,起飞前半小时停止办理登机手续,也就是说,他们还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赶到机场。

    小兰溪到底没给爷爷拜上寿。从北京到苏州一千公里,三十六小时的绿皮车,千里迢迢,白跑一趟。

    夜色深邃,已近凌晨的公路异常宁静,飞速后退的景物模糊成一片。

    孙眉双臂环胸倚在后座上,高跟鞋被她蹬到一边,嘴里骂骂咧咧的。小兰溪盯着她被高跟鞋磨得通红的脚后跟,从小书包里找出一枚创可贴,俯下身子小心翼翼地贴在她脚上发红的位置。

    “余萍一个快死的人我跟她置什么气!”孙眉喘了口气,又开始骂,“她有免疫性胰岛病,前几年又拼死生下个儿子,我看她没几年好活!我才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小兰溪又忍不住想,孙眉今天穿平底鞋就好了,他们从西门后门进去,他见到了爷爷,他跟爷爷说他小提琴考到了八级,被学校推荐去市少年宫表演节目,爷爷就会给他一个大红包,他就可以用这笔钱给阿嬷买一个按摩枕。

    “她怕她死后你爸娶我,所以拼命阻挠不让我们去见你爷爷奶奶!”孙眉攥着拳头放狠话:“你看着吧,等我嫁进江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她那个病怏怏的丑孩子扔回她娘家去!”

    司机见孙眉骂得厉害,见缝插针插了句嘴,“今天江老太爷六十大寿,我送好几拨人去机场了,听您语气,您不是客人呀?”

    “我不是客人”,孙眉挺直了背,底气十足地说:“我是江太太。”

    小兰溪听他妈这么说,悄悄把自己蜷起来,蜷进角落阴影里。要说他妈最大的缺点,就是虚荣。在苏州跟其他太太打麻将的时候以江太自称也就罢了,这里是北京,江家的大本营,居然还这么理直气壮。

    司机不晓得实情,还以为她是江家的某个妯娌,再开口时,语气放尊重了许多,“我看您这气质就知道您不一般,这么晚您打算去哪儿啊?”

    孙眉直了直身子,矜持道:“去苏州,办点事。”

    得,越演越上瘾了。

    小兰溪低下头,默不作声搅弄自己手指头。

    柠檬水端上来了,冰块撞击杯壁发出清脆的响声,喝一口凉得牙龈酸痛,兰溪舔了下门牙,问:“那条狗真是他故意的?”

    江鹤干笑道:“当时陈家小子非要把德牧领回去给你养,你弟弟想留下,方式激进了点好在没酿成大错,我已经教训过他了。”

    当时陈何良把妞妞接回四合院,妞妞整天对着他吠,陈何良无奈之下把狗又送回江知竹那里,两个人重新养了一只秋田犬。

    如果不是后来陈何良带秋田犬去训练场,妞妞在静香身上闻到他的气味,阴差阳错咬了陈何良的手,这件事就永远被不会发现。

    “我小时候不止会煮鸡蛋,我还会焖米饭、煮面条,我不止要给自己做,我还要给保姆做,因为我不做,保姆就会打我。”

    江兰溪站起身直视他,揭下挡在两人之间心知肚明的遮羞布,“如果站在你面前的是江知竹,你精心培养的继承人,你会把他往陈何良床上送吗?”

    他把“送”这个字咬得很重,不是平等的联姻,是“送”。

    陈家那种家庭,能送得出去都是高攀。

    后背已经烫成虾米,转瞬变凉,空气顿时安静。

    兰溪吃力地转过头,拉了拉陈何良的手。

    星辰穹宇下,少年睫毛低垂,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腰窝。

    他足足盯了一分钟之久,看了又看,已经和肌肤融在一起的,一行红色的字母,终点在腰窝凹陷处里,少年最爱摸的那颗红痣。

    小时候孙眉找人给他看过相,说腰窝处的红痣叫情孽痣,情路会较常人更加坎坷,更容易遇到极端偏执狂。

    现在看来,迷信之说不可信。

    第一次恋爱就遇到良人,他觉得他的情路,顺畅极了。

    刺青还未彻底长好,微凉的指尖印上去,有一种微微的刺麻,像极了纹身针扎在身上的触感。

    “什么时候纹的?”

    兰溪脸颊滚烫:“前几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你现在阅读的是
【老怀表文学】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